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换找工作签证权利是否能延迟行使
本帖最后由 荷包蛋MM 于 2014-2-2 22:35 编辑我的硕士学习在2010年已经结束并顺利毕业了,之后立刻开始了其他的学位,但是无法完成,马上面临被退学的可能性。之后就是签证失效,限期回国。
目前本学期学生签证有效,各个学位之间无空档。
我很想知道那个18个月的找工作签证现在是否还可以承认并换签?
已经查过法条,并没有具体的解释。
如有类似经历的弟兄姐妹,您的信息将对我十分重要!
万分感谢您的回答!!!!!!!!!! {:5_314:} 可能是可以的,这个看具体的办事人员了
另外快点找工作吧 应该是不可以的,以最新的签证状态为止,之前的2010就结束了,换了学生签证就是学生状态,否则一毕业就回国的,没有享受找工作签证的,是不是过一段也可以申请呢,去外管局碰碰运气吧,觉得希望渺茫,纯属个人意见 谢谢楼上各位的回复,非常感谢!
征集更多的意见,和亲身事例,谢谢 各外管局可以根据自己对条文的理解办理。换找工作签证提供毕业证和学校注销证明。
普遍解释是: 毕业后开始新学业的,如果超过原毕业时间18个月,则需要在完成新学业后更换找工作签证。
不过万事皆有可能,被拒就打官司试试。
祝顺利! {:5_334:}
谢谢楼上的,继续寻找现身说法 可以申请六个月的高素质人员找工作签证, 我记得是没戏,18个月是给正式毕业的。。。 {:5_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