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_sh 发表于 2014-3-15 23:21

sperrflaeche halten

收到一张罚单, 说车子在一个多月前的某天晚上被Ordnungsamt的人记录到22点40分停在(parken)了我家附近的Sperrflaeche上。 我们前面是个公园,有足够多安全的停车位,怎么会停到马路拐角有sperrflaeche标志的地方呢?后来想想,是我在那里停了一下,让老婆孩子先下车,然后我就离开那里了。居然被指认为parken. 按照法律,parken是停车超过3分钟,人离开车辆。如果人在车内的,最多算halten. 罚10欧。 parken要罚25欧。 我申诉了,不知道有没有用? 有没有人申诉成功的啊?
另外,城管局的人那么冷的天,夜里11点居然还那么敬业地躲在路边抄牌,赞一个。。。

chocomoo 发表于 2014-3-15 23:49

有申诉成功的
话说我们这儿最近警察勤奋的一塌糊涂,今晚去kaufland,3km路上碰到5辆警车,一辆巡逻的,一辆躲在30\50限速交界处偷偷摸摸抓超速的,2辆开往kuafland,然后7 8个警察集结在kaufland,神情严肃。。。买完东西回家路上又碰到一辆巡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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