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情
发表于 2015-3-22 16:04
rowena 发表于 2015-3-22 12:39
被告是难民,在德国几乎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怎么请律师。
法院不给他指派免费律师么?
jiuzhou
发表于 2015-3-22 16:26
德国人就是利益动物,连自己老子娘都不愿意照顾的人你对他在利益面前还有什么指望。对被告公正对他们毫无好处可言。德国社会深入了解多了,就明白了。那些德吹们还是好好歇歇吧,多数是涉世未深,要不然就是一群围着老公孩子转的家庭主妇
Sky23
发表于 2015-3-22 19:42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5-3-22 19:06 编辑
在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法官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这个国家肯定不是法制国家。一个非法制国家装扮成法制的以便站在道德的高点就是双重道德。
umzug2013
发表于 2015-3-22 21:36
本帖最后由 umzug2013 于 2015-3-22 20:43 编辑
de国官僚就是一群混蛋http://ts1.mm.bing.net/th?&id=HN.607986388288799798&w=300&h=300&c=0&pid=1.9&rs=0&p=0/hund
糖丸
发表于 2015-3-22 23:05
具体是什么情况,能说说吗?
levi
发表于 2015-3-23 00:38
欺负外地人,是人的正常表现。德国绝对不是个例外。
律师是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起的,对吧?所以西方的法律,是给有权或有钱人的法律,穷人和弱势群体就好小心吧!
umzug2013
发表于 2015-3-23 01:28
本帖最后由 umzug2013 于 2015-3-23 00:33 编辑
levi 发表于 2015-3-22 23:38
欺负外地人,是人的正常表现。德国绝对不是个例外。
律师是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起的,对吧?所以 ...
欺负外地人,是人的正常表现。德国绝对不是个例外。
---------------------------------------------------------
有着德国优良传统的德国官獠。就长这个样子{:5_379:}
sanny
发表于 2015-3-23 09:54
全世界都有好人坏人,很明显楼主是好人,其他那几个鬼子坏人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5-3-23 16:55
hh2 发表于 2015-3-21 20:31
尽管不是伊斯兰国或中国,但德国也不是神国,而是正常人类国家,执法人员也当然会出现不公正,即使法律系统 ...
三权分立, 意味着任何一权失去公正, 整体就失去公正了.
Sky23
发表于 2015-3-23 17:47
这样的法官在中国会被微博实名举报,然后被双规。而德国法官却可以毫无顾忌地继续乱判,继续将无辜的人投入监狱。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3 17:49
Sky23 发表于 2015-3-23 17:47
这样的法官在中国会被微博实名举报,然后被双规。而德国法官却可以毫无顾忌地继续乱判,继续将无辜的人投入 ...
睁眼说瞎话吗?
Sky23
发表于 2015-3-23 18:06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3 16:49
睁眼说瞎话吗?
德国司法有这种人人可以监督举报的网吗?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mshz/
shangnanzzz
发表于 2015-3-24 07:28
为LZ赞一个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5-3-24 12:21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2:37
Sky23 发表于 2015-3-23 18:06
德国司法有这种人人可以监督举报的网吗?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mshz/
中国有宪法法院吗?
弄个网站给你玩玩,显示一下皇威浩荡而已,还真当回事了。聂树斌、佘祥林之类的冤案有多少,来个严打一下杀多少人?在你眼里都顶不上一个摆样子的举报网站。
好运
发表于 2015-3-24 12:50
如果你跟法兰克福海关打交道过,就会更加失望。
Sky23
发表于 2015-3-24 13:31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1:37
中国有宪法法院吗?
弄个网站给你玩玩,显示一下皇威浩荡而已,还真当回事了。聂树斌、佘祥林之类的冤 ...
叫什么都是表面上的,其实德国宪法法院也是一路货色。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德国人还是中国人,为什么视而不见。等你自己上过法庭被冤判后就知道德国的“法制”了。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4:01
Sky23 发表于 2015-3-24 13:31
叫什么都是表面上的,其实德国宪法法院也是一路货色。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德国人还是中国人,为什么视而不见 ...
又开始往种族上扯了,跟哪国人有什么关系?
中国法院判的冤案还少吗,难道中国人就应该对这些冤案视而不见,仅仅凭一个举报网站就说中国法制好?照此办理,德国政府还没有中国的清廉呢。
Macht
发表于 2015-3-24 14:18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3:01
又开始往种族上扯了,跟哪国人有什么关系?
中国法院判的冤案还少吗,难道中国人就应该对这些冤案视而 ...
你说冤案多,你查过具体有多少冤案么,你说冤案多,那要不要算一下人均概率?都不用算人均概率,你算一下出庭案件冤案概率再跟德国对比下就行。人家也没说什么你上来就说人家睁眼说瞎话?有意思么,你有不同意见可以说,干嘛要人身攻击呢?
cosimo
发表于 2015-3-24 14:47
jiuzhou 发表于 2015-3-22 16:26
德国人就是利益动物,连自己老子娘都不愿意照顾的人你对他在利益面前还有什么指望。对被告公正对他们毫无好 ...
家庭主妇这样也躺着中枪?你是有多不待见家庭主妇啊?
rowena
发表于 2015-3-24 16:04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3:01
又开始往种族上扯了,跟哪国人有什么关系?
中国法院判的冤案还少吗,难道中国人就应该对这些冤案视而 ...
我也赞成Truecar的说法,真的跟种族没有关系。总体来说我觉得若是在中国,我根本没有敢帮人伸冤的胆量,在这里,看到明显滥用职权的事情就是告到市长那儿我都不怕。
hh2
发表于 2015-3-24 16:18
在德国这样的正常社会,谁都可以对党和政府和国家发表任何看法,而无须担心任何后果。
但是对待有些人的正确方法,其实是任何时候不管说什么,都完全直接全部统统忽略。。。{:5_383:}
这事情其实还有点疑惑的,上庭前在警方在检察官那里都应该问过话做过笔录的,当时谁翻译的,怎么没发现问题,到法庭上才因为lzmm的偶然原因被发现。如果当时被告也辩解了,那么总有一方甚至几方渎职了。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6:23
Macht 发表于 2015-3-24 14:18
你说冤案多,你查过具体有多少冤案么,你说冤案多,那要不要算一下人均概率?都不用算人均概率,你算一下 ...
你的要求真高,我承认我做不到。
好了,中国有一个举报网站,你去举报一个法官,他就会被双规,所以德国法制不如中国。
PS: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我没有对比两国冤案有多少,没有算人均概率,没有算出庭冤案概率。。。。总之你想要的数据我都没有。
hh2
发表于 2015-3-24 16:26
不管在哪国,还是要致力于提供自身社会地位,否则被不公正对待的几率总是较大,甚至影响孩子。德国这方面不算严重,但也始终到处都有。昨天看哪个著名人力资源专家说,父母非大学毕业的儿女,就业机会也会较少,被先入为主。
Macht
发表于 2015-3-24 18:22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4 15:23
你的要求真高,我承认我做不到。
好了,中国有一个举报网站,你去举报一个法官,他就会被双规,所以德 ...
没有没关系,不是说你的想法有问题,只是觉得你说话太冲。
水果517
发表于 2015-3-24 18:29
饕餮到憔悴
发表于 2015-3-28 02:29
rowena 发表于 2015-3-24 15:04
我也赞成Truecar的说法,真的跟种族没有关系。总体来说我觉得若是在中国,我根本没有敢帮人伸冤的胆量, ...
LZ, 那是叫检查长还是法官?
按这里法律必须给辩方配个PFLICHTVERTEIDIGER. 怎么没有辩方律师?
崇拜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5-3-28 16:24
本帖最后由 崇拜太有才了 于 2015-3-28 15:25 编辑
哪国的司法更公正,目前我没有数据,不敢妄言。我说我亲身经历的两件事。坛里某位朋友说的中国网上举报的事情我还真干过。去年,国内海滨二线城市,碰巧知道某大国企违法事件,我在网上实名实事举报,举报信息里还附上我个人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连续几次试图递交,系统告诉我,无法递交。第二件事,碰巧过去四个月在德国跟德国人打官司,我的对手和他的律师是超级流氓,一再在卷宗里有意识地提示我们是外国人,另外还罔顾事实胡编乱造。地级和州级两级法院的几位不同法官,都依据事实和法条做出了有利于我们的公正判决。
hh2
发表于 2015-3-28 16:46
第一件胆子够大的。多亏那网站管理员没收ls银子也这么好心,不让递交成功(当然也可能是系统问题),否则对对方无效不说,自己话家人也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第二件不理解,对方这样做有什么好处。要影响法官判断,也该找别的办法啊。
崇拜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5-3-28 19:55
hh2 发表于 2015-3-28 15:46
第一件胆子够大的。多亏那网站管理员没收ls银子也这么好心,不让递交成功(当然也可能是系统问题),否则对 ...
第二件:对方律师用的大招,俺也不懂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