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kudo
发表于 2013-12-4 20:05
本帖最后由 kidkudo 于 2013-12-4 20:06 编辑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4 18:26
老头算是栽了,这下很多天惶惶不可终日了要,Unfallflucht是Straftat,即使根据你这个便宜的350欧车损计 ...
对于肇事逃逸的
我始终坚持要报警严惩,不遏制就是危险
现在世风日下,德国已经一年不如一年了 。劈老师的经历令人唏嘘不已啊{:3_259:}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4 21:52
kidkudo 发表于 2013-12-4 20:05
对于肇事逃逸的
我始终坚持要报警严惩,不遏制就是危险
是的,所以肇事逃逸是刑事案件,不属于「不告不理」范畴,不是没道理的 {:8_469:}
司马无邪
发表于 2013-12-5 08:50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2-4 18:33
lz运气算好的,还能找到肇事者
那个电话谁留的呢?
事后证明电话就是那个老头子家里的电话,也就是肯定是老头子自己留的~
然后就不明白了,他为什么电话里又不承认了~~~~
要想早逃跑,还留电话干什么。。。。
留了电话,又不承认。。。。
司马无邪
发表于 2013-12-5 08:51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12-4 18:46
LZ的RP不错呀!
新手+菜鸟+傻楞呆=狗屎运~~~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2-5 08:52
司马无邪 发表于 2013-12-5 09:50
事后证明电话就是那个老头子家里的电话,也就是肯定是老头子自己留的~
然后就不明白了,他为什么电话里 ...
回家跟老婆一说,然后被老婆骂智商是负数了,然后就干脆负数到底,死不承认了{:3_255:}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5 08:55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2-5 08:52
回家跟老婆一说,然后被老婆骂智商是负数了,然后就干脆负数到底,死不承认了
所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今后,老婆的话,绝对听不得! {:3_255:}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2-5 08:56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5 09:55
所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今后,老婆的话,绝对听不得!
{:7_426:}
你是纯爷们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2-5 08:56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4 21:52
是的,所以肇事逃逸是刑事案件,不属于「不告不理」范畴,不是没道理的
劈老师,肇事逃逸怎么罚的?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2-5 08:57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5 08:55
所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今后,老婆的话,绝对听不得!
一看你就没结过婚,我的人生领悟是,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凡事听老婆的{:3_259:}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2-5 08:57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2-5 08:56
劈老师,肇事逃逸怎么罚的?
12楼有说 {:2_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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