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签材料问题,求指点
根据德国驻华使领馆 团聚签材料第8条,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这个“户籍登记证明” 就是 “Meldebestaetigung"吗?这里的”及“是指 需要正本及2份复印件?那正本还要寄到国内去吗?
另外按照使馆说明,德语知识证明有一些例外情况, 例如配偶拥有公司创立人的居留,就可以不用A1, 不知道实际操作中会不会影响拿签证?有没有朋友试过呢?
拜谢! 关于户籍证明 , 知道的前辈指点一下吧orz 户籍证明就是去所住地的Rathaus开的Meldebestaetigung,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国内的使领馆,所以正本当然要寄回去。
我没有A1证明,因为当时时间紧来不及考了,在使馆面签时面试了下口语就给了签证。在德国延签时也没有被要求上语言班。可是现在三年过去了,我要申请无限期居留,外管局却跟我要融合班的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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