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a.liu 发表于 2014-7-14 21:39

zuzuzu 发表于 2014-7-14 12:51
想不花一分钱咨询还非要顺着你的心思说话, 你的要求实在高

乱说话是什么意思呢?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4-7-14 22:19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3 16:37
都不知道这个婚是为了什么结的

为了居留为了钱,估计男方太差了女方实在忍不住才离婚呢,这就是内什么,又当Xx又要立牌坊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4 22:21

zuzuzu 发表于 2014-7-14 11:51
想不花一分钱咨询还非要顺着你的心思说话, 你的要求实在高

{:5_319:}不是说帮朋友问么,看她激动的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4-7-14 22:27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4 22:21
不是说帮朋友问么,看她激动的

同意,Lz很鸡冻,喜欢喷人,快成吵架贴了,【好手好脚德国肯干活钱也不少,除非Lz是寄生虫,好吃懒做才这么害怕】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4 22:43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4-7-14 21:27
同意,Lz很鸡冻,喜欢喷人,快成吵架贴了,【好手好脚德国肯干活钱也不少,除非Lz是寄生虫,好吃懒做才这 ...

不就是来占便宜的么
占老公的便宜,占这边乐于助人的人的便宜
有钱请律师去,没钱还唧唧歪歪的想东想西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4-7-14 22:45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4 22:43
不就是来占便宜的么
占老公的便宜,占这边乐于助人的人的便宜
有钱请律师去,没钱还唧唧歪歪的想东想 ...

太对了

Jomei13A 发表于 2014-7-15 12:43

怀疑此女目的不纯,男的是受害者!

永远的海茜 发表于 2014-7-15 23:20

LZ应该姿态放高一点,让德国人看看你外嫁女不是为了钱来的,是为了真爱。至少脸面上别让德国人看低了。话说来德国才两年,德语肯定比较差,和母语是德语的德国人闹离婚分家产,怎么可能争得过? 心态好一点,拿到长居走人算了。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09:16

本帖最后由 minyizhang 于 2014-7-16 09:18 编辑

离婚后,长居不会取消的,放心好了。
离婚后分到多少前,可以跟德国男的商量,运气好的话,要养你一辈子的,婚前的房子一样可以拿的。
德国政府有救济金的,钱不多,吃饭够了。
德国是法律的国家,德国人在法律面前和你一样,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走,找个好律师就行了。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09:19

frauenhaus里面的律师经验很丰富的,推荐里面的律师。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1:45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09:16
离婚后,长居不会取消的,放心好了。
离婚后分到多少前,可以跟德国男的商量,运气好的话,要养你一辈子的 ...

别给人瞎指导。现在怎么还可能离婚要养女的一辈子,婚前的房子拿不到的。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2:31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1:45
别给人瞎指导。现在怎么还可能离婚要养女的一辈子,婚前的房子拿不到的。

如果谈的好的话,一切都有可能,看看人家梁洛斯不是拿了几个亿,连结婚证书都没有呢。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3:18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2:31
如果谈的好的话,一切都有可能,看看人家梁洛斯不是拿了几个亿,连结婚证书都没有呢。

粱是李家3个未来继承人的母亲,这一辈子当然可以靠李家养。再说几亿对李家来说
不算啥呀,只不过是财产的1/N。

丠厹喦惪 发表于 2014-7-16 13:36

身边有三个通过结婚来德国的国女,找的老公条件都不太好,都是做体力活的,要么年纪挺大,要么相貌也不好。女的都还有几分姿色,不是小姑娘,2个离过婚还有孩子,还有一个是农村的。来了以后这日子过的是非常的不顺心,对老公万般不满意,但是还是忍来忍去,等到拿到长居了马上跟老公离婚。现在已经离了1个,第二个正在办理,第三个还没拿到身份,不过已经对老公很不耐烦了。

想想也挺同情那3个德国老公的,整个就是块垫脚石。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4:41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3:18
粱是李家3个未来继承人的母亲,这一辈子当然可以靠李家养。再说几亿对李家来说
不算啥呀,只不过是财产 ...

离婚这个东西太复杂了,要坐下来慢慢谈的。
万一人家的老公也是那种千把万的主,离个婚给楼住的朋友几十万欧元,也是平常事,人家还是有证书的。
我的意思是说,这个东西要楼主去争取的,除了法律外,有很多活动的地方。找律师比较现实,到这个地方来问,问不出什么来的。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5:24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4:41
离婚这个东西太复杂了,要坐下来慢慢谈的。
万一人家的老公也是那种千把万的主,离个婚给楼住的朋友几十 ...

如果是工薪阶层的男人,才结婚2年,如今已经变心有了新女友,会养LZ一辈子或者
会分割婚前财产给她?男人又不是傻子。除了法律规定的婚后财产需要分割外,另
外还肯给她个1、2万欧就算很有情有义了。

不过还是祝福LZ的LG是个有千把万的主吧,然后LZ就等着靠前夫过一辈子好日子。
{:5_319:}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5:46

丠厹喦惪 发表于 2014-7-16 13:36
身边有三个通过结婚来德国的国女,找的老公条件都不太好,都是做体力活的,要么年纪挺大,要么相貌也不好。 ...

可怜的是那些有姿色的国女,为了一个屁都不是的长居,跟一个垃圾一样的德男生活了n年。德国老公赚大了,又没有付出什么东西,免费爽了好几年了。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5:50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5:24
如果是工薪阶层的男人,才结婚2年,如今已经变心有了新女友,会养LZ一辈子或者
会分割婚前财产给她? ...

是楼主的朋友,不是楼主,看贴要仔细。
我原来的老板离婚2次,每次离婚都给前妻们房子,车子,几十万欧元。是真事。我原来的老板没有子女的,老婆们也是好手好脚。
看男人的,好好谈,可以多很多的。
希望楼主的朋友好运。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6:04

本帖最后由 QCheng1 于 2014-7-16 16:07 编辑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5:50
是楼主的朋友,不是楼主,看贴要仔细。
我原来的老板离婚2次,每次离婚都给前妻们房子,车子,几十万欧 ...

你看看LZ以前发的帖吧,就是她本人啦。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47168&highlight=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47163
有些人爱发朋友帖而以。

丠厹喦惪 发表于 2014-7-16 16:41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5:46
可怜的是那些有姿色的国女,为了一个屁都不是的长居,跟一个垃圾一样的德男生活了n年。德国老公赚大了, ...

没人逼她们嫁啊,如果为了身份而结婚目的本来就不纯。我认识的一个还带着自己前夫的女儿嫁到德国,都是德国老公养,养了3年多。她在家里做做家务都怨言满天的,经常训她老公,大街上都看到好几次了。现在拿到身份离了,你说谁可怜。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7:19

丠厹喦惪 发表于 2014-7-16 16:41
没人逼她们嫁啊,如果为了身份而结婚目的本来就不纯。我认识的一个还带着自己前夫的女儿嫁到德国,都是德 ...

也没人逼他们娶啊,他们自愿的,有什么可怜的。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7:23

其实两方都没什么可怜的。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道路,生活都是自己选择的,
又不是别人逼迫的,后果也都是各自承担。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8:44

QCheng1 发表于 2014-7-16 17:23
其实两方都没什么可怜的。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道路,生活都是自己选择的,
又不是别人逼迫的,后果也 ...

所以楼主要拿点钱,也没有错,难道一分钱不拿,那真是太丢脸了,离婚了,而且是德男有错,应该拿的要拿,拿不到的想办法拿才是王道啊。
支持楼主。

cnhktw 发表于 2014-7-16 20:23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4-7-16 18:44
所以楼主要拿点钱,也没有错,难道一分钱不拿,那真是太丢脸了,离婚了,而且是德男有错,应该拿的要拿, ...

楼主来这里发帖,说是老公出轨,我们听到的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词,究竟是不是事实,谁知道啊?怎么就能肯定是德男有错呢?

沧海中 发表于 2014-7-17 06:20

老公出轨,你也出轨不就行了,离婚多麻烦啊。

ladybird 发表于 2014-7-17 08:17

做人不需要這樣 人家有難可以幫忙的就幫~不想幫忙的就看過算了幹嘛扯一些有的沒
來到這裡大家難免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為什麼就對即將失婚的人進行批判呢??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女人若不是在日子過不了的狀態下, 是不會考慮到婚姻破裂的.同樣身為女人的我們
是否應該更寬容的看待婚姻破裂這件事而不是對即將失婚的人再度的進行第二次傷害.

kaiserswasser 发表于 2014-7-17 10:37

帮忙也要看对象。出发点不正的求助,帮忙并非正能量。
当然,若不帮,也无需出言伤人。
我只是路过。

Maria.liu 发表于 2014-7-17 14:50

shino818 发表于 2014-7-13 19:51
我记得是结婚两年,居住满三年能拿长居,如果是婚后才来德国的,那么就是3年才能拿长居,如果婚前就居住在德 ...

美美你说的是对的,我的信息有误,我朋友现在拿的不是长居,是两年的那种。不好意思。感谢美美的提醒

Maria.liu 发表于 2014-7-17 14:51

karzi 发表于 2014-7-13 19:56
我也是这么听说的,所以lz说居住了2年,结婚2年,就永居,有点奇怪呀

美美,我的信息有误哈。我朋友现在拿的是两年长居,不是那种永居的。谢谢提醒。

Maria.liu 发表于 2014-7-17 14:52

karzi 发表于 2014-7-13 20:01
再好说话也要按照法律吧

大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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