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可以去结婚登记地地方 就是Standesamt开个证明,六欧,证明婚前姓名,婚后姓名,就好了。我这里 ...
我开了这个证明,开这个证明是大使馆加注必须要有的。而且 这个证明的确可以用在银行开户,或者证明你身份上,但是外管局给你居留的前提是你的护照上一定要有你改名字的加注,你即使去standesamt开了这个证明在外管局也没用,人家就是要你护照上出现你新的名字,有了人家才给你办。你们那里的外管局估计管的不严。 本帖最后由 XIX公主 于 2013-12-12 20:45 编辑
sxias 发表于 2013-12-12 20:33
我开了这个证明,开这个证明是大使馆加注必须要有的。而且 这个证明的确可以用在银行开户,或者证明你 ...
你是改名了?还是加了夫姓?我只是加,自己姓保留的,是不是这上面也有区别?我这里外管局对名字问题没有任何说法,结婚后直接给了三年居留,三年后拿的永居,什么问题也没有。外管局是否严格与否不知道了,都是按章办事交材料。如果你们那里一定要加注的,那就只好去做护照加注了。 XIX公主 发表于 2013-12-12 20:39
你是改名了?还是加了夫姓?我只是加,自己姓保留的,是不是这上面也有区别?我这里外管局对名字问题没 ...
应该都差不多吧。那时候还是贴纸的居留,外管局的说法是贴纸上有名字的,要和护照前面的名字一致才可以。 sxias 发表于 2013-12-12 20:33
我开了这个证明,开这个证明是大使馆加注必须要有的。而且 这个证明的确可以用在银行开户,或者证明你 ...
我们这里也没有管,可能你们那边喜欢刁难吧 sxias 发表于 2013-12-12 22:29
应该都差不多吧。那时候还是贴纸的居留,外管局的说法是贴纸上有名字的,要和护照前面的名字一致才可以。
我这里没此要求的呀,或许我真是松呢。 ananbear 发表于 2013-12-12 22:34
我们这里也没有管,可能你们那边喜欢刁难吧
在法兰。不过感觉人态度还ok,并没觉得有刁难的意思,可能就是按章办事而已吧。 我8月份的做的护照加注,只改姓,在法兰做的,等1小时就可以取。然后用新名字申请的居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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