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label
发表于 2014-6-29 21:21
bambus917 发表于 2014-6-27 20:56
请问您是那个州办的? 去咨询的时候就要解释长期回国的理由吗?
需要出示外派合同
@浑江龙
发表于 2014-6-29 21:53
roantree 发表于 2014-6-25 02:43
其实半年的限制,使根据对方也不是德国人来说的。如果配偶时德国人,那就没有半年的限制。
如果配偶是德国人,那八成也想待德国,不想回去了
irvine
发表于 2014-6-30 08:21
挺好。拿到这个证明的人越来越多。
拿到了这个证明,德国籍相比之下就基本没有太大意义了。
flht
发表于 2014-7-2 11:33
roantree 发表于 2014-6-25 02:43
其实半年的限制,使根据对方也不是德国人来说的。如果配偶时德国人,那就没有半年的限制。
配偶时德国人,也有半年的限制,问过这么说的啊...
喵了个咪
发表于 2014-8-29 14:45
请问拿到这个证明回国后,可以退掉在德国交的养老保险吗?还是说养老保险要一直保留,长居才不会失效呢?
ps2game
发表于 2014-8-29 16:29
既然都长期回国发展了,拿长居也没啥意义了,不如直接在德国ab掉,反正德国签证现在非常好拿,想来就再来,还能把养老金要回来,这也是不小一笔钱呢,
lr3220
发表于 2015-4-17 21:46
有了这句话'最主要的就是要证明你离开德国再回来也有足够的收入保障,德国政府怕你回来后领救济造成他们的负担'。感觉这个证明其实是是比较难理解的。既然都离长期开德国了,怎么保证收入呢?靠不动产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