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了个催,看中一个房子,结果有Niessbrauchbelastung
本帖最后由 infors 于 2014-11-13 00:15 编辑头一次听说这个词,大概了解了一下,原来就是,房子的所有权归一个人,比如A,使用权和赢利权归另外一个人。比如爷爷把房子的所有权给了孙子,但使用权和赢利权给了儿子,这样可以省掉一笔遗产税...
第一眼看到Gutachtung就知道这玩意不怎么样,20万实值的房子,因为个Niessbrauchbelastung,就价格贬了快一半。侦查了一下各个论坛和网页,总结眼下经验如下,仅做笔记:
- 拥有使用权的老人可以同意放弃房产使用权
- 拥有使用权的老人必须保证意志清醒,要有这方面的医疗证明,具备签字权
- 如果拥有使用权的老人因为身体健康因素,不具备签字权,那必须由当地的法院Amtsgericht/Betreuungsgericht来确定老人的真实意愿
- 在放弃房产使用权时,跟房屋所有者行程了赠予关系,按照法律,要征收赠与税
- 因为产生了赠予关系,老人的已经拿到的社会救济可能会被要回,以后可以取得的社会救济会减少
- 如果一定要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开的房子,一定要让房屋的使用者针对卖房的房屋所有者放弃房屋使用权,否则法律纠纷不断
{:5_355:} 就20万的房子整的可真够复杂的,把这歪门邪道的心思用在正途,10个20万也挣回来了 没觉得有问题,我们买的一处就是这样的。老人签字就行。房子本来属于老头,现在属于他女儿,女儿想卖,老太太签字就行。 {:2_227:} dornmann 发表于 2014-11-13 00:36
没觉得有问题,我们买的一处就是这样的。老人签字就行。房子本来属于老头,现在属于他女儿,女儿想卖,老太 ...
是的,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不过我看了不少律师咨询的资料,所有的律师都会建议老人不要在上面签字,因为这样老人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在上面这个情况,老人相当于放弃了自己10万欧的权利。而且这样提高了房产的价值,而受益人却不是自己,嗨... lalos 发表于 2014-11-13 08:04
长知识了。。。
以前听说过,有的老人在年纪大了以后,就会卖掉房子,但是同时要求买家同意他在房子里继续 ...
Niessbrauch更严重,老人不仅有一生的使用权,操作权,如果万一他那天心情不好,把房子破坏,也是他的权利。
同时他在健在期间对房产有租赁权和获益权,嗨... 本帖最后由 jingnan 于 2014-11-13 11:39 编辑
你是在感叹,想捡10万块的便宜,可是太麻烦? {:5_319:} jingnan 发表于 2014-11-13 09:50
你是在感叹,想捡10块的便宜,可是太麻烦?
天下哪有免费的馅饼,10块的便宜,意味着放弃房子10年的使用权,看着自己的馅饼眼下不能吃,干等着,等个十年,馅饼发霉,嗨。。。
馅饼发霉=老人无力修缮,房屋状况凄惨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1-13 09:55
你要买过来,这个东西不就没了?让两个分别拥有单项权利的人都放弃所有权利,新的屋主当然就是全权了。
这是理想情况,
眼下情况是,老人没打算放弃使用权利,房产的所有者也不愿意因为Niessbrauch房产售出时而贬值,理由是现在房地产求大于供,你不接受这条件,自然有人接受 我的理解是,所有人儿子想把他爸送他的房卖掉,他爸不肯搬出。
非坑即当,大家耽误时间 不可能碰这种房子的!!!!!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吧。我德国同事几年前买下的房子,房主是儿子,但是Grundbuch的Abteilung 2上说房子的有利益还是归于母亲。后来我同事顺利买下了房子,一直是和母亲谈的加钱什么的,儿子只在最后Notar那一天出现签名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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