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个关于VE上入境日期的问题
大家好,本来想邀请妈妈9月9号到10月8号来,经济担保函按照此日期申请后就立刻寄回国了。之后有些突发事件使妈妈9月25号必须在国内。所以想问一下,是否有可能使用原来的VE来申请8月19到9月18的签证呢?询问了办理VE的地方以及北京大使馆,办证的地方叫我拿着原件去改,可是已经寄出去了啊。。。
大使馆的回复如下:
Grundsaetzlich sind wir aber nicht an die voraussichtlichen Reisedaten auf der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gebunden. Der Antrag muss aber innerhalb von 6 Monaten nach Ausstellung der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vgl. Rückseite der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eingereicht werden. Danach wird eine neue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noetig.
该怎么理解呢?谢谢大家了!
PS:印象中VE上没写入境日期,只有个停留时间1个月。 有入境时间的,你只能再去开一份新的,然后重新邮,既然时间变了,这些都是改变时间的成本的。 VE的有效期就是半年, 从你开具的日期开始算起. 只要在这半年之内入境德国就可以. 请问,如果父母自保是不是就不用开这个VE了?那还需要我这边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么?之前有人给过一份材料清单,上面还要我们的购房合同。谢谢 祈晴 发表于 2015-7-2 19:29
请问,如果父母自保是不是就不用开这个VE了?那还需要我这边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么?之前有人给过一份材料 ...
自保肯定是不用VE了,但具体要准备什么材料就不清楚了,抱歉。 llz_8848 发表于 2015-7-4 02:42
自保肯定是不用VE了,但具体要准备什么材料就不清楚了,抱歉。
没关系,为了保险,还是把我们的收入证明什么的带一份好了{:5_380:} wangdafa80 发表于 2015-7-2 11:52
有入境时间的,你只能再去开一份新的,然后重新邮,既然时间变了,这些都是改变时间的成本的。
如果有入境时间的话,是在哪个地方标注的呢?怎么写的呢?谢谢! llz_8848 发表于 2015-7-6 19:25
如果有入境时间的话,是在哪个地方标注的呢?怎么写的呢?谢谢!
VE上有预计入境日期,就在担保函正面最下面的位置,原文是:vom Tag der voraussichtlichen Einreise am XX.XX.XXXX bis zur Beendigung des Aufenthalts des o.g. Auslaenders/in oder bis zur Erteilung eines Aufenthaltstitels zu einem anderen Aufenthaltszw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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