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子贷款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我是big 于 2014-4-10 11:16 编辑想请教一个可行性的问题。
假如有一套房产x , 现在想要改善生活条件买一套y, 然后出租掉x, 但x还在还贷款期间,出租的租金应该可以抵消每个月银行还款了,但手头现在没有第2套房子的首付了,如果买y的话可以用x作抵押吗,还有顺便问一下从x的收入的房租是否还要算收入税呢,是不是还给x房子贷银行的贷款利息是免税的呢,到底怎样计算x房子的房租收入和税呢,感觉挺复杂的,搞不明白了,有明白的朋友指点一下嘛,谢谢。。 理论可行,还要看你们第一套房产贷款合同怎么写,有些5年内不允许出租,这个是我们去银行问贷款的时候得到的消息。但是朋友家去年买的房,去问了自己的hausbank,答案是可以,所以在这问根本不靠谱,跟你的hausbank约个时间去问一下,所有的答案全有了。 Asleep_Angel 发表于 2014-4-10 11:35
理论可行,还要看你们第一套房产贷款合同怎么写,有些5年内不允许出租,这个是我们去银行问贷款的时候得到 ...
好的,谢谢。 你X的房子的还贷还没结束,应该来说这房子还没真正属于你的,一般不能作为抵押。 可以,德国的GRUNDSCHULD是可以反复使用的。
比如你们贷了40万,还了10万。那么就可以再贷出10万。
如果你想多贷,我没有研究过。理论上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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