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chel 发表于 2014-5-20 14:31

在德国呆满15年不受6个月限制,外管局证明实录

今天去外管局拿了证明,因为以后有可能长期回国发展,写一下我办的经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步肯定是去咨询,咨询的时候带上打印出来的法律条文,如果办事的人有否定你的意思,直接拿出条文给他看。
纵观整个条文,其实最主要的就是要证明你离开德国再回来也有足够的收入保障,德国政府怕你回来后领救济造成他们的负担,这个可以理解。这个证明网上有个申请表格的(Antrag auf eine Bescheinigung nach §51 Abs. 2 bzw. 4 AufenthG, Fortbestand des Aufenthaltstitels bei Ausreise von länger als sechs Monaten),大家自己google一下。表格第一页都是基本信息就不用多说了,关键是第二页要交的材料,很多项,其实不必每一项都交,我去咨询的时候跟外管局的人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然后她帮我勾出来一些,按她勾出来的准备就行了。我的情况是以房租收入来保障生活,所以只需要交工资收入证明,租屋出租合同和Pass复印件。退休金证明和辞职证明等等一概不用。
然后就是回去准备材料,交材料不需要约Termin,让我交到Infotheke。期间又打过电话,问生活保障有没有明确规定是多少钱,因为怕房租收入不够,总台不知道,告诉我了一个管这事的人的电话,但那人也没有明确答复,只让我交申请,说他们会处理的,处理时间大约2周,并且告诉我一般这个证明的时效是2年,当时心凉了半截,问有没有例外,还是让交材料,等处理。拿到这个人的联系电话其实非常幸运,后面交代。
材料交掉,等了2周没有得到回复,再打电话,转到投诉处,说记录了这个事情,会转给办事人员的。然后第二天收到一封信,说我没有交申请表,让我补,这个纯粹胡扯了,申请表就放在第二页。这封信上面有处理人的姓名,就是之前打电话咨询的那个负责人。然后第二天直接再给那人打电话,幸运的事情来了,我说申请表就在材料里,他说你别急我正在处理你的事,问我打算回去多久,什么时候回去,我说回去多久我现在无法确定,所以需要一张无限期的证明,另外他说你要到8月份才满15年,我说我年底才回去,那时候已经满15年了,然后那人就没说什么,让我第二天去带着10块钱去拿证明。
今天心怀忐忑去拿,不知道证明上有没有时限,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有时限,就再跟他讲讲。没想到拿到一看,没有时限,太开心了,然后又问了一遍,那人说我没有给你写时限,无论十五年二十年都没有问题。

另外,仔细看了一下,证明上面没有护照号码,只有姓名出生年月国籍和照片,也就是不绑定护照的,以后换了护照这证明应该仍然有效。

还有一个建议,交材料的时候,除了表格材料,写张纸在里面,把自己的情况交代清楚,因为咨询的人不见得就是处理的人,自己的情况一定要让处理的人看到,为什么要回去,回去多久,生活保障是什么,都写清楚。

以上仅供大家参考,不要嫌麻烦,有问题就去问,打电话追,据理力争。祝大家好运。

irvine 发表于 2014-6-30 08:21

挺好。拿到这个证明的人越来越多。

拿到了这个证明,德国籍相比之下就基本没有太大意义了。

redlabel 发表于 2014-6-2 08:14

我今天去开证明,我只需要3年的,开出来后上面没日期的,就是你这种,我吓坏了,说咋没日期,我是不是想在中国待一辈子都行,她说是呀,旁边的也跟着帮腔,说您想在外面漂多久就漂多久,我想这两个人别给我开错了。于是她们两个又抱着那书,很厚的一本,现读,我说你您看看那个证明里面可以加日期不,她一看说可以。应我的要求变成了三年的。还说没关系,不够了再来开,我说我写信可以吗,人过来很麻烦,她说您最好过来,我还得开证明,收您10块钱呢。我后来明白过来了,刚给我的,就是第一份我没要得就是那个永不过期的,但是后悔晚了,她收回去了。个人感觉,看外管局人nett否。同样的条件不同外管局就可能不同结果。当然条件足够怎么刁难还是不会有大问题的。

pechel 发表于 2014-5-21 12:36

到德国起15年

newnews 发表于 2014-5-20 15:22

请问证明里面都写了什么内容呢

dennik 发表于 2014-5-20 15:51

能否贴个去除个人信息的照片让大家看看这个证明是什么样子的?

pechel 发表于 2014-5-20 16:06

证明和法律条文的内容差不多,原文如下:

Es wird hiermit bescheinigt, dass die Herr/Frau
姓名出生年月国籍照片
erteilt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auch fuer den Fall, dass er/sie

aus einem seiner Natur nach nicht voruebergehenden Grund ausreist oder
ausreist und nicht innerhalb von sechs Monaten oder einer von der Auslaenderbehoerde gesetzten laengeren Frist wieder einreist,

nicht nach §51 Abs. 1 Nrn. 6 und 7 AufenthG erlischt, wenn sein/ihr Lebensunterhalt gesichert ist und kein Ausweisungsgund nach §54 Nr. 5 bis 7 oder §55 Abs.2 Nr. 8 bis 11 AufenthG vorliegt.

cosimo 发表于 2014-5-21 11:47

请问是拿到长居后15年还是从到德国算起15年?

adrenalin 发表于 2014-5-21 12:40

必须得先申请这个证明,然后才能不受6个月的限制吗?
如果没先打招呼,直接回去6个月以上,是否长居还是会被撤销?

卷饼狂热分子 发表于 2014-5-21 12:52

adrenalin 发表于 2014-5-21 13:40
必须得先申请这个证明,然后才能不受6个月的限制吗?
如果没先打招呼,直接回去6个月以上,是否长居还是会 ...

这个当然了

就像你满足长居条件了,但是没去申请长居,现在的签证还是会到期了...

大汤圆 发表于 2014-5-21 13:53

{:5_312:}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4-5-21 20:35

在欧洲一共待满十五年, 是否可以申请这个呢?欧盟长居。{:7_450:}
还是必须在德国待满十五年?
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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