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到底要不要无限期工作合同?法律依据?
如题!我以前anmelden的城市的外管局说申请长居不需要unbefristet的合同,现在的城市的外管局说需要,请问有没有人知道相关规定?能否提供法律依据?
谢谢! 法律不知道,我们这不要,刚办的 bayern 黑森,没有要 楼主在北威,科隆附近的小城,为嘛一定要要?求懂法律的有识之士帮忙提供相关法律条款,跪谢! 北威,没有要 各个城市外管局对§9 (2) 2的解读可能不一样, 所以有的要求无限期合同, 有的无所谓. GSM 发表于 2014-2-27 15:55
各个城市外管局对§9 (2) 2的解读可能不一样, 所以有的要求无限期合同, 有的无所谓.
也就是说就算是要求无限期合同我除了提供之外也没其他办法对吗?我现在的合同是一年期的,一年之后再延才是无限期,但是害怕这一年中有什么变数,所以才想抓紧时间换长居啊 jolinna 发表于 2014-2-27 16:00
也就是说就算是要求无限期合同我除了提供之外也没其他办法对吗?我现在的合同是一年期的,一年之后再延才 ...
其他办法我就不知道了.
或者搬家换城市碰碰运气? jolinna 发表于 2014-2-27 15:51
楼主在北威,科隆附近的小城,为嘛一定要要?求懂法律的有识之士帮忙提供相关法律条款,跪谢!
跟哪个州关系不大, 关键是城市 找个 律师吧,我同学读博士的时候转成 长居的,柏林,找的律师,花了1000多欧吧,合同还有1年半的时候转的。 这中间有个漏洞, 总纲是拿长居只要交够保险或是18b工作两年, 这一条都是看过去的, 但是有一条有争议就是稳定的生活来源这一条, 这一条是看未来的, 如果没有长期工作合同的话, 可以被认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实际上60个月保险就应该说即然没有工作也有保险, 不会增加社会负担. 这两条之间有那么一点矛盾的地方. 不给办的可以争一下. fischfrau 发表于 2014-2-27 15:52
北威,没有要
看了大家的回复,我有种无处说理的感觉…… 法律未明文规定,由具体负责外管局酌情掌握。 我在黑森,当时是要的,而且60个月的养老保险,我第一次申请时交了55个月左右,被拒了让我5个月后再来 科隆不同的移民局要求也不一样。 jolinna 发表于 2014-2-27 15:51
楼主在北威,科隆附近的小城,为嘛一定要要?求懂法律的有识之士帮忙提供相关法律条款,跪谢!
我也在北威,离科隆也不算远,我拿的时候是一定要的,写得清清楚楚。自己或者配偶的都可以,但是一定要unbefristete vertrag!
经过我熟读外国人法发现,法律条文是没有的,各外管局自己解读。
你得保证拿到长居后的经济来源,如果没有unbefristet的合同,外管局可以说你不能保证工作合同结束后的经济来源,所以不给你长居。 cdstudio 发表于 2014-2-27 16:24
这中间有个漏洞, 总纲是拿长居只要交够保险或是18b工作两年, 这一条都是看过去的, 但是有一条有争议就是稳 ...
60个月保险仅仅能说明你到了退休年龄后能领退休金而已,加上一年左右的失业保险,就这样了。如果你没有工作,那么在领退休金之前,仍然能增加很多社会负担。 在拜仁,也没要~
我觉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听下附近哪个城市不需要,然后在那里租个房子做hauptwohnung, 自己现在的房子做nebenwohnung,然后anmelden在那个城市,在那里办长居。办好之后再把房子kun掉~ 我这里也不需要,3年前办的长居。 我在北威的neuss办理长居,和LZ遇到同样的问题。感觉就是外管局刁难。LZ不行我们一块找个律师去告他们。 ianbb 发表于 2014-3-2 22:33
我在黑森,当时是要的,而且60个月的养老保险,我第一次申请时交了55个月左右,被拒了让我5个月后再来
请问你60个月的养老保险是不是也包括以前学生时候的 teilzeit Job?是1比1的算吗? @浑江龙 发表于 2014-3-3 12:20
请问你60个月的养老保险是不是也包括以前学生时候的 teilzeit Job?是1比1的算吗?
我大部分是工作攒的,读书在小地方没有打工的机会,
只是打了2个月的工,都算了 我在北威。不仅要合同,还要单位开具的无限期和不辞退的证明。我问了如果没有工作怎么办。她说那就论年延。气死我了。 北威 多蒙 去年办的长居,没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