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租房毁约的问题
我看了一处房子,我被选中了,周五签约,中介给我发邮件确认了,我也回了邮件答应周五签约。但是现在我看的另一处房子,房东似乎也有意于我,虽然还没确定,但我不想签之前那个了,想等一等。请问我这么做是不是只是不太合适,并不触犯法律?可以吗? 说白了就是契约精神..你既然答应了..如果你不想签了..那你就发邮件去说.. 你看重一处更合适的房子..想取消签约..问对方需要什么条件
这东西既然答应了..就好像如果房东答应卖给你..然后隔天有人出一个比你高的价格买下房东的房子..那你就可以申请索赔..
真心想说..这问题没什么好问的..难道说不触犯法律你就随便反悔吗.. 本帖最后由 等待验证 于 2014-7-16 12:20 编辑
因为之前另一房东答应我了,签约那天早上反悔了,我也没说什么。不过他好像一直电话联系,我有点忘了。 本帖最后由 等待验证 于 2014-7-16 12:21 编辑
都如你所说,也就不会出现骗人的德国人,绕过中国同胞和中介签约,答应nach,然后根本不搭理你了。
请你不要再回答我的问题了,谢谢,非常感谢。
唱高调谁都会,问题是遇到自己的事情未必能唱得上去。 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通知一下不签就是了 好的,谢谢。刚才正在做这件事 没有签约之前谁都没有法律责任。而且大家包括德国人都能理解,生活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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