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一部分钱买套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想买套房,我家里出一部分,包括EK和Nebenkosten,剩下的想借我老公的工作担保一下贷款,房子准备出租,还款额打算房租还,不够的话,我家帮我还。每年爸妈来可以住那里。那么NOTAR那里想签自己名字,不知道这套房产能不能再法律上只归属于我一个人呢?还是一旦那啥后,也按夫妻共同财产算呢?!对于我的想法,别拍砖啊!就是想明白明白。 即便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你老公愿意再签一协议,愿意放弃他那份 本帖最后由 木木青 于 2014-4-26 09:24 编辑lilatraum 发表于 2014-4-26 09:13
即便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你老公愿意再签一协议,愿意放弃他那份
那我不好意思说啊!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呢?还有共同财产就是平均分?我家出的那部分也平均分吗? 你家出的那部分,你和你老公写借条,付利息。 都夫妻了,还这么计较 还有一个办法,你们可以协商一个房产份额比例,比如你90%,你老公10% 为自己留一手? 随时要跑的节奏? 名字写你父母。你老公可以做担保。
当然,他是否愿意,看你的本事。
写你的名字又想自己单独,只能让他去公证放弃这房的权利。 就说钱借的家里的,还,打欠条,钱留在父母那里安全 有必要算这么清楚么,都两夫妻了。
也就是为离婚做打算的人才会把钱分那么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