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无邪
发表于 2014-8-7 07:40
留条也算肇事逃逸。。。祈祷被撞的人不要去警察局报案吧。。。。。
ccmausy
发表于 2014-8-7 07:54
只要你能够及时联络到车主,就不算逃逸.而且还省了15欧的罚款.所以马上联络!
能私了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就要先看你的保险合约,别人允许开你的车吗?如果不允许,就得承认是自己开的喽.
xenia
发表于 2014-8-7 08:03
我肯定说是我开车的,住那里的同事是德国人,当时很晚,我感觉碰到了,可是下车看看基本上看不见什么,用手摸觉得有擦到,住那里的同事说是邻居的车,我就没留心记下对方车号,现在后悔死了。
myztz
发表于 2014-8-7 08:05
kidkudo 发表于 2014-8-7 08:32
这不是肇事逃逸是什么?你同事德国人?脑子这么糊涂?
喝了
myztz
发表于 2014-8-7 08:05
留条也算逃逸
kidkudo
发表于 2014-8-7 08:06
myztz 发表于 2014-8-7 09:05
喝了
不是喝了的问题。。。。就是糊涂,或者装糊涂
laodeguo
发表于 2014-8-7 08:18
还等啥?像楼上说的马上立刻通过你那个认识车主的同事和车主联系!
harryzs
发表于 2014-8-7 08:35
本帖最后由 harryzs 于 2014-8-7 09:39 编辑
一点都不冤枉,你这就是肇事逃逸。 不过不用太担心,不就是逃逸嘛,又不是杀人放火。。。。。。
顺便问一句:买律师保险没有?
这都是什么朋友呀:
第一个:车技不行还非要开车。 没两把刷子还非要充老大呵呵
第二个:更牛逼,直接挖个坑想把你埋了,坑挖好了,还没推你,你自己跳进去了。
LZ也是,开车去还喝酒,NO ZUO NO DIE。
harryzs
发表于 2014-8-7 08:48
我劝楼主还是实话实说。谁开的车就是谁开的车。
既然有路人在车祸现场,既然开车的是德国人,中国人和德国人一眼就能分辨,万一有人报警,而你给保险公司说是你开的车,保险公司查出来了,这就算是欺诈了。当然这也是万一。。。万一人品好,也没有事。
还有,你这帮朋友真的不怎么样。 以后到公司到处八卦你,你老大知道你出了事故还玩这一手,你在公司的前途基本完蛋。。。
公司老大不怕笨人,就怕自以为聪明的人的。
xenia
发表于 2014-8-7 09:30
开车的是从马来西亚来的同事,华人,女生,所以我想可以说是我自己开的,主要是不想把她牵扯进去,她只待到9月就走了,人家也是好心让我能party的时候可以不用戒酒,我想自己承担责任。
我没有自以为聪明,第一次经历擦碰,又是晚上快12点了,开车的同事本来就很难过了,我心理还想太小题大作好像我怪她一样,现在想来处理的太糊涂了。
本来想着party的主人认识车主,可是他今天早上跟我说他又不确定那是不是他邻居的车了,说今天下班再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