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ese 发表于 2005-6-15 22:47

搞笑,订婚都没有法律意义的!

在STANDESAMT登记过后,办事的会问你要不要交换戒子,这在我这就算订婚了,可能各地不一样
登记后你会得到一张签过名的纸,这纸在一定程度上会有用的

boese 发表于 2005-6-15 22:50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ky at 2005-6-15 22:47
谢谢上面所有mm的回答,我已经把订婚戒还给他了,我想我还需要些时间来考虑这个决定!!!!
我也祝上面所以的mm都幸福快乐!!!


不会吧,你太现实了吧$我晕$

cooky 发表于 2005-6-15 22:53

Originally posted by boese at 2005-6-15 22:50



不会吧,你太现实了吧$我晕$


也不能这么说,如果现实的话,早就不和他谈了!!!

michelle_ww 发表于 2005-6-16 01:33

问下楼主,一个是宽敞的别墅,一张没限额的信用卡和一个整天工作没时间陪你的LG;另一个是体贴的老公,一个只有几十平但充满爱的小屋,你会选择哪一个?经济基础,但是经济条件不是一切。我的BF整体忙工作,生活质量不错,可我觉得他爱工作剩过我。我宁愿找一个体贴但不是特别有钱的LG。不知道LZ是不是经常来这个板快看大家的留言。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这里有很多JMS的LG都非常体贴,非常爱家,这是我最羡慕的。希望你也能幸福。最后一句:千万不要把爱情和金钱挂钩,真正爱你的人是用钱买不到的。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6-16 04:37

anyway如果lz觉得自己是一时脑热时同意的。。。。。。。。。那么取消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

照我说。恋爱怎么也谈个十来年再说。哈哈哈哈 。

绿茶白水 发表于 2005-6-16 07:35

我的男朋友为什么说结婚以后还是和父母同住呢?郁闷~~~~~

buttermilch 发表于 2005-6-16 08:07

Originally posted by boese at 2005-6-15 22:47
在STANDESAMT登记过后,办事的会问你要不要交换戒子,这在我这就算订婚了,可能各地不一样
登记后你会得到一张签过名的纸,这纸在一定程度上会有用的


那请想问一下,在你们那里怎样才算正式结婚呢? 在Standesamt登记后得到一张签过名的纸,也有双方证婚人的签名吗?你说的那张纸是怎么样的纸?你们订婚后也有familiebuch了吗?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6-16 08:12

Originally posted by hlh117 at 2005-6-15 22:09


搞笑,订婚都没有法律意义的!
但是BGB里有一条,家庭法的,意思是为了结婚而收的礼物,(钱啊,物啊,房产啊。。。),如果不结婚了,对方可以要求你还他/她。学到的时候就议论到中国的彩礼。呵呵,德国人也 ...
BGB里是有这么一条,我当时也笑,呵呵!好像除了具体物质之外,还有一条名誉吧,呵呵!主要是保护女方的!

buttermilch 发表于 2005-6-16 08:27

Originally posted by 绿茶白水 at 2005-6-16 07:35
我的男朋友为什么说结婚以后还是和父母同住呢?郁闷~~~~~


他也是德国人吗?不过感觉周围的大多数的德国年青人都不会一直很父母同住,即使结婚前他们一般也都喜欢和父母分开住.个人感觉,还是分开住好一些.

绿茶白水 发表于 2005-6-16 09:51

他是德国人啊,可能他家太传统了吧,他本人也很孝顺又是独子。。哎,我也觉得分开好,在国内和父母分开住早已司空见惯了,没想到在国外遇上这么个主,谁叫我爱他呢?

dingbb 发表于 2005-6-16 11:40

那会有那么多家里有钱的?而且嫁到有钱人家的当外人‘是很不容易的。若愿意找年纪大一点的,积蓄也就多一些啦!
西方人的观念是孩子长大后就该独立,父母很少在经济上支持的。除非父母自己花不完。
刚出来工作的当然没多少钱,不过两人感情好,又觉得他将来会有出息,工作会越来越好,两人同甘共苦还是会有出头的一天的。
我只是说说我的想法,别。。。。。

buttermilch 发表于 2005-6-16 11:59

Originally posted by dingbb at 2005-6-16 11:40
那会有那么多家里有钱的?而且嫁到有钱人家的当外人‘是很不容易的。若愿意找年纪大一点的,积蓄也就多一些啦!
西方人的观念是孩子长大后就该独立,父母很少在经济上支持的。除非父母自己花不完。
刚出来工作的 ...


我也同意上述的观点,我和LG也是全靠我们自己,我刚来德国的时候,他当时还是租一间很小的公寓住,而且车子也是已经十多年的"老大众",不过我觉得只要感情好,其他的都没有关系,后来我也上班了,从兼职到正式员工,我们也开始多存几百元钱,爸爸说我们是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结婚第一年我们租一间小公寓,第二年邻居搬走了,我们把邻居那间也租下来,就这样多了一间客厅,第三年我们盖了自己的房子,当然主要靠我老公以前就每月往LBS里存钱,他做事情比较有计划,存了一定数额,加上我们两个都工作,就向银行贷款盖的房子,车子也是前两年出了一次小车祸,人没事,但是车子完全报废了,所以就重新买了一辆车.我觉得这里和国内的情况是有很大不同的,这里的父母是不会负责给孩子盖房子,他们没有这个义务,除非有特殊的原因.

我个人觉得感情是最重要的.

sleeper 发表于 2005-6-16 14:37

随便看了看。我怎么觉得象个坑。现在还有楼主这样的女孩么,这么实际势力。结婚是为了两个人相爱在一起。年轻人没什么钱,大家开始就辛苦点,凭什么要求别人对自己的生活水平负责呢。

我看楼主退婚对双方都有好处,不然这个男人也真没好日子过

boese 发表于 2005-6-16 14:49

Originally posted by buttermilch at 2005-6-16 08:07



那请想问一下,在你们那里怎样才算正式结婚呢? 在Standesamt登记后得到一张签过名的纸,也有双方证婚人的签名吗?你说的那张纸是怎么样的纸?你们订婚后也有familiebuch了吗?

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的是交过材料后的,你说的是正式结婚后的
订婚的时候是选familiebuch,但不能拿,正式结婚后才给你

Bierchen 发表于 2005-6-16 15:34

Originally posted by boese at 2005-6-16 14:49


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的是交过材料后的,你说的是正式结婚后的
订婚的时候是选familiebuch,但不能拿,正式结婚后才给你
ich habe das Buch nach Hause genommen! aber leer!

buttermilch 发表于 2005-6-16 15:42

Originally posted by boese at 2005-6-16 14:49


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的是交过材料后的,你说的是正式结婚后的
订婚的时候是选familiebuch,但不能拿,正式结婚后才给你


喔,是这样啊,现在明白了.

michelle_ww 发表于 2005-6-16 16:02

Originally posted by buttermilch at 2005-6-16 11:59
我也同意上述的观点,我和LG也是全靠我们自己,我刚来德国的时候,他当时还是租一间很小的公寓住,而且车子也是已经十多年的"老大众",不过我觉得只要感情好,其他的都没有关系,后来我也上班了,从兼职到 ...

好幸福的一对,最羡慕这样的。。。

autumn2004 发表于 2005-6-16 17:05

在国外,中国人结婚都不向父母要钱的.都是靠两人的努力,还经常给父母一些钱.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5-6-16 17:08

还有FAMILIENBUCH呀.怎么我们没有呢?不过我们是在中国结的婚.没有那个也没什么吧?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6-16 17:14

人各有志!! 人家LZ就是要找有钱滴, 否则怎么去买那个玫瑰花般的HOCHZEIT!!;)

奇怪的是, 难道父母为孩子结婚还要承担责任和义务吗?? 国内好像也不这样了!! $失败$$失败$

茉莉花 发表于 2005-6-16 17:19

Originally posted by delphinchenli at 2005-6-16 17:08
还有FAMILIENBUCH呀.怎么我们没有呢?不过我们是在中国结的婚.没有那个也没什么吧?

我们已经买了, NND, 还要付钱.二十五欧. 这个好像一般的家庭都有吧?

我也不知道.反正BF说他父母有,朋友也有

hlh117 发表于 2005-6-16 17:57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5-6-16 08:12

BGB里是有这么一条,我当时也笑,呵呵!好像除了具体物质之外,还有一条名誉吧,呵呵!主要是保护女方的!

八是八是,是说,如果女方为了结婚而将处女身给了未婚夫,最后没有结婚,女方可以要Schadensersatz。大概是135#几条吧,自1900年BGB有了只有,一直到现在,5,6年前才abgefallen的。

hlh117 发表于 2005-6-16 18:05

athanaMM原来是学法律的?

hlh117 发表于 2005-6-16 18:06

名字打错,不好意思。

Annie12_7 发表于 2005-6-16 18:11

我的德国LG是在国内给我买的钻戒(是我自己挑的),过了几天才向我求婚。之后我办好材料,来到德国,定好日期,我们在Weiss Haus接的婚。定花,装饰花车,定蛋糕,饭店,我在国内买的婚纱,在这边又买了白色高跟鞋,头花,手套,找了化妆师,因为我们的车不是新型的奔驰,老公的爸爸找了辆新型的S-class 黑色奔驰做花车,所有的支出都是老公支付的,他的父母没给我们一分钱。订婚戒指是带在左手的无名指上,结婚戒指带在右手的无名指上。
因为我没工作,家里的支出全靠老公一个人,我父母想帮帮我们,可老公说靠自己,父母的钱是他们的。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现在的我好幸福,老公那么疼我,宝宝也快出世了,他的父母亲戚也打算到时候来汉堡给宝宝开个Party。

autumn2004 发表于 2005-6-16 18:33

Originally posted by hlh117 at 2005-6-16 17:57


八是八是,是说,如果女方为了结婚而将处女身给了未婚夫,最后没有结婚,女方可以要Schadensersatz。大概是135#几条吧,自1900年BGB有了只有,一直到现在,5,6年前才abgefallen的。
德国也管是不是处女?很多人有未婚夫之前早不是处女了吧.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6-16 18:35

Originally posted by hlh117 at 2005-6-16 18:06
名字打错,不好意思。
呵呵!!!!

hlh117 发表于 2005-6-16 22:44

Originally posted by autumn2004 at 2005-6-16 18:33

德国也管是不是处女?很多人有未婚夫之前早不是处女了吧.

不是说了,已经废除了嘛。而且你想BGB是100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就是这样的。之后社会观念变了,就没有人去援引这个条款了。否则被人当作神经病。我老师的Opa,(估计都不在人间了)就接过这个Case,他都叫手下的小罗罗去上庭,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官司都损律师的面子啊。而且举证也是个大问题。

阿洛伊西娅 发表于 2005-6-17 17:18

楼主很酷, 怎么想就怎么说, 不虚伪, 寻找满意的归属, 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每个人的侧重点不同, 爱钱, 爱人,爱权, 爱地位, 其实都是一样的, 都是选择, 都没错

louise 发表于 2005-6-2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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