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饼狂热分子
发表于 2015-3-19 22:5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3-19 21:30
要求女方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男人也不少。
一般人我还真没见过这样的。。。
要是上亿身家的,那可能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5-3-19 23:34
如果确实买房,不论这笔款项全额付款买还是出首付余款贷款,你们都可以用借款的名义公证,能同时规定一个利息和还款计划
Laure
发表于 2015-3-19 23:34
做个公正啥,必要的法律手段还是必须的
Laure
发表于 2015-3-19 23:37
理性处理婚姻是必须达人。Lz是匆忙结婚,就想得到这些事情,说明男人没有给她十足安全感和信任感!
limit
发表于 2015-3-20 01:12
150万这么汇过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呀,就算LZ不说明是父母赠送的,Finanzamt也会迟早让你补税的,当然说明情况就不需要上税了,我听说的版本是40万欧以内父母赠送的都不需要上税,所以LZ的担忧严格来说根本不存在,还是赶紧把正事办了吧{:5_327:}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5-3-20 08:29
卷饼狂热分子 发表于 2015-3-19 18:03
你用你妈的名字开个银行账户,把钱放里面不就结了。。。
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
我觉得做个父母赠予的证明是有必要的,如果另一半意外去世两人又没孩子,那你父母的钱配偶的父母能分走四分之一。
阿卡0424
发表于 2015-3-20 08:35
haotianqi 发表于 2015-3-19 20:47
啊,,,,能问问你家首付付了多少,你LG才能同意他25%的产权啊。
我觉得这个不能这么算吧,就像有人说扣了老公的钱吃喝,再算存的钱。
如果你没有首付,甚至连第一步的各项手续费都没有,你根本不可能买房,资金也是有时间价值,也是有机会成本的。
阿卡0424
发表于 2015-3-20 08:3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3-19 21:30
要求女方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男人也不少。
顶,青霞。
QCheng1
发表于 2015-3-20 08:42
如果两人感情好,LG现在也把工资都交给你管,还是不要打这种个人小算盘了。夫妻
两人如果都能一心对待对方,齐心为小家,这是最佳状态。
QCheng1
发表于 2015-3-20 08:45
ycxjulia 发表于 2015-3-19 15:32
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每个月加起来每个月可以存个2000欧左右,如果按现在的汇率一比七,我妈给我们的钱够 ...
那150万你急着用吗?不用的话就放在国内妈妈那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