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live 发表于 2014-11-3 15:47

结婚时的几个证明文件通过宣誓翻译处公证翻译后是否可直接使用?

搜过一些帖子,但还是有些问题不太清楚,希望知道的童鞋能帮我看看:

1. 办理结婚时所需的“未婚证明”的公证认证是否只有在领事馆办理的才有效?德国认可的宣誓翻译机构办理的公证翻译,是否能直接用于结婚申请?

2. 另外两个证件(出生证明和户口证明)的中文原件在德国宣誓翻译机构只办理公证翻译就行,还是需要送回国内进行双认证?因为听说宣誓翻译机构的翻译公证件在德国都有效,但不知道够不够标准去申请结婚。

还是说各地Standesamt的要求都不一样,最后可能还得问Standesamt的人。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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