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nichlong 发表于 2014-3-20 21:35

bully 发表于 2014-3-20 15:20
遗嘱不是喜欢给谁就可以给谁的
现任和前任生的孩子 私生子 都有一定比例
没有孩子的 兄弟姐妹和父母也 ...

但继子女却没有(除非收养了),哪怕是很小一起长大的,这个和国内不一样。

munichlong 发表于 2014-3-20 21:47

bully 发表于 2014-3-20 17:22
还是自己挣钱自己花吧
都不要结婚 更不要生

有时候真的觉得在德国婚姻就像枷锁,离个婚费劲的,如果两个人经济独立可能要好些。听说德国新婚姻法关于少付赡养费遭到很大的社会压力,因为很多家庭主妇50岁之后很难再经济独立,所以又改了说是什么结婚时间很长比如20年还是要负担到老的。

德国人生孩子更觉得没啥用(当然有好的),很多孩子大了和父母(特别是父亲)断了联系。而上大学不管是10年8年父母拿钱都是理所当然(因为法律规定的),快30岁的孩子还不独立丝毫没有感恩或内疚或体谅之类的,而父母的养老也基本和孩子无关。

bully 发表于 2014-3-21 12:39

没有办理领养手续的继子女 继父母在法律上好像是没有责任义务啥的 就看情份了......我说的是好像
同样 继父母也没有儿童金拿 即使事实上在照顾小孩
一切以纸张证书为准

至于离异后的主妇 如果她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来自前夫
那她们是不是就可以申请救济??? 这笔钱可都来自纳税人
想象一下 那么多离异的没有生存能力的主妇
她们的生活费都要其他人来出
还是让前夫们养着吧

至于生小孩本来就是男欢女爱的产物
小孩长大了以后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
有缘份的保持联系 没缘份的各走各路
养老还是找专业护工吧

suanlamifen 发表于 2014-3-22 10:26

chantel 发表于 2014-3-19 22:01
他叔叔生病期间可以立遗嘱的啊


正式办理分局手续后,双方的一切财务和债务难道不是与对方没有关联了吗?   {:5_389:}

JJMMS 发表于 2014-3-22 10:55

suanlamifen 发表于 2014-3-22 10:26
正式办理分局手续后,双方的一切财务和债务难道不是与对方没有关联了吗?

正式离婚后才没关系。

cooljht 发表于 2014-3-22 11:19

前一次结婚净身出户的,后一次结婚5,6年,第二个老婆也没捞到多少钱吧。。。

karzi 发表于 2014-3-22 11:37

munichlong 发表于 2014-3-20 21:47
有时候真的觉得在德国婚姻就像枷锁,离个婚费劲的,如果两个人经济独立可能要好些。听说德国新婚姻法关于 ...

养老也不是完全无关的。

dodosai 发表于 2014-3-22 14:00

所以结婚不是儿戏,要谨慎啊。。。

munichlong 发表于 2014-3-22 21:32

本帖最后由 munichlong 于 2014-3-22 21:52 编辑

cooljht 发表于 2014-3-22 11:19
前一次结婚净身出户的,后一次结婚5,6年,第二个老婆也没捞到多少钱吧。。。

是分居5,6年了,婚姻时间应该是10多年。不是说她捞了多少钱,是觉得人活着的时候受尽病痛折磨,孤独伶仃,死了,5,6年没联系的名义妻子第一反应是冻结账户,而不是和他亲人商量后事,也不考虑人有没有钱办理后事,其实她冻不冻结账户最后律师的遗产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

munichlong 发表于 2014-3-22 21:40

karzi 发表于 2014-3-22 11:37
养老也不是完全无关的。

据我了解,除非是老人养老金不够需要政府负担的,政府会根据老人子女的情况要求子女负担一部分,这种感觉像政府与子女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出还是子女出其实对老人来说没差别的。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有感德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