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通讯技术(IT)专家工作签证须知
2002年1月版IT专家所需材料
申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工作的IT专家请交来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
2)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别贴上证件照
3)主管劳动局的工作许可保证书(根据外国IT专家工作许可条例)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
2)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别贴上证件照
3)家属在德国有足够住房的证明
4)附上德文译文并经公证的结婚(配偶)或出生证(子女)
5)如不一起申请:在德国的IT专家的包括有效居留许可在内的护照复印件。
6)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声明(如不与监护人一起申请)
所有材料须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材料不全的申请不能受理。
签证费用
每份签证费为40马克或20马克(18岁以下子女),以人民币支付。
申请审理时间约为5个工作日。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及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均免费。
申请签证时一般不需要面谈。
签证申请可由所信任的人凭相应的委托书递交。
相关信息及递交材料事宜请拨打电话 (010 6532 2161 #1330)。
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2.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3. 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4.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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