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1234
发表于 2015-6-23 09:52
这种原则是可以的,但是必需看你的岗位要求,如果是很低级的岗位比如导游,搬运工之类的,再根据你注册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规模,外管局随时可以拒签。建议不要咨询律师和税务师,他们肯定会告诉你可以,然后你折腾几个月花大笔咨询费最后不了了之。实在要问,找个靠谱的德国律师,中国人的或者说中文的千万别信。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6-23 11:18
应该主要费用是各种保险。
Sky23
发表于 2015-6-23 12:19
最低22000欧/年。
Sky23
发表于 2015-6-23 12:20
可以打工,餐馆,导游等等;但是不合法。
Sky23
发表于 2015-6-23 12:24
在华人家庭打工和导游、地接被查到的可能性极小。
Sky23
发表于 2015-6-23 12:36
8.5(欧/小时 最低工资) x 8(小时/每天) x 220(天/每年) = 14960 欧/年 约简为15000欧。
15000 x (1+38%) ( 工资加社会保险 ) = 20700
700 (欧/年 所得税) + 20700 = 21400 欧/年
用大拇指乘以兀:共计 22000欧/年。
wgsuchender
发表于 2015-6-23 15:31
雪下得那么认真 发表于 2015-6-23 00:32
那不就变成国内了吗
还不是变成国内,国内还有分高的低的人,这种只能来难民。
雅情
发表于 2015-6-23 15:39
Sky23 发表于 2015-6-23 13:36
8.5(欧/小时 最低工资) x 8(小时/每天) x 220(天/每年) = 14960 欧/年 约简为15000欧。
15000 x (1 ...
我想楼主当然不支付工资,他只是问作为雇主要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算出来,然后让朋友自己出
阳光的味道
发表于 2015-6-23 16:28
bourree 发表于 2015-6-23 00:22
这种行为应该越多越好,这样德国才能形成成规模的华人群体,才能有社会影响力,不然就几个散兵游勇,还有一 ...
个人感觉是团结的问题,我觉得其实华人不是太少,但是很分散,不够团结
阳光的味道
发表于 2015-6-23 16:29
rk58a31sd476 发表于 2015-6-23 10:31
如果你是开中餐馆的 需要中餐的厨子 或者你是对中国进出口的贸易公司 需要中方人员
不是中餐馆,是公司。双边贸易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