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w
发表于 2013-12-4 00:14
赞楼主!
幸运的竹子
发表于 2013-12-4 00:38
楼主很可爱。
{:5_318:}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2-4 09:08
Noxios 发表于 2013-12-3 20:32
好的,我明天就给律师打电话。
这些我都要和他谈,谢谢你的建议。
lz,你现在脖子痛,对吧?捏哈哈哈。这个要告诉律师。。。对吧。。{:5_340:}
stillekunst
发表于 2013-12-4 09:18
处理得好,真是大爽人心,有些人就是吃软怕硬,看到外国人都当软柿子捏!{:5_335:}
懒懒虫
发表于 2013-12-4 09:34
{:6_413:} LZV587!
有道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LZ这表现得淋漓尽致啊!下次小弟开车也不穿鞋,出了事原地满血加霸气!{:5_332:}
阿不行
发表于 2013-12-4 09:54
本帖最后由 阿不行 于 2013-12-4 09:56 编辑
妹妹我太崇拜你了{:5_342:},处理的真好,写的也很清晰, 谢谢分享。{:5_335:}
ziege_he
发表于 2013-12-4 10:10
Noxios 发表于 2013-12-3 22:56
这个问题我问了警察,警察说他们不能决定谁的责任,因为事故时他们不在现场不能判定。这是我的错误,我当 ...
这个其实也不能完全算你的错误吧。
一般来说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像你这次碰到jp应该还算是属于意外了。
当时已经堵上了,你们的车继续在路上堵着只会导致stau更加严重。正常人的反应都会把车先挪开,给其他人提供方便。
ps:高速上如果追尾是不是就不应该挪动车了?感觉高速上出事后责任很难界定,挪了车,破坏了现场就说不清了。
ronanjiang
发表于 2013-12-4 10:12
lz可以写小说了
glicn
发表于 2013-12-4 10:20
所以叫警察是必须的,能保护自己才是关键。
上次我被一个德国妇女追尾,她死活不承认,还说我溜车撞到她了,然后我立马叫警察。
虽然咱德语不像lz这么溜,但是有警察蜀黍在,咱心里不慌啊
cindyprc
发表于 2013-12-4 10:33
lz啊!看完我就开始心慌慌,今天不敢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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