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999 发表于 2015-7-26 21:45

lulu5839 发表于 2015-7-25 22:17
话说我怀孕住院,病房当时就我一个人,半夜进来一个护士要给我挂水,我睡眠浅,她到我身边我醒了,就质问她 ...

好恐怖!狠外国人的右派

qiao27 发表于 2015-7-27 07:58

lulu5839 发表于 2015-7-25 22:17
话说我怀孕住院,病房当时就我一个人,半夜进来一个护士要给我挂水,我睡眠浅,她到我身边我醒了,就质问她 ...

这个也太恐怖了吧!!!

Reisender 发表于 2015-7-27 09:24

缘于对工作不满。。。{:5_352:}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5-7-27 15:47

有时候想想, 极端情况下没死刑还真是不科学...

umzug2013 发表于 2015-7-27 17:40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5-7-27 16:47
有时候想想, 极端情况下没死刑还真是不科学...

德国基本法第102条的底细:
    这个条文不过寥寥数字(“死刑业经废止。”),却是许多德国人引以自豪的道德制高点:看吧,你们这些野蛮国度,为什么不见贤思齐呢?我们如果问德国人这个规定的由来,答案一定是:当年的制宪者因为纳粹的杀人罪孽深重,所以决心要废除死刑,从此维护人权尊严。听起来义正辞严,连恩却别有发现。
    二次大战刚结束时,将近八成的德国人都支持死刑,所以即使向来主张废除死刑的社会民主党也不敢违抗民意倡议废死,其它各党更是如此。可是奇迹还是发生了:属于德意志党这个小党的制宪代表若伯姆居然提议了!他的动机何在呢?
    当时占领军已经在纽伦堡进行过多次大审,其中一级战犯早被绞死,许多二级战犯虽然也将同此下场,但是迟未执行。若伯姆跟纳粹的渊源颇深,为了营救命在旦夕的同路人,于是想出了规定废除死刑的妙计。没想到不仅社民党附和,更大的基督教民主联盟也表态支持,它的党员里面不少人也同情纳粹,第102条自然就通过了。
    连恩在文章中特别强调,制宪者根本不在乎一般杀人犯的命运,如果不是为了让那些纳粹魔头脱罪,他们才懒得制订第102条呢。果然,1945年5月,基本法通过之后,总理艾德诺立刻就要求美国占领军指挥官释放定了死刑的纳粹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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