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人和邀请人不是同一个人,可以吗?
我公公婆婆要来德国3个月伺候月子。我老公的签证时间不够邀请他们的,但是他有工作,可以提供经济担保。我没有工作,但签证时间够。所以我们打算我做邀请人,他做经济担保人,这样可以吗? 本帖最后由 雨妞儿 于 2015-7-21 10:20 编辑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但是,邀请人和经济担保人,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分开的,因为有德方亲属邀请,国内自己担保的啊。
但是,根据你这里提到的信息,最明显的一问题就是:你老公的签证结束之前,他可以做经济担保人。可是之后的那段时间,谁给他们经济担保? 可以分开 先去外管局问问,你老公能不能开出担保 可以 我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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