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4:44
本帖最后由 中华小当家 于 2015-2-17 13:47 编辑
chezshen 发表于 2015-2-17 13:42
对阿,离婚也不可怕阿,又没孩子。 lz那是真爱阿,不舍得萨
真爱就是我一句一个我爱你, 一口一个放不下。 然后毅然两国分居,让律师去要聘礼和首付。 艾玛, 这真爱好可怕{:5_310:}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4:51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3:21
你自己再仔细看看前面几楼楼主的回复, 他就没打算彻底回国内。自从岳父过世, 就一门心思要回德国。 这 ...
我还是要说句被你拍得话。我觉得楼主思维挺正常的。他在岳父病危时赶回来了,并且去世前后都陪在那边。如果他真是那么不值得一取的话,那么极品的话,男方人家会嫌弃女方家有一病人快没了,孤儿寡母的。这在国内很正常。
他岳父过世了,房贷要等着还,装修房子要钱,以后有孩子要钱,这边工作又不顺心,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差口气就能拿个身份。你去工版看看,有德国身份回去的外派和,什么都没有回去,哪个更方便点。当然要说,什么都不想,直接就回去,发展得不错也有。
退一万讲,楼主家是岳父过世,楼主认识这个岳父时间也不长,感同身受与妻子一样是不可能呢。婚版那么多有公婆的姐妹,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万一有人走了,自己老公说,我妈一个人了,我要把她接过来一起住,或者说,我要辞了现在的工作,回国找工作,回去陪我妈,你也一起。有多少人跳出来骂这男人没断奶,做事不理智,不考虑大局。反之楼主妻子也一样。
一个人只有在自己有能力的前提下爱好自己才能给对方更好的生活。现在是悲痛之情盖过了所有。等过个一年半载,楼主继续在国内拿这些钱,要装修,要生孩子,岳母再有个病,看倒是现实怎么残酷。
不要指责对方刻意留恋德国多几个钱,大家都在德国工作的,不都是在这边挣欧元,讨生活,你也么有说老子看不上这些钱,我回国陪父母了。
楼主不是在自己妻子病重时抛弃妻子,说要德国身份。他无非是做事风格生硬了点,说话技巧不够,有些问题考虑不够周全。真正渣的人,压根不会和这女孩结婚。
dahli
发表于 2015-2-17 14:52
楼主是上了法院才涉及到财产的,难不成人没了,钱也没了。又不是几万块,是几十万,这是他父母出的,凭什么不要,又不是冤大头。说给女方的,自己想想要自己儿子这样,这钱不要吗?有几个会这么大方。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4:54
本帖最后由 澜风抚袖 于 2015-2-17 13:56 编辑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3:44
真爱就是我一句一个我爱你, 一口一个放不下。 然后毅然两国分居,让律师去要聘礼和首付。 艾玛, 这真 ...
所以这个世界完全无条件的爱是没有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父母对孩子,也是因为那是自己的孩子。
要求男方什么都不要去爱女方,那女方能做到,爱男方不要别人的房子吗?能做到为了男方的困境让一步吗?
觉得只要求一方不公平。现在是离婚,如果男方不计较,把财产给女方,是男方大方,如果男方要求分割,是男方的权力。何况,这个婚姻这么短,女方也没有多少贡献。
从男方的表述,男的对女的有感情,还是爱的,但他处理不好大家庭的关系,还在磨合期又发生那么多事情,有点有心无力。
chezshen
发表于 2015-2-17 14:55
本帖最后由 chezshen 于 2015-2-17 13:56 编辑
dahli 发表于 2015-2-17 13:52
楼主是上了法院才涉及到财产的,难不成人没了,钱也没了。又不是几万块,是几十万,这是他父母出的,凭什么 ...
肯定不能,我以后要么直接一套房子给儿子,属儿子名字,要么2家一起出钱买,他们一起换贷。公平。因为既然已经闹僵,没感情了,就肯定要谈钱。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4:5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3:51
我还是要说句被你拍得话。我觉得楼主思维挺正常的。他在岳父病危时赶回来了,并且去世前后都陪在那边。如 ...
{:5_310:}楼主确实爱财, 至于是否取之有道, 见仁见智。 真不想离婚, 就别说什么要女方退聘礼和首付。 一边舍不得离婚, 一边让律师去要钱, 我真没看出来这男方有多么为全家长期打算。 不是情商太低, 就是太爱惜自己, 只为自己一个人打算, 结婚了也没把俩人算成一个整体。
话说, 男的要是都这样, 一吵架就琼瑶奶奶主角一样扭头跑了。。。谁特么敢嫁? 这种事, 不是特别作的女人,一般都干不出来{:5_356:}
dahli
发表于 2015-2-17 14:58
男的国内工作不顺心,也想给小家一条后路。回德国保居留太正常不过了。总不见得丈人走了,这日子就得苦熬,还是活着的人更重要。其实就是岳母不肯再让女儿离开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这种情况不少的,也是无解的。最后只可能分手,女儿日子过的好坏不重要。哪怕离婚都不能离开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真心疼女儿的,不会结婚五个月就让他们离的。顶着一个离婚的名声好听啊。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4:58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3:54
所以这个世界完全无条件的爱是没有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父母对孩子,也是因为那是自己的孩子。
要 ...
所以, 说到底, 赶紧散了吧。。。再说下去, 就全是让女方奉献那套话了,咱怎么商量讨论没用。 人家现在不打算莫名其妙奉献自己顾全大局, 就是那么任性想在国内陪没老伴的亲妈。 怎么都说的过去, 是楼主自己放不下罢了, 赶紧让律师分分财产,去找个能奉献的才是王道。{:5_310:}
dahli
发表于 2015-2-17 15:0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4:51
我还是要说句被你拍得话。我觉得楼主思维挺正常的。他在岳父病危时赶回来了,并且去世前后都陪在那边。如 ...
现实就是这样的,我没觉得男的有错,只是他不该结这个婚。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5:04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3:55
楼主确实爱财, 至于是否取之有道, 见仁见智。 真不想离婚, 就别说什么要女方退聘礼和首付。...
楼主正常工作,正常赚钱,怎么没有取之有道了?
他家出的聘礼,和首付,是冲着小两口和和睦睦地过小家的。这结婚1年都不到就闹离婚,先不论谁对谁错,楼主家如果不是富二代官二代的话,谁都会心疼这些钱。说不要就不要,这不太可能。
如果楼主说我都不要了,我自己以后挣,那是楼主大方。
如果楼主说我要要回,这也无非厚非。我们外人看来,这男人小家子气了。不过任何关系,不管是夫妻,亲子,真正牵扯到钱问题上的,做到绝对大方的人是没有的。楼主现在自己也没有大富大贵,当然会看重他父母给出去的。说不定也掏了人家家底的。
如果楼主现在在德国有房有车有好的收入,再跟女孩计较这些,那是他不地道了。
下雨的天空
发表于 2015-2-17 15:0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08:35
我是LZ,关于房贷这块也是多方客观原因造成。和妻子交往到婚后,我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只是不会理财,包, ...
我就认识一个凤凰男,在德国失业了以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但女朋友是国内一线城市小康家庭的,在德国工作可观且稳定。女朋友看他在德国也呆不下去了,就建议他回国内自己的城市找工作,毕竟大城市好找工作。并且可以住在自己父母的出租屋里,等男的工作稳定了,女的再迟掉德国的工作,回去和他结婚。两人商量以后,男的也答应了。回国没多久,男的就找到了收入比较可观的工作,月收入1万2千左右吧,女的就建议他拿出800块给女方的妈妈,当是孝敬父母的也好,或者当是付出租屋的房租也行。男的一开始答应了,而且付了一段时间。因为男的回去找工作这段期间,住在女方出租屋里,女方父母是一分钱也没要这凤凰男的。连出租屋里的网费,都是女方哥哥给付。为了让这凤凰男能更有底气和自信一点,女方在他回国期间,帮他在德国买了几乎所有生活必需品,从衣裤鞋袜到洗漱用品,然后寄回国内给他。他自己的工资,除了交这800块所谓的房租,然后自己就完完整整的存起来。唯一一次给女朋友买了一条几千块的手链,然后就在朋友圈里大事宣扬,自己为女朋友做了什么,而且,回国内,来到这个城市,孤独寂寞冷,都是因为自己女朋友没,他为了这个女朋友牺牲了多少多少。。。当然,最后女方还是因为很多原因受不了这凤凰男,要和这凤凰男分手,并要求他搬出父母的出租屋。凤凰男从听到分手这个词以后,就不动生色,没有跟女方父母提半个字,继续在出租屋里住了,3,4个月,但就再不给女方父母那800块钱。直到女方发飚说,如果他再不搬出去,自己就亲自出国把他给哄出去,男的才肯搬出去。最后这凤凰男,还是在女方家白撑了几个月的房子住,最后分手的时候,也到处宣扬,自己为这个女的牺牲了多少,放弃了在德国找工作的机会,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忍受寂寞,赚了钱还给女的买首饰(就是那条金手链)。
看到LZ帖子,就让我想起了这个经典的凤凰男,当然,我不是说LZ就是这样的人,但分手以后,双方各执一词是很平常的事。如果LZ一直强调你为自己老婆牺牲了什么,就让我很看不惯 。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5:08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3:55
楼主确实爱财, 至于是否取之有道, 见仁见智。 真不想离婚, 就别说什么要女方退聘礼和首付。...
人家不是一吵架扭头跑了,人家是居留限期到了。
什么取之有道的,这些钱是楼主先出了的。法院会判,那是否取之有道。
不应该拿回来的,他也拿不回来,应该拿回来,他要拿,是他的权力。
离婚本来就是涉及财产分割,如果只是你让我,我让你,离什么婚啊。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5:09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4:08
人家不是一吵架扭头跑了,人家是居留限期到了。
什么取之有道的,这些钱是楼主先出了的。法院会判,那是 ...
{:5_310:}你再去仔细看看, 楼主说了是吵架不冷静才回的德国, 不是居留时间到了~~所以说到底, 他根本就不该发这个贴。 都到这份上分得清清楚楚, 也没必要谈什么我爱你之类的。 照离婚流程走吧。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2-17 15:13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2:12
找个伴侣意义何在? 不是为了锦上添花, 而是为了雪中送炭。 人和人不一样, 你能接受这种爹死老公跑的,...
我也是女的,我觉得LZ能在女方父亲病危的时候放下德国的一切工作都辞职了回去就真的挺不错了。老人已经离世了,生活当然应该回到正轨,LZ回德国从新工作没什么不可。只不过女方的妈妈不希望他们来德国丢下她一个,而女儿显然也向着自己妈妈,所以就悲剧了
好运
发表于 2015-2-17 15:16
这些离婚的都是坑吧。怎么可能扎堆啊最近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5:20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2-17 14:13
我也是女的,我觉得LZ能在女方父亲病危的时候放下德国的一切工作都辞职了回去就真的挺不错了。老人已经离 ...
楼主一厢情愿把老婆一个接到德国过二人世界。 女方根本不愿意。
而且楼主自己也说了, 要是她爸还活着就留国内。 现在岳父走了, 他就只想回德国。 不可调和之矛盾, 两边都不想让步, 完全看不到大团圆结局的可能性。
dommie
发表于 2015-2-17 15:23
本帖最后由 dommie 于 2015-2-17 14:27 编辑
我觉得有的人有点偏激了。能闹到这一步就不是lz自己愿意。结婚都是有成本的,两家人都付出了,两个人也有感情基础。但是lz和自己老婆之间的是是非非,不是外人可以讲得清楚的。
谁刚刚结婚都有磨合的时候,我咨询过的婚姻咨询师告诉我,婚姻前三年的磨合期,离婚的夫妻有30%,这不是一个小数。你说lz情商低,那么听由自己妈妈来决定他们未来的他老婆,情商就高了吗。同样我也没看出来女方有多么为自己的小家做打算。
有句话说,想要自己家里幸福,就要完成小家和父母大家庭的脱离。只能说lz走背运,岳父去世的时候他们俩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岳母也很怕会失去女儿。但我始终觉得应不应该放弃这边的居留,是小两口要商量的问题,不应该由双方父母掺合进来。
只能说两个人都没有把对方当做一个整体而已。
再者说,感情上放不下是一回事,都已经不接电话要谈离婚了,到了这一步还不算算夫妻财产,这样的人世间少有吧。
归根结底人都是自私的,和你好是因为和你好了,我会更好。而和你不好了,是因为和你不好这件事对我来说比较好。离离合合都是权衡利弊而已,付出都是幌子。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5:24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4:09
你再去仔细看看, 楼主说了是吵架不冷静才回的德国, 不是居留时间到了~~所以说到底, 他根本 ...
谢谢您及其他提意见的朋友,也让我多看清、看透我们之间的问题。我是回国已经5个月马上就要过半年时间,在没有协商结果时候赌气回来的,各自冷静后再解决。说实话,毕竟两人感情基础没有多深,刚开始双方都有赌气地成分在,不让步不妥协。离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不是吵架时候随便扔出的狠话。而且双方家人介入后就很更是身不由己。只是要过年了,想想这发生的一切,心里堵得慌,发帖说说而已。即便周围所有人都说我没什么大错,但在我老婆眼里已是人渣一个,那也是即成事实。命吧,往往都是无奈。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5:28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4:09
你再去仔细看看, 楼主说了是吵架不冷静才回的德国, 不是居留时间到了~~所以说到底, 他根本 ...
我的理解是,楼主发现德国长居超过半年不在德国就失效,而他想申请德籍,不想让居留失效,和老婆岳母沟通无效后,吵架不冷静回来了,但他的居留限期就在眼前,所以他不可能拖长的,最多吵架后冷静下来,不马上回德国,继续沟通,但他必须在限期前回来,不是他要不要跑的问题。
婚姻里权力和责任对双方都是平等的,不能说,因为一方爱着另外一方,另一方就可以无止境的要求,
那另一方也不是爱,是用爱作为绑架勒索。
要不要离婚,是楼主的决定,我不做任何提议。但他也没必要觉得他把自己应有的部分拿回来有什么错。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5:32
下雨的天空 发表于 2015-2-17 14:08
我就认识一个凤凰男,在德国失业了以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但女朋友是国内一线城市小康家庭的,在德国工作 ...
挨妈
咋听到凤凰男三个字,我就血气上涌,想捶墙两下子呢
这三个字真听不得,也见不得
这几年自以为磨平了大多棱角,但是单单对这类人。。。
我还是匿了吧,才有底气来一句: 凤凰男都tama去死吧,垃圾都不如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5:34
我也是醉了,一个大男人和国内两个母老虎吵完,又来这里和这些八婆吵,自讨没趣。
你那几十万的首付,还有十万彩礼以及钻戒什么的,八婆们认为都是应该的,你要是拿在嘴边说,就是贪财。几十万人民币你也好意思?人家老公每月都是税后5k欧以上,一年就买一套房。
lz应该从他岳父那么惨就该明白,这家女的不好搞的。她的精神和物质要求都很高,你的发展速度是跟不上她的。再加上他妈妈的强势,你们即使复合以后还是不会幸福的。
说白了,社会角色不同,要求不同,风险也不一样。男的要是事业上搞不好,无论怎样都是杯具。都这把年纪了,现在不会有人愿意和你一起吃苦打拼的,所以你无论怎样牺牲和委屈求全都没用,最后还是人财两空。何况女方也认为自己多苦多惨。钱,比你好说话。你即使事业搞好了,都可能被说是不顾家不心疼老婆,何况是现在还赚不到什么钱。
你们不合适的,不要还被以前的美好幻像迷惑。该怎么离就怎么离,律师比你有经验
闲月
发表于 2015-2-17 15: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4:24
谢谢您及其他提意见的朋友,也让我多看清、看透我们之间的问题。我是回国已经5个月马上就要过半年时间, ...
婚姻不是淘宝买东西。不是要挑物美价廉的那家买。不是说,你为她牺牲了什么,你为她花了多少钱,就如何如何了。那样的话,那么多患难夫妻就不值得大家作为榜样来说了。
你伤了她的心了!!!!!!你不明白吗?伤了心了,不是说这些其他的钱啊,东西啊能弥补的。你在想什么?
中华小当家
发表于 2015-2-17 15:3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4:24
谢谢您及其他提意见的朋友,也让我多看清、看透我们之间的问题。我是回国已经5个月马上就要过半年时间, ...
这件事现在明摆着, 要么你回德国。 要么那边放人过来。 二取一的两难局面, 人生也要遇几次, 每次选择都很痛苦是肯定的。 能理解你心里难受, 但是我个人确实不怎么欣赏你所有的应对措施。不过本来也是个局外人, 大家都是局外人。
你自己好好考虑, 要是一生挚爱, 就回去找她,留在国内。 各种软磨硬泡低头认错和好。 前提是你以后都要改自己的脾气和处世方法。 能不能改,只有你自己知道。
要是觉得自己没法放弃想要的, 也没法放弃自己不想要的, 就好合好散, 彼此祝福吧。 毕竟都是念过书的人, 没必要最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 给彼此都留点体面和好念想, 也不算辜负曾经是彼此的枕边人。
男子汉大丈夫, 有舍有得。 你要真信自己的本事, 回去辛苦两年, 未来发展不一定能比现在德国的差多少。 在德国耗着, 也只是混个日子, 能有多大的几率干到高管级, 也都不确定。 只是, 你只要决定了哪一个, 就安心过哪一种日子, 别再纠结后悔自己的选择就行。 {:5_336:}
gloria136
发表于 2015-2-17 15:39
先离吧,让法院给你们分,你该拿多少钱回来就拿 也别假装大方也别说别人小气。
分清楚了再考虑要不要和前妻在一起。她的家庭值不值得你再入驻。
离了大家好冷静冷静。说不定过段时间前妻 兜兜转转找不到更好的又找你了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17 15:4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4:34
我也是醉了,一个大男人和国内两个母老虎吵完,又来这里和这些八婆吵,自讨没趣。
你那几十万的首付,还 ...
有一家老小,老婆不上班,税后5k也没那么多,一年买不了一套房的。
别的都同意。楼主还在新婚的激情中,没发现其实两人的问题有多大。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2-17 15:4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4:24
谢谢您及其他提意见的朋友,也让我多看清、看透我们之间的问题。我是回国已经5个月马上就要过半年时间, ...
你曾经在对的时间做了对的事儿,所以你老婆坚定地嫁给了你。
之后你在错误的时间做了错误的事儿,所以你老婆坚决要离婚。
如果她以后给你机会沟通,而那时候你也还有心与她沟通的话,两个人平心静气地,好好谈谈彼此要的什么吧。也许还能在对的时间做一次对的事儿。
现阶段是你们都在火头儿上,也许根本听不进去彼此在说什么。冷静点,给对方余地就是你现在能做的对的事儿。
至于,如果你们继续办离婚你该走哪步棋嘛。如果,你觉得未来还想有挽回的余地的话,男人就做得大方点,尤其千万别做绝了,好给她做个姿态,为以后铺个路。如果,你觉得未来没戏了,你也可以选择和对方彻底撕破脸,争个鱼死网破。
怎么选择都在你,为了你家的事儿大家争论不休,其实,对事情的了解,没有人比你更清楚,别人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替你家的事儿担心,到最后作决定的人,还是你。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5-2-17 15: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2-17 10:29
我是LZ,我岳母是一个很强势,控制欲很强的人,生活中方方面面都要管,而她女儿对她是言听计从。从我的认 ...
你老婆是个巨婴,你现在的官司不是离婚官司,而是跟你丈母娘抢这个巨婴的官司,很明显这娃不是你的,你抢不过她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5:53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2-17 14:41
你曾经在对的时间做了对的事儿,所以你老婆坚定地嫁给了你。
之后你在错误的时间做了错误的事儿,所以你 ...
mm还没结婚吧,结婚离婚不是做一件事情对就我感动了,就结,你做错了,我死心了就离。没那么简单的。尤其是国内两家人。
唉,楼主的事情不是坑的话,我不看好复合,除非他丈母娘和老婆突然醒悟。
按照楼主描述的,如果过了这关,复合以后,楼主在家估计没什么话语权了,他们一直会觉得楼主有错再先,抛弃家人。其实在我眼里看来根本没有抛弃,两母女太矫情。然后然后赚钱多的话还好说,赚钱少的话,很难讲。激情过后楼主自己也会对老婆和自己这种生活方式心生怨念,到时万一有个孩子,离婚更麻烦。
楼主字里行间不是个坏人,但是我感觉是个做事畏手畏脚的男生,还不够大气和大方,希望在工作生活稳定之后有所改变。
H...
发表于 2015-2-17 16:08
我觉得楼主没什么问题,就是运气太差,碰到这样的事儿。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2-17 16:24
楼主对丈母娘语气强硬点,直接告诉她,事情闹到要离婚都是她引起的,现在要么离婚,楼主拿走自己该得的,聘礼和房子,她们家这段这段时间付了多少房贷,这笔钱退还给她们,再多给多一笔钱作为补偿,礼物之类不要提了。要么都是大家既往不咎,重新开始,你还是回德国工作,老婆跟着你走,丈母娘你随时过来玩,我们都欢迎。你们德国的家也是她的家。
同样的话可以和老婆说,告诉她,自己内心的想法,多听听老婆的心声,和老婆说话态度不要强硬。
你和丈母娘那么强硬,是要把老太的气焰压下去。家里只能由一个人当家做主,要么老太要么你。等她如果真决定离婚,你财产分割上大方点,如果她软下来,说可以商量。那就不要离婚,一家人好好协商。但是楼主要和老太和自己老婆说清楚,这件事过去就不提了,别没完没了。自己父母那边也要做好工作,如果复合让他们也不要计较了。大家都往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