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幼儿园里不开心,家长可以随时解约
波恩的一对父母将一岁的儿子送入一所私人幼儿园6个星期后,孩子还是无法适应,并因此生病。家长便要求立即解除合同。但幼儿园方面认为,在合同上写明,一年只有两次的机会解除合同,分别为1月31号和7月31号。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后,胜诉——如果孩子无法适应幼儿园,家长可以不按合同要求,随时解约,不再支付相应费用。来源:德文媒体 很好,听起来不错!!! 就应该这样 就怕以后其他幼儿园找各种借口不收这孩子。。。 请问有德语链接吗? 请问楼主,能发个德文的链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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