贷款买房,给买家付款的问题
我们贷款,买了一个老房子,已经交接完毕,该我们付款了。Notar 发了封信,具体内容就是,还有很多银行和买家两口子一起登记在房本上,(估计这两口子之前也贷了很多款,都是用房子做抵押的,所以房本上都有银行的名字),按照规定卖房的钱,要先还给那些银行,剩余的钱,卖家两口子才可以自己留着。我们现在要通知我们的银行付款了。问题时,要把总金额直接转账给卖家两口子,由他们自己再去找各个银行把欠的钱还清,还是我们要通知,我们的银行分别付款给那些银行,然后给卖家。请有经验的人提示一下,具体的顺序应该是什么? 一定要跟合同走。上家银行发出债务付款通知,按照其数额先给上家银行付款,剩余的在付给卖家。否则银行不会同意删掉其债权的。 moor 发表于 2013-11-16 23:07一定要跟合同走。上家银行发出债务付款通知,按照其数额先给上家银行付款,剩余的在付给卖家。否则银行不会 ...
哦,我懂了,就是要由我来一家家 给银行付款,是吗? 好麻烦的,卖家的债权银行特多。 按照kaufvertrag上写的做,一定不要直接付钱到对方账户上,如果存在债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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