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0:14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5-7-31 20:18
我记得是2个月内的besucher是不需要通知房东,具体咨询律师

确实有2个月的说法,不过我们外国人一共也就3个月,特殊情况不算在内。

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0:15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7-31 20:52
房东够绝的话可以告诉外管局你爸妈非法住在他那,影响签证,这种小便宜占不得

你这没有法律依据有点吓唬人啊

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0:22

clh23047 发表于 2015-7-31 19:05
我们没有提前和房东说是我们的过错,之前不知道需要通知房东。

根本没有法律说你来客人必须要通知房东,除非个别房租合同上房东有额外写明。

以前,我们家也遇到楼主一样的问题。没有通知房东,后来没多久也是到期搬走。房东扣着押金不退钱找各种理由。我们当时咨询了律师,律师给房东发信,说了他没有理由不让我的客人住也没有理由多收房租,水电多用是可以多收,但是扣着押金8个月不结算,又说有3个月多住了2个人,是不合理的。而且是那8个月中是经过年底的,也就是说结算早就出来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出结算明细,退还剩余押金,再加支付我们的律师费!

heikafei 发表于 2015-7-31 20:25

看合同怎么写吧。 不过把房东弄的不爽,押金就别想要1了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7-31 21:59

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1:22
根本没有法律说你来客人必须要通知房东,除非个别房租合同上房东有额外写明。

以前,我们家也遇到楼主 ...

你这种是不包水电的,房东如果能证明房客的带人住够一段日子,是有权抗议的,书上有写的。楼主这种情况显然房东跑去外管局或者签证官那里就能证明。关键是那个期限,和包不包水电暖的问题,建议楼主找mietrecht看看

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2:11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7-31 22:59
你这种是不包水电的,房东如果能证明房客的带人住够一段日子,是有权抗议的,书上有写的。楼主这种情况显 ...

跟包不包水电有啥关系啊?暖租也要最后结算看实际使用多少啊。

你说的什么抗议的,之前我纠纷的时候查过,不过现在忘了,具体的不记得,总之长期居住是不可以,但是访客是可以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一般是2个月,但是但是我们的情况跟律师说了,律师很明确告诉我们说,探亲签证的3个月跟普通规定的2个月是不同的,算特殊情况。比如一个德国人房客他的德国朋友来住,超过2个月是不行,但是我们是有签证限制的特殊情况,所以不必须卡在2个月这个时间上,就是上法院也一样。

总之我们的最后结果也没上法院就解决了。仅供楼主参考

clh23047 发表于 2015-7-31 23:27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7-31 20:52
房东够绝的话可以告诉外管局你爸妈非法住在他那,影响签证,这种小便宜占不得

谢谢大家的回复。但是我父母住我们这里怎么是非法居住呢?我们在给他们办经济担保证明的时候就是出示我们这个房屋合同。他们是旅游签证,难道法律上有规定探亲父母不能住在子女家吗?

另外,我们也没有占便宜,只是觉得这可能是我们的正当权利,父母在家照顾孕妇方便。如果真是知道这是不可以的,我们也不会安排父母住家里。

clh23047 发表于 2015-7-31 23:34

雅情 发表于 2015-7-31 23:11
跟包不包水电有啥关系啊?暖租也要最后结算看实际使用多少啊。

你说的什么抗议的,之前我纠纷的时候查 ...

你的情况和我们的比较相似,我有点底了,谢谢。准备明天跟房东商量。要是补点钱就可以的话最好,不然的话找律师跟他理论。老婆快生了,这时候是最需要父母的地方。要是把他们安排到酒店里,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我们还要费很多精力照看他们。

clh23047 发表于 2015-7-31 23:35

改正一下,我们父母是探亲签证过来的,之前笔误写成了旅游签证。

jkoeln 发表于 2015-8-1 02:15

怎么总有这种死皮赖脸的中国人。人家规定的什么样的房子住多少人,有没有素质呢。你怎么不改成上下铺鸽子笼出租给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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