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都搞不清
发表于 2015-1-23 11:56
看着像假的
elson033
发表于 2015-1-23 11:58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0:50
那马路上睡大街的人也得交这个钱啊? 人家不看电视,非让人交吗?
这个收费就是非常不合理,电视广播你们没有广告收入吗,开不下去就别开,网络时代大家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照样活的好好的,而且我月租金里面都包含了电视费,
我来德数年了,遇到上门收费2次,骗子一次,收到信无数,全部无视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3 11:59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1:55
晕,为了这18欧,有损本国的国际形象吧,至于吗? 外国人来这边增加本国的消费,还不知足吗?
这个和本国的国际形象有关吗?有法不执行才会损坏本国形象吧。。至于外国人来这边的消费,这根本是两回事。
一个月18欧,积累起来就多了。LZ不就上400了吗。GEZ是目前还没精力一个一个去对付,等到大多数人都交了,只有少数还坚持,那时候个个击破,就简单多了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2:00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3 10:59
这个和本国的国际形象有关吗?有法不执行才会损坏本国形象吧。。至于外国人来这边的消费,这根本是两回事 ...
我说如果不交,把人家遣返回国啊, 至于为了这400欧这样折腾吗?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3 12:03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2:00
我说如果不交,把人家遣返回国啊
只是说外国人有这个可能性啊。。帐单欠太多,可能牵涉到个人信用,诈骗等等很多
kidkudo
发表于 2015-1-23 12:03
现在所谓gez的信我都觉得是假的,一律不回
elson033
发表于 2015-1-23 12:06
这个社会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胆小的,怕事的,被吓唬几句就交了,这个机构明知自己理亏,根本不敢起诉,警察也根本不管,可能警察自己都不交
yourzhou
发表于 2015-1-23 12:11
http://www.ag-koeln.nrw.de/aufgaben/gerichtsvollzieher/index.php?xJustizId=R3306&list=1
照这上面的电话打过去问问. 或者直接拿着信去法院问问.
irvine
发表于 2015-1-23 12:21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0:42
真有意思,我们在这边遵守这边的法律,那德国人在中国会遵守中国法律吗?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不是在中国 ...
如果你要上中国的户口,就要遵守独生子女政策。如果你不上户口,生一百个也没人干涉。
这个跟国籍无关。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3:24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3 11:03
只是说外国人有这个可能性啊。。帐单欠太多,可能牵涉到个人信用,诈骗等等很多
还有一种可能,快递员失误,从没有收到过这封信,他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信已经被收到了呢? 又不是挂号信。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1-23 15:02
也觉得不合理,金额太高,一年200欧,过分。
可是这是对所有居住在德国的人都有效(根据法律可以豁免的除外),遵守法律的人缴纳了,故意不缴的人就有点占便宜的意思,最后造成缴纳的人分摊下来的费用更高。
所有还是支持执法。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6:38
elson033 发表于 2015-1-23 10:58
这个收费就是非常不合理,电视广播你们没有广告收入吗,开不下去就别开,网络时代大家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照 ...
是啊, 穷则思变,本来德国的影视非常差,连本国人都不爱看,都看美国大片. 而且他们的电视还没有字幕,懒死了.想学个德语,连像样的德剧都拿不出少.这边很多地铁上开罚单的,我估计也可能有的是骗子.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3 16:51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2 23:04
你怎么知道没输官司?既然已经强制执行了,那就肯定是输了官司的。好吧,如果信是假的,LZ可以去告写信人 ...
没上过法庭,这是法院给的第一封信,所以不知道这信的真假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3 16:55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3 16:51
没上过法庭,这是法院给的第一封信,所以不知道这信的真假
如果没有收到过法院其他信的话就很奇怪了,很有可能是诈骗信。总之要先验证下信是不是真的。前面有人给了方法。或者找个律师让他验证。如果信是真的,那就要认真对待了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4 16:40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2 23:04
你怎么知道没输官司?既然已经强制执行了,那就肯定是输了官司的。好吧,如果信是假的,LZ可以去告写信人 ...
没上过法庭,这是法院来的第一封信,而且不是挂号的
sorrel
发表于 2015-1-24 16:44
elson033 发表于 2015-1-23 10:58
这个收费就是非常不合理,电视广播你们没有广告收入吗,开不下去就别开,网络时代大家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照 ...
理解错误了。GEZ收的这个钱是为了保证公共媒体的中立性,和国内的有线电视费不是一回事。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4 23:00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3 11:00
我说如果不交,把人家遣返回国啊, 至于为了这400欧这样折腾吗?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你的居留不稳定?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25 11:47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4 22:00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你的居留不稳定?
稳定啊,就是觉得不公平啊。因为很多学生都不看电视啊。
蜗居
发表于 2015-1-26 10:26
我们都交了。。。{:5_334:}
玫瑰人生
发表于 2015-1-26 11:12
我们家电视费都是每个季度从账上直接扣除了,虽然我们基本不看电视
andylong
发表于 2015-1-26 11:40
没有办法,这个只能上交了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1-26 11:57
为了这点钱搞到这地步回头不仅要交,只怕交的更多,何必呢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6 12:14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4 16:40
没上过法庭,这是法院来的第一封信,而且不是挂号的
仔细看下,这封信很可能是诈骗信。因为台头连名字都没写,如果是法院来信不会这么草率
ada_wu
发表于 2015-1-27 18:23
没交。 直接无视。
james013
发表于 2015-1-27 18:35
胳膊拧不过大腿,当时自己也是一直拖着,后来都给我来信计算滞纳金了
infors
发表于 2015-1-27 21:37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1-26 11:14
仔细看下,这封信很可能是诈骗信。因为台头连名字都没写,如果是法院来信不会这么草率
从这个角度没法判断,这封不是法院发的信,而是判决执行者的,这种信都是执行者个人名义写的
infors
发表于 2015-1-27 21:39
应该取消这费用,把增值税调到20%才合理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5-1-28 16:25
不是早就写进宪法了?!难道我记错了
早就开始交了,如果你可以躲掉不交,那我们也可以躲掉交税交保险什么的。而且税反正有些税也会退的,还不如一开始就不交算了~那你试一下逃税,看看能逃掉不?
有些人就是觉得自己更聪明,别人交的钱自己不用交。加上连德文信都看不明白看不透彻,还坚持不交钱,真是胆大包天
PS:没错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事情,你选择一方就必须承担后果。另外,有争议不代表不合法。有争议不代表你可以不做。这不是一个对错的问题,而是你的做法会带来什么后果的问题。现在就是你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如果你不承担,那你可以享受后面的后果
快点当妈妈
发表于 2015-1-28 16:25
问过法院了,说有这个人存在,到2月9号交只能了。之前经常在中国呆几个月,所以觉得他们这个钱收的不合理
Wach
发表于 2015-1-28 16:28
sorrel 发表于 2015-1-23 07:41
GEZ
DE54300500000001111111
他们有好几个收款帐户,上次我收到账单不知真伪,就在官网上查到电话打过去问了,他们可以给你确认帐号的真伪。
建议楼主如法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