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了一間HAUS,但等了四個月,業主改變主意...我們很不開心
大家好,本人四個月前已跟業主聯絡, 他答應我們,房子必定賣如我們。已找NOTAR, 但因這房子是DOPPELHAUS,必須先要TEILUNG(因我們只買DOPPELHAUS其中一間), 所以我們只好等,結果四個月後, 收到業主通知,他說因銀行還款出了問題, 未能提供房產證給NOTAR。所以不能將房子賣給我們。我們收到消息後非常不開心。本人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希望日後再看到喜歡的房子時,買得順利。1) 我這位NOTAR 是否應該一開始就先叫業主提供房產證? 為何四個月後,業主才給我們這個理由,不賣房子給我們, 浪費了我們很多時間呢?是NOTAR 做得不夠好,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2)如我們再次看中了房子(當然我們不再買這類業權不清的房子), 簽了VORVERTRAG 是否較為保障?如是, VORVERTRAG太約內容應該要有什麼?
3)NOTAR 會否幫忙查這間房子的借貸情況,因我們擔心買了房子後會有債務?
希望大家可幫忙解答我問題。萬分感謝!
楼主,请教一下,DHH为什么会产权不清呐?不是两家各有各的grundbuch吗?地皮应该也都是分清的啊。您能详细说说吗?我们刚看中一个新建房的DHH。应该怎么做才能产权一清二楚呐。谢谢la 别难过,就当没缘分吧。
好的房子还是有很多的,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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