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睡熊
发表于 2014-4-23 15:15
abowbow 发表于 2014-4-21 18:12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即便不是孩子小便这种尴尬时刻,陌生人对你和家人、孩子拍摄,你不会反感与不快吗?如 ...
为什么一定要包呢,有的孩子闲难受乐,懂了就不喜欢带尿包啊。。我觉得孩子家长就该叫警察说有恋童癖拍孩子的隐私就好了。。。。真烦。。。孩子尿憋不住了,就真尿大街上,擦干净不久完了吗。。。这还是个事吗。。。
hh2
发表于 2014-4-23 15:17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4-4-23 16:18 编辑
拍这样的照或者传到网上,应该不属于侵权行为。至今没人能举出任何国家的任何予以限制的法律,香港本次双方报警,警方逮捕了中国父母,未认为拍照者有问题;中国类似行为,警方也从未作处理,外国也没听说有警方处理的,youtube有不少这类视频播放了挺长时间,说明这在美国也应该没啥问题。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kid+pees
hh2
发表于 2014-4-23 15:21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4-4-23 16:25 编辑
德国人拍的类似youtube视频们: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kinder+pinkeln
侵权?侵犯隐私?儿童色情?谁主张谁举证,不妨报德国警看看,哪怕投诉也行,看youtube处理不处理。
对方做法本身不妥,不代表就是违法、就是侵权乃至犯罪,这是完全两个性质的问题。法无明文不为罪,是举世而皆准的道理。
abowbow
发表于 2014-4-23 15:27
本帖最后由 abowbow 于 2014-4-23 21:24 编辑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4-4-23 16:09
abowbow 同意,我在主楼上开始就肯定这对父母做法有问题了。其实我更想讨论的是,在内地父母行为失当的前提 ...
很多香港人以“香港法律不主张肖像权”为由为拍照片的香港青年辩护,认为他有拍照的权利与自由。但问题是法律无禁止,并不代表在伦理道德角度上主张。因为法律乃是行为标准的底线,若一个人仅以法律约束自身,而非道德与修养,那么他距离“文明”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许多的权利与自由,但如何运用这些权利与自由则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与人性。在这里举一例,供大家参考。在东德成立初期大量人口外逃,在1950年代就有270万东德居民越境到西德投奔自由。1961年东德政府沿西柏林边境修建了柏林围墙以阻止东德居民通过西柏林逃往西方,并对越境者加以射杀。东西德统一后,法院重判了一批前东德开枪射伤、射杀企图翻墙逃亡民众的士兵。在审判中,东德士兵的辩护律师以士兵只是服从命令、遵从东德的法律为由进行辩护,主审法官当庭指出:当法律与良心发生冲突时,良心是更高的准则,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在这次小童街边便溺的事件中,那位拍摄照片的香港人,是否也应该从良心与道德角度出发,把镜头从孩子身上移开呢?
abowbow
发表于 2014-4-23 15:29
本帖最后由 abowbow 于 2014-4-23 21:23 编辑
hh2 发表于 2014-4-23 16:17
拍这样的照或者传到网上,应该不属于侵权行为。至今没人能举出任何国家的任何予以限制的法律,香港本次双方 ...
很多香港人以“香港法律不主张肖像权”为由为拍照片的香港青年辩护,认为他有拍照的权利与自由。但问题是法律无禁止,并不代表在伦理道德角度上主张。因为法律乃是行为标准的底线,若一个人仅以法律约束自身,而非道德与修养,那么他距离“文明”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许多的权利与自由,但如何运用这些权利与自由则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与人性。在这里举一例,供大家参考。在东德成立初期大量人口外逃,在1950年代就有270万东德居民越境到西德投奔自由。1961年东德政府沿西柏林边境修建了柏林围墙以阻止东德居民通过西柏林逃往西方,并对越境者加以射杀。东西德统一后,法院重判了一批前东德开枪射伤、射杀企图翻墙逃亡民众的士兵。在审判中,东德士兵的辩护律师以士兵只是服从命令、遵从东德的法律为由进行辩护,主审法官当庭指出:当法律与良心发生冲突时,良心是更高的准则,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在这次小童街边便溺的事件中,那位拍摄照片的香港人,是否也应该从良心与道德角度出发,把镜头从孩子身上移开呢?
weder
发表于 2014-4-23 15:51
环球时报:香港拍照者比小女孩街尿更不文明文章来源: 环球时报 于 2014-04-22 20:08:43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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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单仁平:香港拍照者比小女孩街尿更不文明
据媒体报道,一对内地夫妻约两岁的女孩在香港街头小便,被路过的香港男女青年阻止并拍照,双方发生冲突。从网上公布的视频看,小女孩哇哇哭,两名香港男青年均手持摄像设备还拉住婴儿车,不允许内地夫妇离开。内地女士表示,“我上卫生间了,排队排得好长,我家孩子都快尿裤子了。你说让我怎么办?”她还说,“我知道我不对”。
据网上流传的无视频印证的其他消息称,小孩的母亲“打了拍照者耳光”,但相反的说法是,该母亲只打了香港青年抓住婴儿车的手。还有说法是,小女孩没有尿到路面,而是尿到尿不湿上。
一名记者发布批评小女孩父母倾向明显的微博,引起内地网民的巨大愤慨,这件事成了过去两天内地网上最热的公共舆论事件。
由于这一冲突的细节未得到视频的完整复原,我们认为,媒体对这件事的评论不应以网上传闻为基础,从价值观出发勾勒现场未必真实的画面。
有几点是现有视频素材就可印证的。第一,内地小女孩的父母确实帮孩子当街小便,这与香港法律法规不符,属不当行为。路人对其制止,有正当性。
第二,香港男女青年制止的方式是偏激的。他们不是善意提醒和纠正,未有帮助解决困难之意,而是直接采取对小便的小女孩进行拍照的激烈手段,让那对内地夫妻难以接受。
第三,这件事当中,双方显然都有错,内地及香港公众都会为此产生复杂的不悦感,但是与此同时,内地人应当同意那对带小孩的夫妻无论有多少理由,让孩子当街小便就是错了。香港公众应当同意,虽然内地夫妇有错在先,但香港几个小青年的激烈做法严重失当,香港社会决不应鼓励一些市民以这样的态度对待内地游客。
问题是,内地人普遍承认一些游客在香港有不文明行为,大家都认为内地人进入香港后应尽可能做到入境随俗。内地游客没有人是故意去香港撒野挑衅的,如果有些人还是有了不文明举止,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香港的规范,或者有些人就是一时还做不到。
香港社会在指出内地游客一些不文明举止的同时,也应对他们整体上给予包容。如果香港社会展现不出这样的豁达,那是他们的集体不文明表现。
那些激进的小青年极力表达自己道德上的高贵,实际上他们呈现的恰是香港社会市井气低俗的一面。看看哪个社会嫌弃外乡来客、动不动就炫耀“他们不如我们”,甚至恶语相加的人,不是那个社会里涵养最差的群体?
在香港,欧美人出现不文明举止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但从未见香港有哪个群体表现得那么激动。香港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歧视内地人,其实他们在歧视自己。他们太想宣示与其他中国人的区别,证明自己已与洋文化融为一体。
那些人无法正视内地沿海地区与香港发展水平的快速缩小,无法适应自己在内地人面前优越感的流失。他们的心态出了问题,他们面对内地人变得极其缺乏耐心,喜欢小题大做,得理不饶人。
香港毕竟已经回归祖国,两地因交流和摩擦产生一些不适感,实属正常。内地在指出香港社会心态的毛病时,我们自己也需大度些。对香港一些人小家子气的表现,我们能一笑置之则罢,如果做不到,反唇相讥几句也无妨,但不可记仇。我们不必将两地的磕磕碰碰无限上纲上线。
必须看到,香港特区政府从未纵容少数人攻击、羞辱内地游客,香港主流社会也反对他们那样做。对这种区别,内地社会必须同时看清。▲(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Marcofung
发表于 2014-4-23 16:3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4-4-23 16:09
abowbow 同意,我在主楼上开始就肯定这对父母做法有问题了。其实我更想讨论的是,在内地父母行为失当的前提 ...
拍照或者传到网上,应该属于侵权行为。说到底就是无事生非的人借题发挥了。真不觉得做这种事的人素质能高到哪里去。
----是啊。某国的媒体多么侵权啊。
C6H12O6
发表于 2014-4-23 17:04
Marcofung 发表于 2014-4-23 17:38
拍照或者传到网上,应该属于侵权行为。说到底就是无事生非的人借题发挥了。真不觉得做这种事的人素质能高 ...
前一段时间还有张内地一7,8岁小孩在香港某商场地上拉屎的照片,地上垫了张纸,网上应该能搜出来
ntlovezxd
发表于 2014-4-23 17:24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4-4-23 11:35
刚才又上网看了一下,据说是个男孩。如果是个男孩,根据网上的一张图片来看,应该不是小便而是大便,妈妈也 ...
你看到的应该是什么壹周刊PS图,原始的视频里并没有。你自己可以网上搜搜看,天涯里香港版里已经有网友揭露了。
liqianqian
发表于 2014-4-23 17:56
就跟孔乙己似的装自己有学问呗,有啥了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