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alwasser
发表于 2005-5-25 00:54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1:52
多谢哈,我差点儿就要说以身相许作为报答了。。。感激涕零ING-------
声泪俱下ING-----------
你不知道我有多惨。。。哎!不提也罢。
亲爱的,睡觉去吧。。。祝你好梦!
围攻有什么可怕的,einstein受的围攻更多呢,呵呵
Altezarin
发表于 2005-5-25 00:56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eralwasser at 2005-5-25 01:54
围攻有什么可怕的,einstein受的围攻更多呢,呵呵
对哦。。。。。他是老前辈呢。。。
斜 阳
发表于 2005-5-25 00:58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1:41
我说良知,不是良心!
我更正了,不过没良心,没良知一样的不好听。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1:41
你不收没关系,你是自由人,我不反对。
我很高兴你收回咄咄逼人的要求。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1:41
只是我奇怪,我第一次来发贬损帖子就遭到围攻,美好的事物可你怎么不去捧一下
呢?摆明是个图片报,还处处充当高级法官。。。
我不同意随意去贬低别人心里的美好事物,不等于我就要去捧对吗?
你可以说你不喜欢谁,我也说过我讨厌白灵,因为她的扮相,因为她的招摇,因为她拍的花花公子。
我说的是基于大家都看得到的事实,而不像你,经常靠一些传闻来作论据。
但更重要的是,
我不会因为别人喜欢她,而去说别人没品味,睁眼说瞎话,因为我不喜欢的地方,也许别人恰恰喜欢
这是你被围攻的主要原因。
Altezarin
发表于 2005-5-25 01:01
Originally posted by 斜 阳 at 2005-5-25 01:58
我更正了,不过没良心,没良知一样的不好听。
我很高兴你收回咄咄逼人的要求。
我不同意随意去贬低别人心里的美好事物,不等于我就要去捧对吗?
你可以说你不喜欢谁,我也说过我讨厌白灵, ...
你每次挑我我都没意见,并且心悦诚服。你正确你崇高你圣洁。我说OK。
可是你怎么从来不去挑别人呢?
Altezarin
发表于 2005-5-25 01:03
我真要睡觉了,继续围攻我没意见,但我希望是斜阳一类高洁的人,不是其他种类。
矿泉水GG,睡个好觉哦!
斜 阳
发表于 2005-5-25 01:10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1:47
斜阳,我一直在问你,如果不称做四大恶女称做什么,你从头到尾没回答过。。。
如果没时间,我就不说什么了。
我都不知道所谓恶女,你是想说他们恶心还是别的,三声还是四声呀?
既然不同意你的说法,还会告诉你怎么去损人吗。当然不回答了
我也问了你很多问题,比如刘一非的所谓“恶” 到底 恶 在何处。
你也没回答,重新开了一帖好像我什么都没说过一样。
斜 阳
发表于 2005-5-25 01:16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2:01
你每次挑我我都没意见,并且心悦诚服。你正确你崇高你圣洁。我说OK。
可是你怎么从来不去挑别人呢?
我正确,我崇高,谢谢。圣洁好像不适合用于形容老同志,愧不敢当。
我挑过很多人,老夫在这个版面挑毛病是比较有历史基础的,
如果你不信可以问问其它人,包括你非常信赖的berlinsky。
斜 阳
发表于 2005-5-25 01:24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5 02:03
我真要睡觉了,继续围攻我没意见,但我希望是斜阳一类高洁的人,不是其他种类。
对我认同的说法,即使可能被别人骂的狗血喷头,我也会去助阵
我不认同的说法,再人多响应我也不会因此不敢去反驳。
说得我自己都快被感动了:lol:
这么抬举我,都不好意思继续辩下去了。
不好,光顾虚荣了,这样抬我一个,压其它的一群人,
会引起别人对老夫的不满……莫非这是传说中的 借刀杀人?……$汗水$
[ Last edited by 斜 阳 on 2005-5-25 at 03:29 ]
燃烧的蜡相
发表于 2005-5-25 01:30
。。。。。。。。今天的吵架 确实是 楼主先挑起来的,昨天的过去了,就算了。
没想到,楼主今天 摆出了 帖子和态势,果然,引来了很多网友。
大家一顿吵架, 吵架中,楼主 很多话都比别人 多份。过分到版主 不得已 解除其精华。
楼主后来见状,将以前吵架的帖子里几乎所有自己的帖子都删除了,消除痕迹。
之后,又 开始 大声激呼,自己遭到了围攻。
但,很多网友都看得明白,很多其他版的版主也都看得明白。 事情是怎么一回事情。
楼主首先 帖子就不对, 包括标题都很偏激。
维护自己的观点不能通过 驳斥别人的观点,甚至是漫骂。
斜 阳
发表于 2005-5-25 03:00
这个案子的定性问题比较复杂,好像还是昨天混战的延续嘛
双方选手都有犯规行为,这种言语不合,一来二往,升级到对骂的情况是可以想象滴,
谁是是非,严重程度,等等细节问题啊,都不好界定……
当个版主还真不容易,调节纠纷最费劲,说谁对,都会有一方觉得不公平
新帖里面措词已经收敛了一下,比如老帖里说
“ 只要输气活着,就摆脱不了过去。死了一样不能。”
不知是楼主说的,还是她仅仅引述一下,
反正让老夫有点不寒而栗。新帖里面就没有再采用。
但是整体仍然 显得 措词激烈,观点偏激,易引起争议,
保留意见,为长治久安计,不宜推崇。
[ Last edited by 斜 阳 on 2005-5-25 at 0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