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函
昨天去我们城市的外管局开经济担保函,外管局的办事员要求我提供雇主的工作证明,证明是无限期工作合同并且没有被解雇。另外要求签署一份在此期间没有给他人担保的申明。请问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吗?我12年帮父母办经济担保函的时候就出示了我的工作合同和3个月工资单以及住房合同,不过是在其他城市。难道现在政策变了吗? 每个地方的公务员操作起来都不一样。。。哪怕对于严谨的流程控制国。我们这里3个月工资单搞定一切 请问楼主是德国哪里啊 ——这么夸张吗! 我上个月刚办过 也是只看了三个月工资单 就给我开了担保函 我还特地准备了工作合同和住房合同结果看都没看 估计办事人员心情刚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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