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1:56

《镜子》--作者:沉默群山

  引言

  收到那个邮包之前,我跟大多数年满三十的男人一样,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有一份不算稳定但收入尚可的工作和一个固定的女友,白天忙忙碌碌,夜里空虚得要死,如果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你也不大会记得我的摸样。我甚至一度以为,未来就象我在即将靠岸的船头所见的陆地那样真实可信,但是,生活却跟我开了个玩笑,将那只船偏离航线,驶往一个不可预料的地方。



  第一章

  我步出经理室时,杀人的心都有了。这个季度公司的销售业绩很糟糕,但无论如何不是我一个人的过错。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本就如过江之鲫,而国外大公司的强势介入更使得这场春季绞杀战格外惨烈,我们公司的失利也就在所难免了。我四处奔波,几个月没睡趟好觉,客户还是如秋风摧残下的落叶,一片片从手边滑走。在这个以成败论英雄的年代,可没人体谅你“没功劳也有苦劳”,我累死累活的努力,到头来只换回老总的一顿泼头臭骂。

  我记起不知从哪里看过一则报道,说国外某公司在员工休息室专门摆放着老板的塑胶模型,供员工拳打脚踢地撒气发泄,心想如果天宇公司也有这样一个房间,我一定会在王总那颗头发打理得油光可鉴的胖头上,狠狠砍上几刀。

  路经影印室时,秘书程婴正好捧着一叠文件出来,我们撞了个满怀,她手里的纸象雪花一样飘落下来。我忙说声对不起,弯腰去拣碰落在地的文件,她看见是我,嫣然一笑说,“没关系。”也蹲下身去,我们的脑袋几乎挨到了一起。

  她身上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非常好闻。

  “你的脸色不大好。”她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刚挨了顿臭骂,能好吗?我勉强一笑,说:“经理室的茶,真难喝。”

  “怎么,老头子的更年期症状又发作了?”她向经理室方向瞟了一眼,用同情的口吻说。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毕竟这儿不是谈论上司的合适场所。“我还有事,改天聊。”说着我把文件夹递给她,匆匆走了过去。

  今天是女友苏小文的生日,虽然情绪不佳,我还是跑到附近的花店,买了束香水百合。把花扔进车子后座,我突然想起口袋里还放着一张邮局寄来的包裹通知单,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忙起来,真是什么都忘了个精光。我调转车头,直奔邮局。

  快到下班时间了,邮局大厅里空荡荡的,没几个人。我取出上衣口袋里那张揉得皱巴巴的通知单,递给包裹处的小姐。她走进旁边的房间,不一会就出来了,把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交给我。

  盒子里是一个化妆镜,几星期前我在网上商城见到的,式样十分精美。不过当我接过纸盒的时候却怔了一下,因为盒子有点沉,按说一个小小的化妆镜,不至于有这么重的份量。但我当时并未在意,也压根没想到拆开盒子看个究竟。

  有时候,一个微小的错误会引发连锁反应,有点象核裂变。我在那个下午,就犯了这样一个错误。

  回到家,已近晚饭时分,我把纸盒往桌上一放,正想冲个热水澡松弛一下神经,电话铃已经响了起来。不用说,是小文打来的。”Happy birthday!”我对着话筒,尽量使语调显得欢快些,“小家伙,再不来收你的生日礼物,我可独吞了噢。”苏小文的话音从话筒另一头传来,“嘻嘻,大家伙,原来你没忘啊。”

  “忘记你我做不到……”和小文调侃了几句,我问晚餐哪里吃。她告诉我已经在黎明路一家新开的法式餐厅订了位子,据说那儿的鹅肝味道好得很,而且两个人一顿下来花费不到三百块,物超所值。听她那付垂涎欲滴的口吻,倒有点象《西游记》中白骨精见到唐三藏的架势。

  吃的方面小文向来比我有经验,我是不管什么东西,能填饱肚子就行,难怪她老说我“食色性也,对吃这么不讲究,你的人生实在乏味得可以。”我只好反驳,“我不过是把吃东西的精力,集中发挥在另一处领域而已”。

  餐厅环境很幽雅,从我们的座位一抬眼,对面女钢琴师的演奏看得一清二楚。音乐很舒缓,象静静流淌的溪水,蟹肉冻和烟熏三文鱼味道也不赖。瓶子里的红酒所剩无几的时候,我拿出了装着礼物的盒子。

  小文的眼睛一亮,笑咪咪地问:“什么东西呀?”我伸出三个手指,示意她猜三次。

  “一件衣服?不是……鞋子?也不对?如果是钻戒,这盒子未免大了点,该不会是一只小松鼠或猫咪吧?”我见她越猜越离谱,便笑着撕掉了包装纸。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瞠目结舌。

  盒子里的确是一面镜子,不过并非我意料中的化妆镜,而是一块一尺见方的铜镜,镜框边篆刻着精细的花纹,那古旧的式样,绝不象这个年代的产物。我的第一反应是:邮局把东西寄错了!

  小文先是一愣,随即伸手夺过镜子,在烛光下端详起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啧啧赞叹:“好漂亮!挺象古代文物的,你从哪儿弄来的?”我见她欢喜的成份多于惊讶,便将错就错吧地说,“是从一家专门出售复古商品的店里买的,这面铜镜,据说和貂蝉当年使用的是同一个型号。”

  小文把铜镜放回盒子,笑着说,礼物还行,本姑娘笑纳了。我腆着脸说,那我的奖赏呢?小文环顾四周,见无人注意我们,便飞快地在我脸颊上印了个吻,然后做贼似地吃吃笑起来。我盯着她说,就这么完了?我是说今晚上……

  “去你的!”她故作嗔怒,眼里却春意盎然,“咱们回去吧。”她拿起放在椅背上的外衣。我心领神会地站起身来。

  认识小文之前,我有过几段恋情,露水姻缘也不少,但那些女孩就象便利商店出售的水果,虽然好看好吃,保质期却短得可怜。

  我们的初次见面颇富戏剧性。

  那是半年前的一天,下着大雨,我步行回家,路上看见一个女孩没有带伞,顶着雨慢吞吞地走着,浑身上下都被淋得精湿。我动了恻隐之心,大步赶上去,把雨伞遮在她的头顶。女孩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凄迷,不知怎的,让我的心底隐隐一阵刺痛。

  她依旧一言不发,脚步也没有慢下来。我忍住了一句话没问,心想你走累了总会停下来。她的耐力不错,两小时后才停住脚步,这时我们的头发早已湿得象挂汤面条。接下来,她出其不意地扑到我身上,嘤嘤哭了起来。

  那天对小文来说是个不寻常的日子,她父亲外遇漏馅,让其母亲炒了鱿鱼,她却在极度伤心中,邂逅了我。

  我们认识一个月后,小文和原来的男朋友分手,跟了我。

  后来聊起那天的情形,她说:“你当时为什么一直不说话?我差一点当你是哑巴。”我说,“那是因为我想,你八成是失恋了,那个时候,你一定对全世界的男人都看不顺眼。我不想自讨没趣。”她笑了,“你才失恋呢,不过要不是你那么识趣,我才懒得搭理你。”

  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小文提了个大背包过来,里面装满衣服和日常用品。这样一来,我就不必为下馆子犯愁了。小文的厨艺在我眼里,绝对是一流的。

  我照常上班,但感觉王总对我的态度冷淡了许多,以前他小方小方的叫得亲热,现在见了我却板着个脸,好象我是只光吃饭不下蛋的母鸡。这一点,相信有些同事看出来了,也许他们已经在暗暗猜测,我这销售部经理的位子,怕要保不住了。

  公司在闹市区租了一层写字楼,我的办公室在十五楼,从窗口望出去,大厦底下的行人象许多小蚂蚁。我坐在办公桌前,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飘落的蒙蒙细雨,脑子里一片混乱。

  正胡思乱想间,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到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看见程婴那张淡抹细画,五官精致的脸。

  “想什么呢?”她一侧身,坐到我前面的椅子上,双腿并拢,又用手整理一下裙摆。

  “你的所有动作,都符合一位职业白领的标准。有时我真佩服你,这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刻意培养的?”

  她笑了起来,“你很想看到我失态的样子吗?”

  我说,的确有点想。

  “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子?讲话不敢大声,脸上永远挂着塑料花一样的假笑,象个机械人,别提有多别扭了。”她话题一转,“这几天,刘明整天跟着王总转悠,他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刘明是我的助理,我一手带出来的,别人称我何经理,只有他亲热地管我叫师傅,他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当初来公司的时候,他除了学历高一点,几乎什么都不会,但我觉得他脑袋灵光,人又勤快,所以业务上总是不遗余力地帮助他。没想到在我事业受挫的时候,他非但没一点表示,反而象只鼻子灵敏的猎犬嗅到了肉骨头的味道,一个劲追着王总屁股跑。尽管在我面前依旧摆出付谦逊的面孔,但我可以捕捉到他平静外表下隐藏的那缕狂热。

  “机会均等,能者居之。他要是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得到属于他的位置。”我冷冷一笑,端起程婴泡的咖啡喝了一口,“很香浓,谢谢你。”

  “你倒是超脱,我就是看不惯,知道他在王总前头怎么说你吗?说你刚愎自用,好象什么事都是坏在你手里……”

  “我想不超脱,行吗?”我摆摆手,心底苦笑了一下,商场如战场,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什么人情冷暖都薄得象张纸,一撕就破。程婴不说话了,她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一丝同情和怜惜,仿佛在她面前的,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我的心里突然很感动,感动得想伸出手,抚一下她瀑布般散落的黑发。但这个念头就象划过夜空的闪电,在我心头一闪即逝。

  我找了个借口,心慌意乱地离开了办公室。

  在街头漫无边际地转了几圈后,我开车上了高速公路,车速提到了一百一十码,这已经是行驶允许的极限了。雨不知何时已经歇住,鱼肚白的苍穹毫无层次感,令人郁闷地罩在城市上空。我把车窗完全摇落,任由冷风在身遭穿梭,让它驱走内心的不快。

  小文打电话过来,说晚上单位组织了个舞会,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想以自己目前的心情,去了也是强颜欢笑,便不假思索地回绝了。小文不甘心,又追问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我烦躁起来,恶声恶气地说,“没什么事,就是不想去。”话出口就觉得语气太重了,但我实在懒得多做解释。话筒那边的小文沉默了几秒钟,说句随你便,挂断了电话。

  回到家已是掌灯时分,我懒得出去吃饭,便下了碗面条,然后打开客厅的音响。DVD机里放着的唱片传出了莫文蔚的歌声“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这首歌只放到一半就停掉了,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掐断,与此同时,客厅、厨房的灯全熄灭了,房间内刹时黑不见指,只剩下那只煤气炉兀自跳动着忧伤的蓝色火焰。

  该死,又停电了。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住宅区陷入一团乌黑,偶尔有几声汽车喇叭传来,仿佛来自遥远的国度。周遭的一切,静得有点不寻常。

  费了番周折,我终于在一个抽屉的最里头找到了一截拇指长的蜡烛,看来再文明的社会,也不能忘掉老传统啊!过于依赖现代文明的成果,人类有一天是否也会变成废物?

  我就着煤气炉点燃蜡烛,执着那一点微末的光晕,走进卧室。

  我把身上的西服卸下来,换上舒适的睡袍,在我掉头准备出去的时候,瞥见了一道光。这道光在幽暗的房间内,显得非同凡响,将我的视力线完全吸引过去。

  光源来自床头柜上放着的镜子,那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它折射了蜡烛的光辉。我自失地一笑,心里却有点奇怪,因为刚才那道光在我印象中是如此辉煌,不可方物,它似乎照亮了整个卧室。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蜡烛,走到那块铜镜前面。镜子映出了我的形象:皱着眉头,郁郁寡欢,有点象锁在深闺的怨妇。我为自己的想象弄得不满意起来,不就是事业受了点挫折吗?打不了拍屁股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搞得这么了无生趣的,何苦来着?我松弛脸上肌肉,对着镜子露出笑容。

  不可思忆的事情发生了。

  镜子里的我,依旧保持着原来那付表情!

  一股寒意由我脚底升起,我眨巴了几下眼睛,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在我错谔不已的时刻,镜子里的我却突然笑起来,并把手举起来,轻轻晃了晃,象在跟我打招呼。而实际上,我的两只手臂一直规规矩矩地垂在腰际!

  我以为自己会当场晕倒,因为本质上,我不是个胆大如斗的人,那样做是最合理的肌体反应。可是没有,那天晚上我的身体防卫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或者说,我的心脏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承受力。恐惧感切割着我的神经中枢,那感觉有点象数九寒天洗冷水浴,在尖锐的痛楚中夹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快意。

  这时,镜子里的“我”张口说话了,“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活见鬼了,我心里蹦出的唯一念头就是抓起什么东西,把这面可怕的镜子砸破!但镜中的“我”似乎预知了我的动机,急切地说,“别这样,听我把话说完。”我迟疑了一下,终于放下手,在大腿上狠狠拧了一把。疼痛感是真实的,我不是在做梦。

  “我”看着这一切,笑了起来,“你很清醒。其实,我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你。”

  小时候,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不少,即使在那个幼小的年纪,我也压根不相信那些故事是真实的,没想到长大成人的我,居然碰到这神话一般匪夷所思的事!

  我勉强压抑住内心的惊恐,死死盯着镜子里这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他的样子看起来倒是挺友善,不象要加害于我。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支支吾吾地说,发觉连咽唾沫这样的动作都变得异常艰难。

  “你相信影子有生命吗?”

  “影子有生命?”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相信,但我还是睁大双眼,等待他的下文。

  “没错,世间万物都有对应的反物质,它们存在于不同的空间。我就象你的影子,平时你看不见我,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地点,比如今天,就是一个很特殊的时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1:57

  我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反物质一说,我在哪本科普读物中读到过。

  “我”继续说,“这并非普通的镜子,它是你和我所在的两个空间的通道,这个镜面是一道门,开启它需要能量,这能量就是烛光。”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我还是很疑惑,这镜子是怎么来的呢?

  “至于这镜子的来历,说来话长,你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吗?”

  他的故事还没有开讲,就被外面传来的一阵门铃声打断。我竦然一惊,意识到小文回来了。她看见我坐在黑不溜秋的房间内对着镜子自言自语,不以为我神经错乱才怪。

  我拿起床头的蜡烛,快步行出了卧室。

  客厅里灯火通明,原来不知何时,电力已经恢复。我把蜡烛随手放下,扭开了门锁。

  门外进来的小文穿着驼色外套,里面是一件薄薄的黑色低领毛衣,脸上还描了蓝色眼影,活象黑夜中窜出的精灵。我站在门口,呆呆看着她,印象中,她很少化这么浓的妆。

  “喂,你傻了吗,这样子看我?”

  “咳,没事。你今晚有点特别。”

  “我漂不漂亮?”她夸张地原地转了个圈,略带挑衅地看我一眼,弯腰脱脚上的靴子。

  “你该不是去赴情人的约会吧?”我半开玩笑地说。

  “是啊,就是去赴情人约会了。谁叫你不陪我?”她头也不抬地说。虽然明知她说气话,但我还是忍不住有些生气。难道你一点也体会不到我的心情?

  在小文面前,我总是一副什么事也难不倒的样子。实际上我更象只莽苍丛林中的野兽,受了伤用舌头把伤口舔一舔,从不肯让她知道我受伤了,伤在哪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点偏执狂倾向,但一时半刻怕是改不掉了。其实潜意识里,我多么渴望得到她的抚慰啊!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程婴,她总是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

  小文踱进厨房,瞥见煤气炉上搁着的面条,“你没吃饭?看看,面条糊成什么样了?”我猛然想起镜子的事,心里一跳,忙说,“刚才停电,光顾着找蜡烛,忘了。”小文信手抄起那锅面条,一古脑倒进了垃圾桶,接着翻开冰箱,拿出一包新的。这场景原本很温馨的,但我一门心思放在那闹事的镜子上,也来不及感动,趁她不注意,偷偷溜进了卧室。

  我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铜镜与往常毫无二致,找不出一丁点异样。好象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但我很清楚,那不是幻觉。也许那个人说的话都是真的,这面镜子只有在烛光前才会变得神奇。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有点害怕,于是将镜面调整了个角度,指向窗外。

  夜里我失眠了。躺在床上,我老是条件反射般把目光转向那面镜子,怕里面跳出什么东西,或许那个人并没有害我之心,但他生活的空间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人们对于不可知的东西总是心存敬畏。我想把镜子拿到别的房间,又怕小文起疑心,但放在床头,我无论如何睡不安稳。

  小文背对着我,身子刺猬般蜷缩成一团。黑暗中我想伸手触摸她的头发,但她香沉的鼾声阻止了我的动作。其实上床前我们有机会重归于好的,平日呕气的时候,我只要把她搂在怀里,说上几句好话,她的一腔怒气就会消散得无影无踪。但今天我让那面镜子弄得心神不定,居然忘了去调解。我心想,等明日一早,跟她认个错就是了。

  天将破晓的时候,我顶不住困倦,眼皮搭拉下来。等我再次醒来,阳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了,我掀开盖住大半个脸的被子,长长透了口气。闹钟显示,前后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小文不在身旁,她大概余怒未消,竟然没唤我一声就顾自上班去了。

  睡眠不足让我头疼欲裂,浑身软得象滩煮糊了的面条。我给公司挂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程婴。

  “您好,天宇公司。您找哪位?”她的声音总是那么甜美,似乎有一种令人情绪宁静的魔力。我发觉自己很想跟她说说话,把心里的烦恼一古脑儿告诉她。但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请她转告王总,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能去公司。她关切地问,“你没事吧?要觉得不行,别硬撑,早点去看医生。”我谢了她,说没事,可能是累的,休息一下就过去了。打完电话,我的视线又落在那面镜子上,一下子睡意全消。

  好奇心终究还是战胜了恐惧,我拿起那面镜子,翻来覆去地看。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它,我发现镜框上的花纹并不连贯,它们断断续续,很象……我的脑子里蹦出两个字——咒语,不错,它们象用某种我所看不懂的文字刻下的符咒。我再次正视镜面,里面印着我的影子,毫无反常的迹象。可是如果点上蜡烛……我的心跳加快了。

  正如你们所料,我点燃了蜡烛。换了你们是我,大概也会那么做的。难道让我象个胆小鬼一样,把镜子偷偷扔到垃圾堆里去?不,我当然不会那么做,当你被平凡的生活日复一日折磨,磨光了你所有的棱角,你的心底深处会渴望某种奇迹的出现,它支撑着我们的信仰,让我们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当我拉上了房间内所有的窗帘,拿着蜡烛来到镜子前面时,心里是多么害怕,多么不安啊!我用抖抖索索的手指按下打火机,火苗沾到蜡烛芯儿的时候,我在心里可笑地念了一句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台词:“芝麻,开门吧!”

  一道柔和的亮光从镜子里散发出来,如花香一样萦绕在我的身旁。我感觉到全副身心都宁静下来。是的,奇迹出现了。

  镜子中的“我”对我眨了眨左眼,说,“很高兴再见到你。”

  “我也是。”虽然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但刹那间我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我几乎是机械式地说出了这句话,事实上,我并未觉得高兴,反而有一丝怯惧。

  “你想听那个故事,对吗?”他说出了我的心声,没错,我就是要弄清楚,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把烛光移近一点好吗,这样我觉得更舒服。”他指了指我手里的蜡烛。我照办了。

  “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以前,大约是你们的公元前六千多年,地点在太平洋中央的一块陆地,它的名字叫穆。

  那里孕育了伟大的文明,甚至比你们更早。当世界的绝大部分还是一片荒凉时,那块陆地上却生活着上千万人,他们建造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庙宇,还有雄伟的金字塔,这些建筑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相当壮丽的。除了女王凯,大祭司图卡就是穆最有权势的人了,他统领着数以万计的僧侣,他们是穆最具智慧的人。”

  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既然穆拥有如此伟大的文明,为什么我们的历史教科书里压根没有提到过它?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说,“因为这块陆地,早已长眠于大平洋的深处。”

  “什么,它沉没了?”我吃了一惊。

  “是的,没有什么力量能摧毁穆这样强大的文明,除了上天。”他继续说道,“图卡是位英俊的男子,他的体内流淌着贵族的血液,如果他的志向不是成为一个祭司,那他早已是女王的入幕之宾了。但他放弃了数不尽的安逸享乐,选择了苦行僧的生活。在三十岁时,他已经是一个修为高深的祭司,和王国为数不多的同行一样,可以让火山安静,海啸停止,将一种矿石炼制成另一种,所谓的点石成金术也许指的就是这种本领。等到步入中年,他终于穿上了至高无上的大祭司服。

  对图卡来说,他唯一感到缺憾的,是无法享受女王的爱情。作为僧侣,是不能有男女之欢的。可是女王实在太爱他了,在一次夜宴中,往他的酒里加入了迷药。图卡饮下那杯美酒,就浑身无力,连动一下都不能了。凯跪倒在他身旁,亲吻着他的眼睛,说出了压抑多年的心声:‘亲爱的,我是多么爱你,虽然拥有普天下的财富和男子,可是没有你,那一切对我毫无意义。请原谅我的冒失,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这样做,只是因为我痛苦得不能自已,我必须把这些话说出来,否则,我将郁闷至死!’在繁花似锦的后花园里,她泪光莹莹的眸子,令满天的星辰都失去了光彩。图卡被感动得热血沸腾,他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位女子才是他毕生的追求,放弃她的爱情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为何人总要在错过以后,才翻然悔悟?

  凯在他身边说了一夜的情话,太平洋上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王宫水晶瓦上时,她给他服下了解药,说:‘亲爱的,既然上天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就让我们期待来世吧!’图卡翻身而起,将她拥入了怀中,‘不,离开你是我今生做的唯一一件错事,也是最大的一件错事!幸好我们还可以挽回,从今往后,我会永远在你身边!’那一瞬间,他下定决心舍弃一切,包括那个大祭司的称号,也是弃之如敝履。

  整整三天三夜,图卡和凯沐浴在爱河中,仿佛要补偿失去的几十年光阴。但第四天,凯的弟弟——亲王阿撒拉,便带着大队士兵冲进了寝宫,他指责凯违背了神戒,‘我的姐姐,你可知道,你们的行为将给穆带来怎样的灾难?你把图卡交出来,他玷污了神的旨意,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只有让他污秽的躯体下地狱,才能平息神的怒火!’凯知道,阿撒拉对她的王位觊觎已久,只是迫于图卡的忠心耿耿,才不敢轻举妄动,只要找个理由把图卡除掉,他就没什么顾忌了。

  图卡从凯身后走出来,面对如霜的刀剑,他步履从容,脸上没有丝毫的怯意,‘是的,我触犯了神戒,但这与女王陛下无关,你们要对付我,就请上来吧。’众武士畏惧他的威名,面面相觑,竟无人敢踏上一步!阿撒拉气急败坏地训斥部下,‘你们这些没用的奴才,他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人,为什么害怕他?’可是他的喊话得不到一句回应。他回头一看,惊呆了。只见士兵们不停地打着呵欠,手中的兵器无力地垂落下来,接着便象一排排被伐倒的树木,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图卡面带讥讽的笑意,一双黑不见底的眸子盯视着他的对手,‘可怜的阿撒拉,你的部下好象并不相信你的鬼话,他们宁可睡觉,也不愿听你胡说八道。’

  阿撒拉气得浑身发抖,他拔出利剑,叫道,‘你这个魔鬼,有种过来跟我决一死战!’凯望着她的弟弟,幽幽叹了口气,‘阿撒拉,别再胡闹了,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放下你手中的剑,我不会为难你。’阿撒拉怒不可遏地吼道,‘收起你一文不值的怜悯,我阿撒拉是不怕死的勇士,绝不会在敌人的同情下苟且偷生!’图卡轻蔑地一笑,‘阿撒拉,你自命是穆最强的战士,那就让我们在你最擅长的剑术中,一决高下吧。’说着他脱去了金色祭司服,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剑。阿撒拉被他羞辱得满面通红,却又兴奋无比,只要图卡不施展他的巫术,又有什么可怕?可是两人一交手,阿撒拉就知道自己错了,图卡的剑术之高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勉力支撑了几十回合,终于被对方的剑削断了手指。

  阿撒拉以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他的对手,心中满是绝望。图卡屹立在夕阳中的身影,如一尊天神般高大,他指着手下败将的喉咙说,‘为了你的姐姐,我饶恕你的性命,从这儿滚出去,永远别再回来!’阿撒拉充满怨毒地望了他一眼,爬起身,跌跌撞撞地跑出王宫。

  叛乱暂时平息了,图卡当然知道阿撒拉绝不肯善罢甘休的,他会在全国各地散播仇恨的火种,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在一起拼个你死我活。其实图卡完全可以杀死他,那样就万事皆休,可是当着爱人的面杀她的亲弟弟,他做不到。

  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穆的末日到了。

  几天后的深夜,图卡做了个梦,梦见火焰从天而降,将广袤无边的森林烧成了白地,大地坍陷,海水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涌来,形成一堵遮天蔽日的水墙,它的高度超出了穆最高的山峰……他猛然惊醒,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这是多么可怕的梦啊!他知道,这一切将真实地发生,他看见了未来,令人绝望的未来。

  凯被他的喘息声惊醒,坐起身,抚摸着他的脊背问道:‘亲爱的,你怎么了?’图卡把梦境告诉了她,凯也惊呆了,但她还是安慰他,‘那只是一个恶梦而已……’图卡沉重地说,‘不,这不是梦。是神要惩罚我们。’一想到穆的千万生灵面临灭顶之灾,他心如刀绞,‘犯罪的人是我,为什么要让穆的人民跟我一起受难?神啊,请宽恕您无辜的子民吧,我愿意承受所有人的痛苦!’凯也在一旁跪下,望着苍穹摹拜:‘还有我,让我和他一起分担。’图卡回过头,凯坚定的眼神,让他浑身充满了力量。但是天空漠然无声,只有他们的话声回荡在宫殿里。图卡知道,神的旨意已无法挽回。

  图卡用一昼夜的时间,在一面铜镜上施了魔法,使它成为沟通时空之门。他的本意,是想通过这面镜子,到另一个空间躲避迫在眉睫的灾难,但他没有想到,正反空间就象磁石的同极,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在反空间只待了24小时,便被镜子送回了原地。而此时的穆,已成为一片汪洋……”

  听到这儿,答案已渐渐浮出水面。“那传说中的镜子,一定就是我眼前的这一面吧?”

  “不错。”他叹息了一声,语调不胜苍凉,“图卡不知道,其实并非神要惩罚他们,那不过是一次极剧烈的地壳运动,规模如此巨大的地壳运动,在地球史上也只有寥寥数次。”

  听完他的故事,我怔了半晌,仿佛看见在那神秘的大陆上,图卡和凯相拥在一起,面对越逼越近的巨涛,他们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不停地下陷、下陷,曾经的辉煌文明,曾经催人泪下的爱情,都化作被历史遗忘的一缕烟尘……

  “为什么这面镜子,没有随着穆一起沉没?”

  他茫然一笑,“这个问题,我也无法回答,或许某个幸运的船队,从海底穆的遗骸中发掘到了它,或许图卡施展了魔法,使它逃过一劫,谁知道呢?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找到答案的。”

  我还想说什么,眼前突然一暗,镜子散发的光芒消失了,那个侃侃而谈的“我”也闭上了嘴巴。我这才发现,那截蜡烛已经燃到了尽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1:58

第二章

  呆坐了一阵子,我回过神来,饥饿感汹涌地冲击着胃部。我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饭,便打电话给附近一家快餐店,让他们送外卖过来。吃过饭后,我又累又困,一头栽到了床上。

  这一觉睡得很沉实,直到门铃声响起。我晕乎乎地爬起身,用手在脸上胡乱撸了一把,跑去开门。

  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光线很暗,也不知什么时辰了,我睡眼惺松地望一眼墙壁上的挂钟,时针似乎指在五点左右。这个时候,小文应该下班了。

  我把门锁拧开,闪身猫在门边。我想等小文进来,给她一个出奇不意的拥抱。

  门被推开一半,一个脑袋探了进来。我象只见到猎物的大蜘蛛,扑上去一把将来人抱住。那个人影低低地惊呼一声,在我怀里挣扎起来。

  我马上发觉不对,小文的头发没这么长,而且我的鼻子还嗅到一股熏衣草的香味。这香味很熟悉,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程婴。

  我松开双臂,望着面前的程婴,窘得无地自容。她惊魂未定地用手拍着胸口,说:“吓死我了!”

  “对不起,我以为是……”我脸上发烧,象个做了错事的小孩子。

  “你以为是谁,你女朋友?”她嗔怪地举起拳头,轻轻砸在我胸膛上,“你们经常玩捉迷藏的游戏吗?”

  “呵呵,没想到你会来,快请进。”为掩饰尴尬,我打开吊灯,满地给她找拖鞋。当我抬起头时,发现程婴的脸上残留着一丝羞红。她不好意思地一笑,转过头去,四下打量我的房间。

  我的家即使在最挑剔的人看来,也算井井有条的,地板擦得光亮可鉴,家具一尘不染,杂物全都收进储藏室,一眼看去,几乎见不到多余的物品。这全是小文的功劳,跟大部分单身汉一样,我以前总把屋里弄得象个狗窝,小文一来,就责无旁贷地挑起了艰巨的战后重建工作。就算我不小心掉下一颗饭粒,她也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现并消灭掉。好一阵子,我都跟不上她的步伐。

  不过我很快发现,她的洁癖虽然有时候令人难以忍受,但我的袜子却从此没再丢失过。以前我老是怀疑附近住着一位恋袜癖者,她搬来的头一天,就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扫出一大堆来,够我穿几个星期的。

  同所有来访者一样,程婴赞美了我房间的整洁,我谦虚几句,请她在沙发上坐下。

  “上午接到你的电话,有点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她端详着我的脸,“你看上去还不错。”

  “早就跟你说没事了,只是昨晚睡不好,没精神。”虽然我和程婴几乎每天碰面,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象这样在家里见面更是绝无仅有。狭小的空间容易让人紧张,面对程婴的注视,我突然感到不自然起来。她对我的关心程度,已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同事,这让我开心,然而更多的却是……害怕。

  房间里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这沉默压迫着人的神经,使我的四肢都僵硬了。我向对面望去,只见程婴用细白的牙齿咬着下唇,表情同样的局促不安。

  小文随时可能回来,让她撞见的话,怎么办?真好笑,我们没做见不得光的事,怕个鸟?但是,真的没什么的话,我干嘛心虚成这样?我心乱如麻,有些沉不住气。程婴大约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低头看了下手表,拿起挎包说:“时候不早,我也该走了。”我巴不得她这句话,心头一松,顺坡下驴说:“那好,我送你。”

  话音刚落,钥匙孔一声轻响,我和程婴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望向门口。

  小文回来了。

  这世道真奇怪,你越害怕的事情,越是躲不过去。尽管我一再对自己说,和程婴的会面,不过是同事间的探望,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小文开门时,我的表情一定泄漏了什么天机,以至于程婴离去后,小文对我不依不饶,严词逼供。

  “她就是你说的程婴?长得蛮漂亮嘛。”

  我搜肠刮肚,啥时候跟小文提起过她?好象没有。我领悟到这是小文的狡猾之处,如果否认,接下来她就会问我为何不告诉她,难道我们俩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所以我只好含糊嗯了一声。

  “你们关系不错啊,大老远地跑来看你,你又没病。”

  “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没去公司,她可能以为我生病了。”

  “不舒服?看你活蹦乱跳的,不象。”她不打算轻易放过我,“她在你们公司做什么的?”

  “王总的秘书。”我已经很不耐烦了,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要不她更要以为我心里有鬼了。

  “王总的秘书,又不是你的秘书,怎么不去看王总,跑来看你?”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让我看了很不爽。“喂,你有完没完?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再怎么说,也只是同事!”

  “哼,你觉得同事还不够?还想怎么着?”

  这一下我也火了,“我压根没想怎么着!你不要没事找事!”

  “我没事找事?一回来看见个陌生女人在屋里,还不许问个明白?”她走到窗边,一把拉开窗帘,“大白天的,拉窗帘干嘛?”

  我一时语塞。小文的伶牙利齿我是早就领教过的,这样吵下去只会两败俱伤,我气得咣当一甩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每逢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小文都会疯狂的吃东西。她父母离异后,我陪着她逛遍了大街小巷的食肆。她的体质挺特别,不管怎样暴饮暴食都不会发胖。短短三个月,我的体重增加了八斤,而她依旧体态妖娆。

  我们初次约会的地点在沙帽河一家小吃店,说是小吃店也不确切,因为那里只出售两样东西:煎饺和豆腐脑。

  小店只有二十几平米,摆着六七张桌子,我们过去的时候,里面已坐满了人。我看着人头蹿动的情形,打起了退堂鼓,“这么挤,不如换别家吧?”小文不依,“不要,等一会吧。”我心里直纳闷:豆腐脑哪里没得卖,干嘛非得大老远跑这来?看看老板娘,围着粗布裙,干瘦的脸,打破了我有关“豆腐西施”的假想。好容易熬到两个位子空出来,我说,两碗豆腐脑。老板娘瞟了我一眼,煎饺几个?我一怔,说,不了,只要豆腐脑。她冷冷说,不吃煎饺,凳子不能坐,豆腐脑你打包吧。口气决绝,说得毫无回旋余地。

  我走南闯北,也没见过这样做生意的,俗话说店大欺客,没想到在这么丁点大的店子,也会遇上这种事。依我的性子,当然是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小文却一点脾气没有,笑呵呵说,十只煎饺,豆腐脑加糖。一拉我,率先挤进店里。没奈何,我只好忍气吞声地跟着。

  端上来的豆腐脑冒着热气,上头星星点点漂着些黑芝麻,可能加了薄荷,闻起来有股清香。它白嫩的色泽,让我联想起女人腿上的皮肤。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小文时,她差点没笑翻掉。“亏你想的出来,难怪鲁迅先生说,看见短袖衫就想到白胳膊,就想到裸体和性交,中国人的想象唯有在性上面才得以如此的飞越。这么多年过去,敢情你们男人一点也没进步,还是停留在封建社会啊!”我板着脸,故作严肃地说,“你这样讲就不对了。第一,性是艺术的原动力,这恰恰证明,中国人是一个具有丰富艺术创造力的民族。第二,我只是男人中的一员,不能代表男人的全部,所以你的话有一杆子打翻整船人的嫌疑。”小文哼了一声,“强词夺理。第一点我不反对,因为中国古代的色情文化确实比西方发达,第二点不敢苟同,对男人我多少了解一点,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她斩钉截铁的语气让我觉得,任何想证实自己与众不同的言辞,都是苍白无力的。

  鬼使神差的,我再一次来到了这条被暮色溢满的小巷。可能在我心中,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吧。卖豆腐脑的小店里冷冷清清,老板娘在收拾锅碗瓢盆,准备打烊。我在门口驻足观望,想起半年前同样的地方,我埋头猛吃,小文在接听手机,她说,“现在不行,我有事……对,是要紧事,以后再说。”我看她一眼,笑问:“谁啊,这么糊弄人?”她说,“我男朋友。”我差点被嘴里的食物噎着,睁大了眼睛。“你有男朋友?”她漫不经心地说,“我就不能有男朋友?”

  这问题其实我早已想过,认识她的那天,伤心成那样,身边也没个安慰她的男人,我由此推断,她仍然单身。

  事实证明,我错了,错得很彻底。

  我装作满不在乎,说,干嘛不请他过来,大家认识一下。说这话时,我虚伪的笑容背后,藏着一张沮丧、痛苦得不成样子的脸。她奇怪地扫了我一眼,“你有没有搞错?我可不想脚踩两条船!”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顿时跟吞下一大罐蜂蜜似的,甜到了骨子里。

  那些往事回想起来,还是那么甜蜜。我摇摇头,对自己说,也许我们的缘分会有走到尽头的一天,但绝不是今天。我知道再细微的裂痕不加以弥补,也可能动摇整座大厦,当务之急是赶回家去,修补我的爱情。

  当我回到楼下时,看见三楼自家窗户里黑洞洞的,这使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似乎感觉到,小文要离我而去了。这没来由的预感让我打了个寒颤,迈开大步,往楼梯上冲去。

  家里没人。

  我呆呆地望着饭桌上摆着的一大袋生鱼蔬菜,这些是小文下班后从农贸市场买来的,还没动过。我拨叫她的手机,没开。

  电话从手中滑落,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懊悔极了。

  孤独是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热闹时,它退避三舍,当你孤身一人,它就悄然而至。我将脑袋埋进双掌,听见那个幽灵在身边东跳西蹿,发出尖尖的嘲笑,它甚至伏下身来,从我十指的缝隙间贼头贼脑地窥探。“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话不对,我只觉得孤独的人是可怜的,相信那些夜夜笙歌,沉迷于酒色的人,那些宁可在人群中堕落也不愿独守空房的人,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逃避孤独。

  曾经交往过的那些女孩的脸在我眼前晃动,象一张张没有表情的灰色面具。我们在一起亲吻,上床,我甚至记得她们身上不同的体征,却想不起她们的脸庞长什么样。她们现在何处,在干什么?或许在某个纸醉金迷的酒吧优雅地品着红酒,或许正倒在某个男人身下,放纵地扭动屁股……那冰冷的液体灼烧喉咙时,在欲望的高峰乘风前进时,她们脑海里,会否掠过一个支离破碎的我?

  我想下楼随便找个人,让他听我说说话,哪怕在车流滚滚的街头,哪怕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譬如网友。可是我没力气,连挪动一下脚步都觉得力不从心。

  我想起了卧室里的那面镜子。

  也许……

  我挑了两根没用过的蜡烛,摸黑进了卧室,另一只手心攥着枚打火机。烛光照亮了很小一块空间,让我产生某种错觉,似乎置身于钻木取火时代的一个山洞中。我把蜡烛移近镜子。

  他来了。

  “你看上去不大开心。” 我望着对面的人,他好象呆在一扇窗户后面,而不是另一个世界。

  “是的,我觉得没劲,没劲透了。”

  “告诉我,是什么事让你如此忧郁。” 他盯着我,眼神中流露出关怀和同情。这让我心头一热。

  我滔滔不绝地讲了半个钟头,象个爱唠叨的老太婆。末了,我闭上嘴,看他的反应。

  他静静听着,一直面带微笑,象个神父在听罪孽深重的教徒忏悔。“这些事,谁都可能碰到,是吗?你以前是一帆风顺吗?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的困难?不,这不是第一次,人生就象太阳,每天沿着不变的路线从东到西,周而复始,我们从出生回到死亡,死亡并不是结束,它只是生命的开始。不管我们走出多远,最终都将绕回起点,没有人能摆脱这个法则,与它相比,任何规则都显得黯然失色,荒唐可笑。你应该明白,你遇到的这些困难不过是风尘仆仆的外衣上沾染的灰尘,难道你会因此而停下脚步?不会的,永远不会。你停下来只是因为太疲惫,如果你乐意听从我的建议,我认为你需要个假期,好好调整一下,然后重新出发。”

  的确,他的话刺中了我的要害,我也很想抛开一切,好好休息休息,可以的话,我愿意去夏威夷享受那里的阳光和沙滩,或者朴素一点,去一趟海南也行。可是,我如何从那些琐碎的事情中脱身,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刻?

  “算了,不谈这些。可以告诉我,镜子那边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吗?”

  “这个……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想知道的话,何不亲自过来看看?”我呆了一下,去他的世界?一个完全未知的空间?不不,我才不会干那样的蠢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1:58

  我避开他的目光,“我并不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他的脸上似乎掠过一丝失望,但我怀疑那只是自己的错觉。

  “哦,当然,主场作战的球队总是胜算较大。”他友善地笑了。我发觉尽管我俩的相貌如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但气质上仍有许多细微的差异,这些差异反而让我更喜欢他了。

  “我有个提议,你干嘛不过来呢?”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一个从镜子里出来的人?想一想都觉得毛骨悚然,这个家伙,谁知道他是人是鬼!如果这镜子是阿拉丁神灯倒也罢了,万一它是那个沉在海底的魔瓶呢?

  “我可以把这句话看作你的邀请吗?”他的眼睛发出了欣喜的光芒,死死盯着我。我嘴唇蠕动了几下,却说不出话。见我久久不答,他眼中的光芒暗淡下去。“我知道,你依然很害怕。其实,我真希望做你的朋友……”

  “不,谁说的?”不知从哪里涌起一股勇气,我大声说道。是的,我很害怕,但那不代表我是个懦夫。“来吧,我的朋友。”我凝视着他,诚挚地说。

  这句话象在平静的湖面扔了块石头,镜子表面突然产生一个逆时针方向的小旋涡,四周漾出层层迭迭的波纹,并迅速扩大,我看见那人的身体在镜子里扭曲,散开,被水波搅成无数碎片。接着,镜子边缘开始淌出水银状的液体,液体越流越多,漫过柜子,在烛光照射下闪耀着白亮的光泽。

  我没敢用手触摸,它看上去很粘稠,如变形虫一样不停地变幻形状,我顿时醒悟,这就是那个人!他出来了!我既兴奋又紧张,目不转睛地盯着它。

  它最终呈现出一个赤裸的人形,轮廓跟我相似,但却是半透明的,光线从他身体内穿过,象穿过一扇不甚干净的玻璃,落在后面的家具上。

  “谢谢你。”他伸出了手,半透明的手,没有血管,看不见皱纹。他要谢我什么?难道我那句话具有一种魔力,将他从镜子里召唤了出来?我迷惑地伸手,和他相握。手掌里空空的,象握住了空气,没有任何质感。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好意思,我忘了,你看得到我,却摸不到我。”他抽了抽鼻子,惬意地吸了口气,“太棒了,空气中充满了芳香,真是妙不可言!”他转过身,在房间里四下游走,喃喃道,“我回来了,终于回来了!”他透明的手指抚过电视,床沿……他所能触及的一切物体。我怀疑地想:他能感觉到它们吗?

  过了好一阵,他好象突然意识到我的存在,回过头,略带歉意地说:“我太激动了,有点忘乎所以。”我看看他,又看看那面镜子,镜子已恢复原状,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但我清楚地感觉到,它完成了使命,就象一具失去灵魂的尸体,再也不可能创造奇迹。

  “你以前……来过这里?”我试探性地问。“哦,对。我来过。很久以前。”我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他的五官是透明的,你可以找到他的眼睛、鼻子……但无法分辨他透明的表情。他似乎不愿谈论这个话题,转而问我,“你爱她,是吗?”他所说的“她”当然是指苏小文。我无言地点了点头。“那为什么不给她家里打个电话?”我拍了下脑袋,对啊,她很可能回家去了,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拿起电话,忐忑不安地拨了小文家的号码。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她怎样发火,都照单全收。接电话的果然是她,这让我松了口气,我最怕她搬出母亲挡驾,不过看样子,她并不想让母亲知道。

  听到我的声音,她冷冷说句“什么事?”就没了下文。我说:“小文,对不起。”电话那头依旧保持沉默,不说话,也不挂机。我咽了口唾沫,把语气放得更柔软,“小家伙,别生气了,回家好吗?”我知道,她这人向来嘴硬心软。

  过了几秒钟,对我来说,这几秒钟格外漫长,我听到了话筒里小文呼吸的声音,似乎刚才她一直憋着气。“你过来接我。”

  我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下来,“好,十五分钟到达。”搁下电话,我眼睛一扫,见那个人站在窗口,正向外面眺望。我告诉他准备去接小文,他笑着说:“你不会赶我走吧?”我摇头说,“当然不是,但我必须离开一下。”其实我是怕他被小文发现。他说,“那咱们一起出去吧。”

  我的担忧很快被证明是多余的,当我们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时,我的一个邻居迎面行来。我顿时心跳加速,笑容僵硬地跟他打着招呼,一边留意自己身后。结果他向我点点头,视若无睹地走了过去。他看不见那个人!我转过头去,见他狡谲地一笑。

  我的想法被证实了。

  几粒星子嵌在浮云边上,夜风挠着皮肤,凉凉的。那人的身子在露天下如一团飘忽不定的黑雾,似乎随时会被风吹散。我把车子开出来,经过他身边时,那人摇了摇头,说:“你去吧,我想四处逛逛。”我当然求之不得,虽然明知别人看不见他,但我仍免不了担心。

  “那就再见了。”我一踩油门,车子向前冲去。后视镜中,他的身影一下子被夜色吞没。这真是让人不可思议,我目视前方,感觉象做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梦。

  十分钟后,车子到达小文楼下。我熄了火,给她打电话说到了。不一会儿,楼道里的灯依次亮起来,七楼、六楼……我可以想象小文从楼梯下来的情景,她总是一跳一跳地下楼,象只小兔子,剪得干净利落的短发刚及肩头,耳环在发丝间划出不规则的银色弧光。

  我看着她走近,打开车门。小文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坐上来,表情显得很冷淡。但她的故作矜持骗不了我。我把脑袋绕到她面前,几乎贴到她鼻子上。这下她无处躲避了,只好闭上眼,说声“讨厌”。我在她嘴角找到了一缕不易察觉的笑痕,心里一下子踏实起来,就象饥饿已久的胃猛然填进好多食物,变得异常充盈。我搂住她的肩膀,她软弱无力地挣了一下,停住了。

  “我爱你。”我脱口而出。小文紧闭的双眼骤然张开,定定地凝视着我。我的心底也不禁一颤。相识至今,这是我第一次说爱她,这个字眼对我而言,始终包涵着某种沉重的意义,似乎讲出来,我们的关系就会变得不那么纯粹,它象一根梗在喉咙里多年的刺,常常折磨着我,如今,我终于解脱了。

  有人说每个女人都喜欢男人说爱她,这一点至少在小文身上得到了印证。我可以感觉到那几个字对她的撼动,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的亮度也比平时提高了几分,不大相信似的,又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我看着她的眼睛,把那三个字拖长了,重复一遍。“你知道下午这段时间,我有多难熬吗?感觉象过了半年那么漫长!真的,不骗你。”其实后面的话纯属多余,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傻瓜……”她把头靠在我胸前,再次合上了眼,不过这回脸上浮现的,却是幸福的笑。我闻着她发稍的清香,又想起回家前那可怕的预感,皮肤上不觉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我绝不能失去她!我把小文抱得更紧了。

  车子停在树荫底下,风掠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我们在车厢的黑暗中,忘情地搂抱,亲吻,吻得透不过气来。我似乎回到了初恋,那时我只有十四五岁,献上初吻的那个女孩子上课坐在我后排,我老是故意向她借一些橡皮铅笔之类的东西,这时我的同桌就会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然后用意义更深的眼神看那个女孩,她可能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我身后那个叫陈沫的女孩往往会在我和同桌共同的注视中低下头,脸微微泛红。我觉得她那个样子真是可爱。

  放学后,陈沫跑来对我说,何方,你别老向我借东西好吗?我反问她,你舍不得?同学间不是要友爱互助吗?她嚅嚅说,可是,你可以问你的同桌借嘛。我说,我觉得你比较大方,所以乐意跟你借。她摇摇头,大概觉得我不可理喻。我又笑着问,你怕什么呀,不就借一下东西吗?又没别的。她的脸又红了,用细微得听不见的声音说,反正,你以后别老忘带东西了。说完,快步越过我,走了。

  后来我吻她的时候,其实很慌乱,她的嘴巴闭得死紧,怎么也撬不开。我从地摊小说中学来的接吻技巧一点也派不上用场,我们俩将对方的嘴唇弄得满是口水,她身体抖得很厉害,那尚未发育完全的胸脯很柔软地撞在我心口,把我的心都荡飞了。

  那些陈年旧事潮水般在我脑海里冲刷着,发出哗哗的响声。依偎在我怀里的小文星眸微张,脖颈上的皮肤在漆黑中显得愈加洁白,如一段美丽的象牙。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四肢末端传来,使我的身躯如导体一样发热,我轻声说,天哪,我快要疯了!小文的双臂紧箍住我,梦呓般说,我们回去吧。我噙住她耳垂上的小银环,轻轻吮吸着,含糊地说,不,我等不及。她的眼睛紧张地四下观望,仍在犹豫不决。我不由分说,将座垫放下去,放到了最低的位置,这样我们的躯体便能躺下来。车灯没开,无须顾忌车外的人看到,何况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许多了。

  空间太局促了,我们的四肢不时碰到车厢上,咚咚作响。陈沫的肤色很白,同小文差不多,我记得有一次自己一时冲动,把手掌按到她胸上,结果挨了一耳光,她说,你流氓!哭着跑了。她的出手真快,有点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味道,我的半边脸都麻了,想不到她小小的身体会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脑子和手之间的联络发生了故障,可是没来得及说,我被打蒙了。后来她老躲着我,过了几个月我才求得她的原谅。接下来直到初中毕业,我再也没有碰她的胸部,尽管我心里一直很想那么做。我想,如果当时我们的年纪大一点,结局可能有所不同,因为这些年交往过的女孩,当我抚摸她们的胸部时,谁也没有扇我的耳光。

  这场搏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难以遏制的快感如一道烟花,越升越高,最后砰的一声,在身体内部绽开。陈沫张大了眼,在身下看着我,说,你流氓。我的左脸,十几年前挨到她耳光的部位又在隐隐作痛。颤栗渐渐平息,我吁了口气,把手从小文的裙子下抽出来,她腿上的皮肤有点凉。小文坐起来,脸上依然带着迷醉的神情,我发现她的五官跟陈沫有点像,我多看了几眼,那并非错觉。

  小文低头整理好凌乱的裙子,对我说,背上有点痛,不知道擦破了没有。我让她转身,掀起她的衣服,在她疼痛的部位摸了摸,手指触到的皮肤很光滑,没有破损的迹象。我打开车厢里的灯,又看了一下,那个部位有一点红,可能是咯着了。我说,没有破。小文说,下次别这样了,怕死了。我笑着说,那就等下下次吧。她狠狠捏了我大腿一下,说,色狼。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文就觉得亲切,原来她跟陈沫长得像。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陈沫呢?虽然陈沫的眼睛比小文大,脸圆圆的,而小文是瓜子脸。但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容颜上的改变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就算名字,也可以改的,世上又没什么永恒的东西。这样想着,我几乎要脱口问小文,你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叫陈沫。但幸好我的理智还没有丧失,我知道,那都是些荒谬的想象,因为陈沫早已经死了。

  初中毕业后,我们就读于两个不同的学校,这并没有割断我们的联系。几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她的学校门口等她,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直到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郊游。陈沫乘坐的那辆巴士翻入了江中,二十几个豆蔻年华的男女学生无一生还。打捞上来十几具尸体,其中没有陈沫,这也许让她的父母残留着一丝希望,但十几年来,这点希望应该早已破灭。我和她的父母始终未曾谋面,原因是陈沫不敢让他们见我。不过他们想必是和蔼可亲的,我多次想象他们并肩站在岸堤上,望着滔滔江水,两鬓都白了。而我总是想,要是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该有多好,那我就可以打碎车窗,把陈沫救出来,即便救不出来,只要能紧紧握住她的小手,她一定不会那么害怕,那么无助……一想到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呆在那黑暗冰冷的水底,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痛,车祸过后的那几年,我的大部分梦境是这样的:陈沫静静地躺在河床上,一团光晕笼罩着她,如同探灯照着舞台上一个孤独的演员,她容颜苍白,象熟睡着的白雪公主,只要我游过去吻一吻她,就能醒来似的。但我的身体从来没在梦里出现过,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永远接近不了她。

  车子返家时,我偷偷地用眼睛在住宅区的道路上扫描,不过没发现那人的踪影。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小文呢?我左思右想,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开门时由于紧张,我几次插错了钥匙,惹得小文奇怪地看着我。我故作镇定地一笑,推开门,感觉手心满是汗水。

  那个人不在房子里。

  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没看见他。也许他不会回来了,我如释重负。

  但愿他别再回来了。

  我们都饿着肚子,小文笑说,为下午的事气都气饱了。说归说,她还是下了厨,不多时便端出两菜一汤。我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啐了一口,少贫嘴,谁是你妻子了?

  吃完饭,我躺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生活似乎又恢复了正常。

  我伸出手,在那面镜子上轻轻触摸了几下,心中充满了疑虑:那个人上哪去了?就这样如空气般蒸发了?

  “想什么呢?”我闻声抬头,刚洗完澡的小文站在面前,身上披着睡袍。她从我手边捡起遥控器,对着电视摁一下,屏幕黑掉了。

  “想你。”我微笑着伸出手,揽住她的细腰。“想我什么?”她倒在我臂弯里,仰起了头。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给了她一个深长的吻。“你还行吗?”她用脚背碰了碰我的大腿,眯缝着眼说。“你说呢?”我轻轻一钩她的衣带,睡袍蜕落下来,她光溜着身子,象条蛇一样钻进了被窝。

  虽然刚经过一场肉体的狂欢,但在她的引导下,我还是迅速恢复了活力。这次我们的动作和缓了许多,互相试探着将敏感的触角深入对方的生命内部。我感觉象在一条潮湿幽长的隧道中摸索行进,手里的火把噼噼啪啪燃烧着,直至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我眼前一黑,然后象一个重见光明的盲人,浑身上下都笼罩在虚脱般的幸福感中。

  “我已经尽力了。”我倒在小文身边,发出一声叹息。“真好,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好。”她把湿淋淋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爱怜地凝视着我,“不可能更好了,对吗?”

  “不可能了。”我温柔地说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1:59

第三章

  第二天醒来,我感觉自己象一节刚充完电的电池一样,浑身又恢复了活力。我坐起身子,第一眼就看到柜子上的闹钟。每天早晨起来看闹钟已成为我的一个职业习惯。

  时针刚过九点,不用说,上班迟到了。不过作为一个部门经理,迟到一两个钟头或者临时开点小差,都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一件事叫我觉得奇怪,昨晚临睡前明明调好了闹钟,也就是说,理论上,它应该在八点半响起来。可是我没听见响铃声。难道是睡得太沉的缘故?不大可能,小文早就埋怨这闹钟响起来震天动地,死人都能吵醒,平常没要紧事,我也不敢轻易动用它。

  我转头一看,她睡得正香,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好象梦到了什么开心事。我回想起昨夜的缠绵,心中暗暗一笑,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嘴唇。这下把小文给弄醒了,她抬手揉了揉眼睛,动作极似一只睡眼惺松的猫。

  “你醒了?现在几点?”我说,九点十分。“这么早起来干嘛,再睡一会吧。”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说,我要去上班了。她忽闪了一下眼睛,说,上班?星期天上什么班?我看着她,一时没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星期天?怎么会是星期天?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嘛!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不可能把日子记错。

  “今天好象是星期六吧?”

  “星期六?瞧你这记性!你忘啦?昨天还跟我说,今天去我妈那吃饭呢。”

  我以为小文在跟我开玩笑,不过看她的样子,一点也不象开玩笑。哼,装得挺象!我笑起来,想说,你应该去参加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评选。一边从抽屉里翻出手机,心想手机上的日期立马可以戳穿你的小把戏。

  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

  我的笑容一点点僵在脸上,如一条搁浅的鱼儿。这不可能,难道我记错了?我怯怯地问了一句,“那咱俩吵架是在昨天吗?”小文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怪怪的,“不,那是前天的事。”

  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我浑身都凉透了。那我昨天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看了小文一眼,又把刚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我一下子失去了提问的勇气。

  出门的时候,我仍在冥思苦想,希望找回那段丢失的记忆。报纸、电视上每一条有关日期的信息我都极其仔细地浏览过,事实证明,今天是5月25日,这是雷打不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算小文想捉弄我,她也没本事串通全世界的人一起来骗我。我甚至偷偷给程婴打了个电话,问了她相同的问题,她的回答简单明了,“星期天啊。”说完她反问道,“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忙得连这个也忘了?”我本想问她,昨天我在公司做了什么?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旁敲侧击的方式,“谢谢你前天来看望我。”我希望她纠正我语句中的错误:是昨天,不是前天。她在电话那头笑起来,笑声跟一串银铃似的,“你要真想谢我,改天请我吃饭吧。我要出去了,挂了啊?”我握着话筒愣在那里,感觉自己象个十足的白痴。

  昨天我到底做了什么?整整二十四小时啊,合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就算现在有人告诉我故宫消失了,也不可能使我如此震惊。我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星期五了!虽然头顶艳阳高照,可我还是感到一阵阵不寒而栗。

  小文的父母离婚后,房子留给了她的母亲,那幢一百五十多平米的单层别墅位于市郊,内部装磺考究。我从小文那里了解到,她父亲每个月都将一笔钱划到她户头上,足以维持她和母亲的生活费用。他不让小文告诉母亲,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的钱,于是小文就对母亲谎称那些钱是自己赚的,其实她那点可怜的薪水,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幸好小文母亲对钱的概念淡薄得很,没起什么疑心。

  单从这一点看来,她父亲不算个无情无义的人。小时候他对小文好得没话说,即便后来开了公司,生意忙得不可开交,但每逢小文的生日,不管多忙,他还是会赶回来陪她的。

  从小文的言语中,我隐隐察觉出她对母亲的一丝不满,旁观者清,我想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为表面上,她还是站在母亲这一边的。其实我对她母亲的决定一直不以为然,如今这个年代,还有多少人一生只同一个异性发生关系?既然一个人无法避免要与伴侣以外的异性发生关系,那么她父亲也就并非罪不容恕,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没经过国家安全局的特殊训练,保密工作做不到家。而他的妻子在男女关系上恰巧是位严厉的法官,于是一个本来只需关几年监禁的罪犯,最终给判了死刑。

  我见过小文的父亲,一米八的个头,总是穿一身名牌休闲服,连袜子都是PLAYBOY的。我想,换了自己到他的岁数,未必有那份潇洒。离婚前,他曾多次对妻子说,他跟那个女人不过逢场作戏而已,他真正喜欢的人是她,甚至不惜下跪去求她原谅。我想他那样做,很大程度是为了小文。可是小文的母亲很决绝,她所有的回答总结下来,只有一个字——离。

  小文父亲不久前结婚了,听说娶了个局长的女儿,不但人长得年轻漂亮,还很能干。而小文母亲却抱定了单身生活的宗旨,很多人替她不值,认为她原本可以更策略地对待这件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何至于弄得如此惨淡收场?

  从小文家出发,到最近的菜市场步行也要二十分钟,这往返四十分钟的路程,对于不喜运动的小文母亲来说,是一项并不轻松的体力活。所以买菜的任务就落在了我们身上。

  我们十点半出门,到菜市场转了一圈,买了足够三个人吃的食物,来到她家门口已是十一点多。小文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我问她为何不敲门,她说,这个时候,妈妈一定在作画,她不想打扰她。我们推开门,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一个人没有。小文轻手轻脚地脱掉鞋子,换上一双绒毛拖鞋。我也学她的样子,把装着食品的袋子轻轻放下,动作轻巧得象个入室行窃的盗贼。

  客厅到卧室须经过一条小走廊,走廊左手边的房间就是小文母亲的画室。小文猜得没错,我们一进去就闻到浓郁的油彩味道,她母亲背对门口,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一幅画布。小文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巴上,示意我别出声。我屏住了呼吸,免得破坏这小房间内庄严肃穆的气氛。小文母亲穿着奶黄色的棉布睡裙,外面套了件羊毛背心,她的肩膀似乎比上次见到的更瘦弱了,头发很随意地挽了个结,搭拉在肩上,象一丛生命力不够旺盛的草本植物。

  我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落在那幅完成了一大半的画布上,画上是一位半裸的女子,腰身纤细,一双不完全对称的乳房从衣服间滑出来。我注意到那个女子的眼睛酷似猫眼,有种勾魂夺魄的力量。和她近期的风格一脉相承,画面运用了很浓烈的色彩,背景深蓝,女子裸露的肌肤呈棕褐色,嘴唇和十指指尖却红得象要往下滴血。我虽然对美术一窍不通,但还是被这幅画吸引住了,画中女子的神态,饱含着震撼人心的美感,疯狂又绝望。

  小文母亲毕业于美术学院,学生时代的梦想自然是当一名画家,但由于种种原因,她没能当上画家,却成了一名平凡的中学美术教师。理想与现实相差如此悬殊,让她一下子对画画失去了兴趣,虽然闲得无聊时偶尔还会动动画笔,但业已属于信手涂鸦的性质。直到离婚之后,她突然对画画重新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便将小文父亲的书房改成了画室,每天下了班就钻进去埋头作画。我第一次去小文家时,曾经绞尽脑汁跟她交谈,但我说的每一句话好象一吐出嘴巴就蒸发掉了,根本来不及到达她的耳朵,从头到尾,她只是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看着我,看得我如坐针毡。我呆了十五分钟就起身告辞,这时她脸上流露出的表情,只能用“幸福”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见面对我们两人来说,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煎熬。送我出来的时候小文告诉我,她母亲现在除了画画,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电视、录像机形同虚设,邮局送来的报纸几乎把信箱撑爆。最后,她不无担忧地摇了摇头说,唉,要是我不在身边,不知她会怎么样。

  为了不重蹈覆辙,我特地跑到图书馆,花去一个下午的时间恶补西方美术史。第二次去小文家作客时,我咋着胆子谈论起文艺复兴时期一些画家的作品,其实我对那些历史都一知半解,以小文母亲这样的专业人士,不难看穿我的底细,但幸许是为了给她女儿留点面子,又或者我的良苦用心打动了她,她居然破天荒跟我聊了半个钟头,并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印象派和表现主义的区别在哪里。我当然虚心得象个小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她的指教。最高兴的当属小文,她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边不停地按着电视遥控器,一边对我挤眉弄眼,很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小文把胳膊绕到母亲胸前,搂住她的脖子,很亲热地叫了声妈。她母亲转过身来,脸上漾开了笑意,“你们来啦?”她戴着一付细边黑框眼睛,加上娇小玲珑的身躯,越发显得文弱。我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幅画,说,阿姨,画得真好。她看了我一眼,不怎么在意地说,好在哪里?我说,我是个外行,究竟好在哪里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看上去很美。她对我的回答比较满意,笑着说,你们随便玩,我去煮饭。小文挽着她的胳膊说,妈,我帮你。

  她们出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画室里,我终于又有时间思考自己遇到的问题了。

  很显然,我的脑子出了点问题,至于这问题有多大,目前我心里还没底。失去的记忆也许不只那一天,但一个月以前的事情,即使想不起来也很正常,而我依然记得十几年前发生的一些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比如陈沫。这至少表明,情况还不是太糟。但我并没有因此觉得轻松一些,毕竟丢失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我的一部分记忆,并且是最不应该丢失的一部分,照此发展下去,我不知道明天醒来,还会不会记得今天发生的事。一想到这可怕的前景,我就打心眼里害怕。我不清楚医学上有没有这样的实例,也许只是暂时性的失忆,过几天我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回想起来。

  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我只好转移注意力,欣赏起小文母亲的那些作品。

  在画室的四壁和角落挂满了画纸,绝大部分是人像画,而且都是女人,我发觉那些人像有个共同的特点,她们虽然个个美艳绝伦,但表情都很空洞,望着那一双双眼睛,就象对着一口口枯井,让人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我看见一个女子头朝下浸在水中,她的长发在身下散开,象海藻一样;另一个女子左手握着柄小刀,刀尖和右手腕都在滴血,血滴在地上,形成一个红红的小水潭。我突然想起小文的母亲是左撇子,心里不禁一动。一个人对着这些妖里妖气的画像,我渐渐感到有点压抑,甚至连情绪也更加低落了。

  饭桌上的气氛很不错,小文兴高采烈地说着话,语速很快。她母亲也显得很高兴,不断询问我们的近况,甚至拿出一瓶藏了好几年的葡萄酒,几杯酒喝下去,她苍白的脸上开始泛起红晕。这让我很惊讶,因为我从未见她如此开心过,似乎生活的阴影已经完全消失了。席间小文向我透露了一个小秘密,她母亲的画作得到了本地一位名家的肯定,将在下月中旬被推荐参加一个全市新人画展。这个消息让我也感到由衷的高兴,便举起酒杯说,阿姨,这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祝贺您!小文母亲虽然不胜酒力,还是含笑举起了杯子,把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那个梦又来拜访我了。

  阳光透过水面,从头顶照下来,使周围的水显得异常明亮。看样子水不是很深,否则光线不可能如此强烈。我感觉自己象站在一个泳池的底部,不过陈沫是在江中遇难的,怎么会到了这儿呢?那条江有几百米宽,水流湍急,它汇入东海是无庸置疑的,任何稍有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所以这个地方就充满了不真实感和不合理性。但我没有在这上面纠缠不清,这毕竟只是个梦境,它不需要合乎逻辑。

  在离我数米远的地方,躺着陈沫的身体。也许用“尸体”形容更确切,但我不愿意。我一直不相信她死了,而且已经死了很长时间。我愿意相信,她在另一个地方活着,这个地方,我找不到,对我来说,她只是失踪了。

  这个梦我以前做过很多次,所以一切场景都不陌生,但时隔多年,它又一次闯入我的生活,还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唯一的不同,就是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人知道自己做梦,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知道。

  我向陈沫走去,包围着我身体的水对皮肤产生了阻力,但阻力不是很大,只不过让我前进的步伐减缓了一些。这时我发现了与以往经历最大的不同点,我的目光落下来,看见了自己的四肢,它们健全完好,修长有力。在从前的梦里,我是没有形体的,似乎只剩下一双眼睛可以发挥功能。也就是说,情况发生了变化。

  我大步向前,跨越那几米的空间,迫不及待地站在了陈沫身边。她依旧保持着我记忆中的模样,双眼紧闭,穿着洗得褪色的蓝色校服。十几年过去了,我手脚的皮肤开始变得粗糙,而她身上裸露出的部分,还是那么光滑,一丝皱纹也没有。接下来该做的事,就是俯下身子,吻她的嘴唇了。她会苏醒过来吗?我心里有一点紧张。

  我们嘴唇接触的瞬间,我合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我感觉液体从鼻腔冲进去,咕咕作响。

  她的嘴唇非常柔软。

  我张开眼睛,看见陈沫的脸上,圆睁着一对绿荧荧的猫眼。“喵——”,她咧开嘴,说出了猫的语言。

  有人轻拍我的脸颊,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是小文的脸。我很庆幸不是陈沫。“电饭锅里有粥,咸蛋和花生酱在桌上。”小文照例提醒我,好象怕我找不到吃的东西。她脸上散发着洗面乳的气味,是早晨的味道。

  “我走了。”她走到门口,回头又说了句。我在床上举起一只手臂,挥动了几下,然后她象得到确认一样,微微一笑,带上了房门。

  我洗脸刷牙,吃了两大碗粥,其间昨晚的那个梦境一再出现在脑海里。我怎么会把陈沫跟那个猫眼女人联系在一起?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定是小文母亲的画影响了我。我从衣柜中翻出一件浅灰色衬衫,穿上,将袖口卷到肘弯处。装束停当,我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那面铜镜。二十四小时早已经过去,那个人呢?我摇了摇头,管他呢,我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哪有空理会他?

  天气是一天比一天热了,我到达公司楼下时,头上已经在往外冒汗,我开始后悔出门前该穿件短袖的衬衣。走出停车场,就看见那幢三十几层高的大厦直刺青天,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射出了利剑样的光芒,倒是颇具气势。

  在涌入大楼的人流中,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刘明。他头发蓬乱,眼皮肿胀,一付没睡够的样子。看见我,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慌,飞快地转过头,钻进了电梯。我有点奇怪,为什么他见了我,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前几天在我面前,这家伙还是装得满不在乎的样子,以为我对他背地里的道道一无所知。我也乐意被当成傻瓜,看着这个阴险的家伙一点点露出真面目,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莫非他已经知道了程婴对我说的话?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别的解释。

  电梯在十五楼停下,我步出电梯,立即感到扑面而来的凉意。中央空调把冷风送到这层楼的各个角落,与外边相比,这里如同另一个世界,一个阴凉的世界。门对面站着的保安,正用目光扫视着电梯里出来的人。看见我,他脸上堆起笑容,说:“您好。”他善于依据对象不同而调节自己的表情,在脸上展示出从不动声色到笑得象朵向日葵那样不同类型的表情,不去作电影演员真是委屈了他。此时他的笑容应该属于比较级的,仅次于面对王总。我对他点点头,径直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走廊呈T字形,两边布满了房间,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很繁忙的样子。我在办公室门口被程婴叫住,她从走廊尽头的总经理室探出头,向我扬手示意。我走过去,只见她往房间里头呶呶嘴,说,王总找你。她脸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我想从中找出点暗示,但没有成功。

  总经理室有两个房间,外面的供秘书办公,里面才是老板王中则的。程婴帮我推开门,一侧身,让我进去。

  王总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象只缩在壳里的乌龟。他的身体发福得厉害,头顶微秃,双眼暗淡无光,乍一看很难让人相信,他是这家年销售额数千万的机电公司的老板。不过你可别让他这付半死不活的外表所迷惑,这家伙精着呢。

  他指了指桌前的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我弄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一言不发地坐下来,等他发话。

  “小方,这两个客户对我们非常重要,你一定要抓住他们,争取让他们成为我们的长期伙伴。”他的话让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哪两个客户?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说,“条件还可以再优惠一些,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在这样的非常时期,市场份额对我们实在太重要了!”他显得颇为动情地站起身,从办公桌后面绕过来,很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方,你干得很好,我知道我不会看错人!”我一时啼笑皆非,我都干了什么了?简直莫名其妙!我打断他的话,“对不起,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闭上嘴,盯着我的眼睛,停顿了几秒钟,才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你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吗?年轻人哪。”他肥厚的手掌又移过来,放在我肩上捏了捏,“你上月扣掉的奖金,我已经叫财务部补回去了。你知道,我向来是个奖罚分明的人。”

  外面的房间,程婴低着头,十指弹钢琴一样在电脑键盘上飞速运行。我经过她面前时,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她抬起头,看着我。“有空到我那里来一下。”我低声说道。她略一点头,表示知道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2:00

  我回到办公室,仍然一头雾水。公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却懵然不知,也许就在我失去记忆的星期六。那个该死的星期六!我拼命回忆,想得头都痛了,但那个部分还是一片空白,气得我忍不住用拳头狠狠敲了几下自己的脑袋。

  “你找我,有什么事?”这时,程婴推门进来了。

  我深吸了口气,在心里思索如何对她开口。过了一会儿,我直视着她的眼睛,说:“我失忆了。”

  程婴的脸上变幻了几种表情,先是错谔,接下来是怀疑,最后是惊异。“你说什么?”

  “我可能患了失忆症,真的。我忘记了一些事情。”我尽量平静地说。

  她眨巴着眼睛,“比如说……”

  “比如说,王总今天讲了一些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把王总的话复述了一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些什么!”

  程婴皱起了眉头,“你真的不知道?可是,那些都是你亲口告诉我的!”我怔了怔,“我真的忘得一干二净了。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有两个客户,刚刚和公司签了三百多万的合同,而这两桩交易,都是你一手操作的。”

  我垂下脑袋,陷入沉思。我把上周五直至昨天的经历事无巨细地在脑子里过了一番,就象放映一部影片,特别是周五晚间的那一段,不断地暂停,倒带重播,作为那天的结束,小文和我做爱的片段便显得格外清晰,我不断地记起她的喘息,我们什么时候到达高潮……到了最后,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个,它一遍遍地自行播放,如一部唯美的情色电影。

  我抬起头,看见程婴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但我的神情让她失望了。“想不起来?”我无言地点头。“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又问。

  “还记得昨天的那个电话吗?我问你几号,你当时还笑我记不住日期。就在昨天早上,一睡醒,关于上周六的事,我就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程婴的目光凝固住了,长时间地注视着我。如果换了平日,我一定会被这样的目光盯得心猿意马,浑身不自在,但这次没有,这种目光只可能表示,她有了超乎寻常的发现。“你肯定,是在昨天给我打的电话?”

  “是啊,有什么不妥吗?”我突然害怕起来,一片阴云悄然袭来。

  “可是,我记得,那应该是在前天。”

  仿佛有人用棒球棍狠狠砸在我后脑勺上,我眼前一黑,要靠扶住椅子的把手才不至于跌倒。程婴及时发现了我的异常,一把抓住我的手,问,“你怎么了?”她掌心的热度并不足以驱散我内心的寒冷,我强笑着说,“我没事。”可是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句话是真的。

  “可是,你脸色这么差……”

  “不,我真的没事,你回去吧。”她意识到已经在我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只好不情愿地站起来,“别担心,事情可能没那么糟。”她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可我明白,情况的严重性已远远超出了预计,这个病,它正在蚕食我的记忆。但我还是用力回握她的手,说,“小婴,谢谢你。我感觉好多了。”她无声地笑了笑,慢慢抽出手掌,转身走了出去。

  现在办公室内只剩下我了,不,不是那样的,我感觉到,还有什么东西在那里。我游目四顾,眼睛从天花板、墙壁,还有柜子里堆积如山的文件上一一扫过,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痕,象藤蔓一样蜿蜒到墙角,它们引导着我的视线。除了窗台上一盆仙人球,我看不到任何其他生物的踪迹。不过看不见不代表没有,空气中漂浮的很多微生物,都是肉眼看不到的。我走向窗口,那种异物存在的感觉更强烈了,我的视线落在那盆仙人球——这房间里唯一的活物上,它是小文送给我的,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房间要多通风,不然对健康不利,摆一盆仙人球可以有效调节室内空气。

  有个声音从我背后发出,“我让你感到紧张了。”我猛地回过头,身后空空如也。不过我记得这个声音。“是你!”我叫起来。

  “你想把整幢大楼的人都引来吗?”那个声音不无揶揄地说。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忙压低了声音说,“见鬼,你在哪里?我为什么看不到你?”

  “因为我已经改变了。”

  “改变了?我不明白……”

  那个声音阻止了我,“算了,我会慢慢告诉你一切的,现在有个人来了,你最好别跟我说话。”我果然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接着有人推开门,我的一个下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我根本没心思听他冗长的报告,他只开了个头,我就在那份无关紧要的文件上签下名字,把他打发走了。

  “你到楼下的车子里等我。”那个声音近在咫尺,我克制住伸手去触摸的冲动,我知道那样做是徒劳的。“好的。”我乖乖站起来,带上房门,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出去。大家都忙于手头的工作,没人注意我,这让我感到一丝欣慰。我加快脚步,迈进电梯的一刹那似乎听到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但我佯装不知。

  我走进地下停车场,在两辆外壳锃亮的奔驰车之间找到了自己的那部老帕萨特。刚刚坐进车子,就听见旁边的座位上有人说,“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对那个人的神出鬼没,我已经习以为常,于是发动汽车,向出口驶去。

  途中,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了,“我的失忆和你有关吗?”那个声音说,“可以这么说,我会告诉你一切的。”我说,“我想现在就知道,马上。”那个声音说,“还是等一会儿吧,我不想分散你的注意力,出了车祸怎么办?”我只好抑制住内心的冲动,使劲踩下油门。

  和一个隐形人同坐一辆车的感觉真是奇特,这种体验恐怕全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有过,我是不是该为此自豪?要是换了几天前,你就是拿一枝枪顶着我,我也不会承认那是真的,但经历过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还有什么能让我深信不疑呢?

  我把车开到离市中心不远的海棠山上,那儿是人们早晨锻炼身体的好去处,但这个时候,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山上显得很幽静。我把目光转向身旁的座位,尽管那里看上去空无一人,但我知道他还在。“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那个声音轻笑了一下,“别这么凶巴巴地瞪着我,放松点好吗?这儿空气不错。”

  我不耐烦地说,“我不是来欣赏风景的,别扯皮了,我失去了两天的记忆,告诉我,你对我做了什么?”

  那个声音说,“别着急,有句谚语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象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吧?称呼我缪塞斯好了。”

  “行了,缪塞斯。”我强行压抑着胸中涌动的怒气,说,“还是言归正传吧。”

  “很久没人叫我名字了,听上去真是亲切。”缪塞斯说,“还记得我说过,我只能在这个空间呆二十四小时吗?”

  “是的。”

  “现在距我来到这里,已经超过八十个小时了,你不觉得奇怪吧?”

  “很奇怪。”我冷冰冰地说,“不是你鬼话连篇,就是另有原因。”

  “我可能忘了告诉你两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我不能作为单独的个体在这里连续停留二十四小时以上。”说到“单独”和“连续”两个词时他加重了语气,“否则,我们的能量场就会产生排斥,后果你知道了,要么我回到镜子里去,要么……灰飞烟灭。”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伸出援手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窥视我的反应。如他所料,我心里在想,谁帮了他?他接下来说的话出乎我的意料,“我该对你说声谢谢,因为帮助我的人,就是你。”

  我怔住了。

  “你失去了两天的记忆,一定觉得迷惑,其实很简单,那两天,你的身体不属于你,它属于我。”

  我勃然大怒,“你是说,你上了我的身?”

  “不能这么说,我只不过在你睡觉的时候,借用了一下你的身体而已。”

  “可是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大吼了一声,把山路上一个穿红色运动服的女孩惊得回首望过来,她一定以为遇见了疯子,很惊慌地转过身,一路小跑着逃掉了。

  “我们是朋友,帮这点忙是理所应当的,不是吗?”他不紧不慢地说。

  “你他妈的……”我在车厢里挥舞着拳头,气急败坏。

  “别生气,我正式向你道歉,我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他说,“你不想知道这两天,我,不,应该是你自己,做了什么吗?”

  我好容易平静下来,确实,那是我最担心的事,但愿他没利用我的身体去杀人放火。

  “放心,我没干坏事,相反,我帮了你不少忙。”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给你拉了两个大客户,它们是方达和日昇公司。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除此之外,我还小小地教训了一下那个叫刘明的小子。”

  方达和日昇?我知道这两个公司一个是某国际品牌的忠实拥趸,另一个早已跟我们撕破了脸,他们怎么可能买我们公司的产品?缪塞斯笑起来,“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孙子的这句话很有道理。”他见我仍不明白,便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日昇的老板这两年投资房地产捞了不少,其中一部分钱作为好处费流入了市政府某个大人物的腰包,只要他还想这棵摇钱树继续给他赚钱,就不得不跟你们化干戈为玉帛。而方达的老总,嘿嘿,他大概不希望我打电话给他老婆,把他的那些风流韵事抖出来。”

  我有点明白了,可是,他从什么渠道得到这些秘密?我突然想起,和他对话的时候,常常我还没开口,他就猜到我要说什么了,难道他有某种特异功能,可以洞察别人内心的想法?

  “完全正确。”他说,“现在你在公司又得到重用了,老板和同事们对你刮目相看,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哈哈哈,你看,你一根头发没少,我呢,也不会违反二十四小时法则。用你们的话来说,这应该叫做双赢。”

  他爽朗的笑声在车厢内回荡,我的心却沉了下去,天下无免费的午餐,他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占有我的身体!

  “你应该不会吝惜你的友情吧,其实你的身体不值得留恋,一付臭皮囊罢了,你不懂得自由的灵魂有多快乐,你尝试过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感受吗?不过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了。”我正在咀嚼这句话的意思,他说,“我走了,朋友,晚些时候,我再来拜访你。”我大声叫道,“等一下!”但是没有人回答,他已经离开了。

  一整夜,我恶梦不断。

  先是双脚变得越来越沉重,象踩进泥淖里。紧接着,僵硬的感觉开始蔓延到腰部、胸部,我只好把脑袋仰得高高的,想尽可能保持清醒。我需要新鲜空气。

  我大口大口地吸气,一些杂物随气体侵入鼻腔,刺激着我的鼻粘膜。来自胸部的压迫感增强了,呼吸变得异常困难。我吃惊地睁开眼,一缕锐利的阳光刺在我眼帘上,我看到了几只粗大的脚。

  视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我抬起头,有几个人影在眼前晃动,他们穿着破烂的衣衫,不,那不能叫衣服,充其量只是几块破布,刚够裹住身体的重要部位。越过那些人,我看到无边的沙漠和零星的灌木丛,远方有几块巨石沐浴在斜阳的余辉中,景象极其荒凉。一个肤色黝黑的男人对着我喊了句什么,我听不懂他的话,但看他的神情,一定不是什么好话。他挥动铲子,把满满一铲沙子浇到我脸上,我的眼睛被沙子迷住了,额角还让铲子锋利的边缘碰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但在这短短的瞬间,我还是看清楚了,我的视线几乎是和地面平行的,也就是说,我只有一个脑袋露出地面。我正在被活埋!

  实在太恐怖了,我张嘴呼救,可是更多的沙粒争先恐后掉进嘴巴里,把我的喉咙塞得满满当当,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听到那几个人的大笑,悲哀地想,这回是死定了。

  这时地面传来一阵颤抖,好象发生了地震,而后是那几个人的惊呼声。我不顾痛楚,努力把眼皮撑开一道缝,只见那几个男人正在四散奔逃,象受了惊的鹿。远处尘土飞扬,一队骑着马的人迅速逼近。转眼功夫,那队骑士已经掠过我所在的地方,向那些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跑在队伍最后面的骑士突然咦了一声,勒住了马。我想他一定是看到我了,看见一个光溜溜的脑袋长在地上,肯定是件奇怪的事。他跳下马背,向我走过来。这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穿着修道士一样的黑色斗篷,把脚上的靴子都盖住了。他俯下身子,看着我。那对眸子黑极了,是我见过最黑的颜色。“你是谁?”他问道。我呜呜了几声,说不出话。黑衣男子伸出手,将我脖子旁的沙土刨开了一些,然后抓住我的肩膀,把我从地底下象萝卜一样拔了起来。我低下眼睛,看见自己的双脚离地面有一米多高,我的身子小小的,跟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差不多。

  梦境并不连续,也可能中间的部分遗忘掉了。第二个印象深刻的情景是我从一条河里边爬起来,浑身湿淋淋的。我在河水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像:一个身体修长的少年,年纪只有十七八岁,稍微卷曲的头发长及肩头。不过那不是熟悉的我,是另一个人。微风吹过水面,影像象玻璃一样破碎了。

  我看见很多人聚拢在距离不远的大街上,兴高采烈地跺着脚,大声叫喊。我从岸边的石头上拾起衣服,边穿边向人群走去。现在我知道吸引我上岸的原因了,几十头大象排成一队,安静地从街道中央慢慢行过,人群中有人喊着“大祭司图卡!大祭司图卡!”当中的一头大象响应号召般仰起长鼻,低吼了一声。那头大象的背上,坐着一位英俊的男子,他身上的金色长袍闪耀出太阳般的光辉,让我睁不开眼。尽管很多年过去了,可我还是毫不费劲地认出了他,时间在他身上好象失去了威力,他看上去还是很年轻,和当初在沙漠中救我时没什么两样,只是变得更沉稳凝重,更有力量了。

  他走过去了,没有注意到我,也许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粒微尘。“女王陛下,女王陛下到了!”更暴烈的欢呼声随着人墙潮水般涌来,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一根圆柱粗细的象腿从我头顶迈过,差一点把我碾成肉泥。

  我打了个滚爬起来,抬头一看,惊呆了。

  那座象背铺满了鲜花和草叶,一个少女晃荡着双腿坐在上面,淡黄色的长发象一匹绸缎披落下来,缠住了她的足腂。也许是我的狼狈样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垂下脑袋,对我笑了一下,那翡翠般的眼珠子在太阳底下熠熠闪光。这就是女王吗?哦,万能的神啊!她实在太美了!我屏住了呼吸,如果不是距离太远,我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去亲吻她那娇嫩如玫瑰花瓣的脚趾。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2:01

第四章

  起床后我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不出所料,又跳过了一天,已经是星期四了。我永远失去了昨天,还有明天。

  我神思恍惚地把车驶进了公司楼下的停车场,开门出来时,一个人影蹿到我面前,把我吓了一跳。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刘明。“师傅……”他瞪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形容憔悴。“别再叫我师傅了,你不配!”我嫌恶地推开他,向停车场出口走去。他突然向前一步,死死扯住我胳膊说,“求……求你了,不要让公司开除我。”我愣了一愣,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昨天跟王中则说了,有他没我,嘿嘿。”我回头看了一眼刘明,他还在用怯生生的眼神觑着我,似乎没听见什么异常声响。这个声音来自我的脑子。

  “我的事用不着你管!”我冷冷地说道,刘明以为我在跟他说话,支吾着说,“什……什么?”我瞪了他一眼,“我不想在销售部看到你了,要是其他部门也不需要你,那就怨不得我了。”说完一甩膀子,把呆若木鸡的他留在原地,大踏步走了。

  公司附近的麦当劳生意总是很好,偶尔我会在那里遇见来吃中饭的同事,但今天人不是太多,还有很多空的座位。我买了一个巨无霸汉堡,一杯可乐,刚坐定,就看见程婴推门进来了,我犹豫着是否跟她打招呼,因为我并非独自一人。但她已经看见了我,并向我点头微笑。我只好举起了手。

  “这女孩不错。”他在身边说,“她喜欢你。”

  我头也不回,“那又怎样?”

  “干嘛让她失望?”

  “你少管闲事。”我狠狠咬了口汉堡包。

  缪塞斯笑起来,“为了爱情,对吗?多么高尚啊,亲爱的何方。你不想跟她上床吗?”

  如果能看见他,我一定会把手里的可乐泼到他脸上。

  程婴端着盘子走到我对面,我忙把桌子稍稍清理一下,让她把盘子放下来。我在心里说,“你可以走开吗?”缪塞斯笑着说,“你真不客气,不过我还是不打搅你们了。我昨天告诉她,你的失忆症已经好了。”我偏过头,确认他已经离开,才回头对程婴说,“怎么,你也来吃垃圾食物?”

  “天太热,吃什么都没胃口。”程婴伸手拈起一只小面包,咬了一口。“昨天我做了个恶梦,梦见自己在公共浴室洗澡,洗完后发现自己的衣服找不到了。我吓坏了,找啊找啊,几乎把整个浴室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找不到。我央求旁边的人把衣服借给我,哪怕遮遮羞也好,可是没有人理会我,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后来,我就蹲到地上,哭了。”她说着笑起来,“这个梦是不是很好笑?”

  “可能是因为你缺乏安全感。”我替她分析,其实我的那些梦才叫稀奇古怪。她点点头,认同我的观点,“是啊,有时候真的是这样,知道我为什么没男朋友吗?”我哦了一声,没有直接回答。“其实追我的男人挺多,也有条件不错的,但我就是没办法投入,跟他们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

  “呵呵,我不是心理医生,爱莫能助。” 我低下头,啜着可乐说,“其实这几天,我也做了不少奇怪的梦。”

  “说来听听。”她显得饶有兴趣。于是我将自己的梦告诉了她,不可避免的,我们谈到了陈沫。她的事,连小文也不知道,那是太久远的记忆,我觉得没有提起的必要。

  “真是可惜,多好的女孩子啊!”程婴欷嘘不已,“如果她没有发生意外,你们现在不知道会怎样?”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会结婚,也许还是免不了分手,世事难料。”我又喝了口可乐,发现杯子空了。“其实再可怕的梦,醒来也就没事了,对自己的生活失去控制,才让我真正感到恐惧,因为那是现实,你无法逃避。”

  “你对自己的生活失去控制了吗?”

  “有一点。”何止是一点,我几乎已处于全盘失控的状态,只是没法对她讲。

  “不会吧,我觉得你做得很好啊。”她不解地说。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我低头看了看表。这个动作马上被她敏感地注意到了。“该走了吧?”

  我问她,吃完了吗?她回答说,好了。我说,那咱们走吧。

  到了麦当劳门口,她说想去时代广场买点东西,问我可不可以陪她。我答应了,心想总比枯坐在办公室里强。

  在太阳底下晒了半个多钟头,车厢内已经有些发烫,虽然路途并不远,我还是把空调打开了。程婴拿出一块丝质手帕,轻轻吸着额头的汗,说,真热。我的目光掠过她隆起的胸脯,说,一会儿就凉快了。

  十分钟后,我们到达那座全市最大的商场。

  我以前也常陪小文逛二楼的女装商场,所以并没有觉得不自然。程婴身材高挑,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当她在试衣镜前面搔首弄姿时,我的目光也情不自禁地随着她的身体转动,心想她平时若不是热衷于健身,恐怕很难保持这样完美的体型。

  不过当她在一个内衣专柜前停下脚步时,我开始有些局促不安了。她把刚买的几件衣服往我手里一塞,便钻进五彩缤纷的内衣丛中了。我赶紧抬脚踱到不远处的耐克专卖店,脑袋里响起了警报。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买内衣的时候,身边跟着个关系并不亲密的男人,她的这个举动中包涵的暗示,连傻瓜也看得出来。我想,如果再不采取一点冷却措施,就有引火烧身的危险了。

  “今天真是满载而归。”程婴从内衣店出来,脸上带着明朗的笑容。“你觉得无聊吗?”

  “不会,反正也没事可干。”

  我提着四五个包装袋,站在商场电梯上徐徐下降,一想到袋子里装着程婴的内衣,我感觉怪怪的。

  “出去散散步吗?外面很凉快。”小文斜靠在厨房门口问我。月光透过百叶窗,射到她身上,形成一道道明暗相间的图纹。

  “不想去。”我躺在沙发上,没精打采地说。

  她走到身旁,“你有心事?”

  “没有。”我避开她的视线,心里一团糟。

  “你一定有事瞒着我。”小文柔声道,“告诉我好吗?”

  告诉她我害怕黑夜,害怕睡眠?告诉她,晚上睡在她身旁的是另一个男人?不,我不能。

  “我真的没事。”我在她脸上看到了生气的表情。“骗人!我不是小孩子,何方,你也不是个撒谎的高手。”她转过头去,望着窗外的某个地方。我挺起身子,把手放在她的背上,“小文,你听我说……”

  她猛地站起身,任由我的手掌从她背部滑落,“你说过爱我,对吗?可是你爱我什么,因为我每天陪你吃饭,和你上床?这就是你表达爱情的方式?难道我连分享一点你真实内心的权利都没有吗?”

  我被她一连串的诘问弄得哑口无言,也许,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我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你担心……”

  “我知道我没用,帮不上你什么忙。”她眼中露出失落的神色,“我的爸爸妈妈以前也这样,他们各自为政,有时候,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就象两颗在不同轨道上运行的星球。他们的夫妻生活是这样空洞乏味,换了是我,可能连一个月也忍受不了。”她低下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好怕我们的将来也象他们一样,我真的好害怕。”

  我一阵心痛,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不会的,我们怎么会那样呢?”我几乎忍不住要将镜子的秘密告诉她了,但脑子里一个声音在对我说,“你说了也没用,她不会相信你的!”是啊,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这种事情的,没有任何看得见的证据,来证明我的话是令人信服的。我退缩了,骗她说自己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小文轻信了我的话,满意地依偎在我胸前睡着了。我抱着她的身体,感觉自己象个坦白不彻底的罪犯,心里阵阵内疚。

  说不清什么时候睡着的,当我睁开眼时,已经置身于那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金灿灿的地面坚硬而冰冷,我怀疑那是用真正的黄金砌成的,不过这并没有使我太过惊奇,我感到惊奇的是对面的那个人,她是我在梦境中见到的女孩,那个年轻的女王。

  “缪塞斯,你不是说有能力召来一只最会歌唱的夜莺吗?你可不要食言啊。”女王含笑看着我,眼神如水晶般清澈。这愈发使我相信眼前的一切是梦境的延续。

  “当然,亲爱的女王,我说到做到。”我从放在双膝前的玉钵里抓起一把金色粉末,向空中撒去,与此同时,一串我自己也听不懂的咒语脱口而出,它们根本没经过我的大脑。我惴惴不安地望着那些粉末在半空纷纷扬扬地飘舞,直到凝聚成一只金色的夜莺,我的心才平静下来。

  那只夜莺振翅在我们头顶绕了一圈,然后歇在房顶的一根横梁上,开始歌唱。那是我听到过的最优美的鸟鸣,甚至连很多乐器也发不出如此悦耳的声音。我看见女王的眼睛亮起来,“哦,缪塞斯,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音乐。你真让人吃惊!”

  “不,这没什么。”我打了个响指,夜莺从横梁上飞下来,尾巴后象喷气式飞机一样,拖着一道金光闪闪的轨迹。女王伸出手臂,让那只鸟儿落在肩头,她好奇地用手指逗弄着夜莺,后者则把尖尖的鸟探到她腋下,弄得她格格直笑。这一刻,我突然很想变成那只鸟。

  有人过来了,脚步声很轻,但非常坚定。有权不经通报就擅自进宫的人,除了大祭司图卡,没有第二个了。我转过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顿时,满腔的喜悦都化为乌有。

  “你来啦!”女王迎上前去,给他看掌上的夜莺,“你看,多漂亮的羽毛啊!这是缪塞斯送给我的礼物。”

  图卡不置可否,目光在我身上只停留了半秒钟,好象我这个人压根不存在一样。“凯,我有要紧的事情和你商量。”

  “什么事?”女王见他神色凝重,忙收起了笑容。

  “阿撒拉已经提前叛变,他的军队正在向王城进犯。”图卡猛然转过头,用严厉的语气对我说,“你,出去。”我愣了一下,只好站起来。女王把手放进图卡的臂弯里,笑着说,“别这么凶,他还只是个孩子。”我只觉一股酸热的液体涌上眼眶,几乎落下泪来。我好容易克制住自己,头也不回走了出去,在我身后,那只金色的夜莺化作了粉末,随风飘散。

  2003年5月31日 8:35

  睁开双眼,我发现自己的脸上满是泪水。我用手背擦了擦眼眶,然后在天花板上看到了一张脸,我自己的脸。起初我以为仍在做梦,但发现周围的环境如此真实时,我明白了,那不是梦。

  那张悬浮着的脸正在一点点消失,像融化的积雪。先是耳朵,接着是额头、下巴……最后消失的是嘴巴,两片嘴唇张开了,似乎在做无声的呼唤。

  天花板又恢复了原状。

  我直瞪瞪地望着这一幕,心脏扑扑狂跳。缪塞斯的声音传到我脑子里,“早安,我的朋友。”我感觉他从墙上溜下来,站在窗口。“那个梦是怎么回事?”我踢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知道瞒不过你,没错,我就是梦中的那个人。”

  “这么说,你以前所说的故事,全是一派胡言?”

  “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里面的人物,都曾经存在过。”

  “那他们现在呢?”

  “现在?”他笑起来,笑声中带着嘲讽,“八千年前的人,还可能活着吗?”

  我盯着窗口,感觉他伸手在脸上摸了摸,真奇怪,既然我的眼睛看不见他,又怎能感觉到他的动作?唯一的解释就是,我的脑子感应到了。

  “根本没有什么反空间,对不对?你也是那个时代的人,我在梦里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看着他,发觉他身体的轮廓逐渐浮现出来,但是很朦胧,像一个影子。

  “你看到我了,对吗?”他也在注视着我,虽然看不见表情,但可以发觉他很惊讶。“你的变化很快,超出了我的预计。”

  “什么变化?说清楚点。”我走近一步,现在他的形象越发清晰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身材很高,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深黑的眸子极具穿透力。他抬起一只手,放在我肩膀上,我感到了一种重压。

  “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他张开五指,抚摸着我的脸庞,他手指上的皮肤干燥温暖。“人的灵魂是一种存在,它不会随着肉体的死亡而消亡。有没有听说过,人死亡的一瞬间,躯体的重量会减轻21克?这消失的21克,就是灵魂的重量。

  佛教所谓的解脱,其实是死亡的另一种表述,因为只有摆脱七情六欲,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脱,然而那些原始欲望的发源地,就是我们的身体。于是佛教徒常常要过苦行僧的生活,这是以人为的痛苦,来抑制肉体的欲望。这样做,需要极强韧的意志力,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一个简单和直接得多的办法,那就是毁灭肉体。人类害怕死亡,是因为对死后的世界一无所知,但作为祭司,我们几千年前就已经知道,精神是不死的,它只会通过肉体的死而到达另一个世界,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界。”

  “肉体是个低级的东西,虽然它偶尔能给你一些快乐,但更多的时候,是带给你无穷无尽的痛苦。”他的眼神黯淡下来,“我也经历过爱情,我爱的人,你已经在梦中见到了,她是不是很美?”的确,那个女人比我见过的所有明星都更漂亮,小文和她一比,就显得很平庸了。

  他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她爱的是图卡,你感觉到了我的痛苦,是吗?”是的,梦里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我记忆犹新。“所以你嫉妒图卡,恨他,尽管他救了你的命。”

  “是的,为了凯,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杀了他。”缪塞斯的眼神很阴沉,让我感到一丝寒意。“但我更希望他跪倒在我脚下,乞求我的怜悯,让凯看看他那付可怜相。”他深吸了口气,“为了得到凯,我甚至不惜做一个叛徒,我投靠了阿撒拉,想借这家伙的手除掉图卡。他得到他的王位,我只要我的爱人。”

  “可惜我还是失败了,可悲的失败。我的身份泄露了,按照穆的法律,我遭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的灵魂被禁锢在诅咒之牢里,永世不得翻身。想像一下,在那面镜子里度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是什么样的滋味?天哪,那真是太可怕了,我无法形容。就算让我粉身碎骨,我也不愿再回到那个地方呆一分钟!”

  “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我曾几度见到了光明。一千多年前,一帮盗墓者拿蜡烛靠近这面镜子,我向他们打招呼,结果他们扔掉蜡烛逃跑了。十七世纪,欧洲的一个贵夫人拥有了这面镜子,她对着镜子梳妆时,我为了不重蹈覆辙,尽量对她露出友善的笑容,可是她的心脏太脆弱,居然当场被吓死了,哈哈。这以后,我几乎绝望,直到遇上了你。”他微笑起来,“我多么害怕你也像那些人一样,吓得落荒而逃!但是,你没有令我失望,你的召唤破除了镜子的魔咒,让我重获自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2:02

  这么说,我他妈的中了千载难逢的大奖!我真是哭笑不得,要是我的胆子小一点点,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会发生了。

  “为什么我会梦见你经历的事?”

  “我们的灵魂共用一个大脑,它们之间产生了错位,你看到的梦境是我的一些记忆片断,同样,我也看到了你的。这几天夜里,你的脑电波很紊乱。”

  “该死,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的人?”

  “很抱歉,只有召唤者的身体可以容纳我。”

  “既然你并不留恋尘世,为什么还要呆在这里?你可以去找你灵魂的归宿呀!那个地方在你眼里,不是像天堂一样美好吗?”

  “我去不了。”他握起了拳头,“只有在肉体死亡的一瞬间,通往天堂的大门才会开启,这个时间很短暂,我已经错过了时机。现在我们必须同舟共济,直到你的躯体死亡,我才能重新获得那个机会。”

  我突然害怕起来,如果他占据我的身体时选择自杀,岂不是很危险?缪塞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道,“你完全没必要担心,我不会那样做的,因为这个世界很有趣,比我生活的时代要有意思得多,所以我暂时还不想死。”

  他轻轻一跃,跳到了窗台上,“好好过你的今天吧。”他对我挤了挤眼睛,从窗口跳了下去。这可是在三楼!我赶紧扑到窗子旁边,向底下望去,只见一个近乎透明的身影落在地上,然后灵活地钻进人群里,像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消失不见了。

  我的状态一整天都很糟糕,脑袋阵阵疼痛,身体软绵绵的。我想用埋头工作来忘掉烦恼,但效果并不好。我看见办公桌上的备忘录里写着昨天的一系列工作记录,那显然是缪塞斯留下的,这样我就不至于找不到头绪。不过这点小恩小惠无法打消我对他的憎恨,一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只能与他分享,我简直要发疯了。

  2003年5月31日 12:10

  我从楼下叫了盒饭,但只吃了一半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食不甘味。我拿起毛巾,向洗手间走去。走廊里静悄悄的,职员们基本上都离开了,还有一些可能在午休,大部分房间房门紧闭。我穿过走廊时意外地看见程婴迎面走来。

  “你没回去?”我问她。

  “对,你不也没走吗?”她停下脚步。

  “你知道,我三分之二的中午都耗在办公室里。”

  “我今天不想回去,喏,不请我去你房间坐一下?”

  我扬了扬手里的毛巾,“我去一趟洗手间,你先过去,门没锁。”她点点头,与我擦肩而过,寂静的走廊里,回荡着她的鞋跟与地面的敲击声。

  我回到办公室时,看见程婴半躺在墙角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份当天的报纸,不过她的视线并没有集中在报纸上,而是越过报纸上端望着我。我对着她笑了笑,感觉她的这个姿势太随意了,因为从我站立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裙子下露出的半截大腿。我连忙把目光转向别处。

  “坐这里吧。”她把手放在旁边,示意我坐下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她把报纸放下,大胆地凝视着我,眼睛里有种热切的东西。“抱着我。”她说。

  我张口结舌,以为自己的听觉器官出了毛病。没等我反应过来,程婴已经倒在我的怀里,一股恰到好处的香水味包围了我。几乎是出于本能,我伸开双臂抱住了她。她把脑袋靠在我肩上,后颈光滑的皮肤摩挲着我的脸颊,隔着薄薄的衬衣,我感觉她的身体异常柔软。

  她把我抱得很紧,我挣不开,或许,我根本就没打算推开她。我的心跳很快,四肢也有点发僵。窗外的天空中,一架客机拖着白烟缓慢地飞过。时间似乎停滞不前了。

  “我好想你!”她抬起头,贴住了我的嘴唇。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很温情地用舌尖舔着我的嘴唇,小心翼翼地打着圈,我不受控制地张开了嘴,把她的舌头吸进去。

  等我的神智稍稍恢复清醒,我们的亲吻已接近尾声。“我的天。”我推开她,感到惊慌失措,“呃,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她惊讶地望着我,我烦躁地踱到窗口,不住摇头,“不,不应该这样!”

  “你怎么了?”程婴向我走过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鼓起勇气盯着她的眼睛,“刚才我们有点不冷静,小婴,我们不能这样,这是个错误!”

  “错误?”她眼里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好象受到了伤害,“你昨天跟我上床的时候,为什么不说这是个错误?”

  2003年5月31日 5:30

  我坐在上岛咖啡厅里,一杯接一杯喝着咖啡,是不加糖的黑咖啡,象中药一样苦。中午在公司的时候,我一度以为程婴会扇我个大耳刮子,但她没有。这让我更加难受。

  毫无疑问,是缪塞斯干的好事!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毁了我的生活。

  腰间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拿出来放在耳边,“喂,哥们,在哪?”我马上辩认出来,是林渝的声音。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也是我如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

  “好久不见。”接到他的电话,我还是高兴的,但语调却无论如何也热情不起来。

  “有几个讨厌的老家伙在我这里,他们说想你了,过来吧?”林渝说。我略一思索,答应了。

  敲开林渝的家门,一股浓得令人窒息的烟味扑鼻而来,令人仿佛置身于硝烟弥漫的战场。林渝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懒洋洋站在门口,“嘿,怎么这么久才来?你那辆乌龟帕萨特,也该退休了。”

  “我要象你这么有钱,就换直升机了。”我在他胸口擂了一拳,走进房里,“牵挂我的人是谁?”围坐着桌子的几个朋友哄然大笑,“迟到了,罚酒罚酒。”

  “接到电话我就用最快速度赶来了,路上连闯了十几个红灯,简直称得上现实版的生死时速,这样还罚我,你们有没有人性啊?”我打定主意绝不喝酒,坐下来对林渝说,“小二上茶,越浓越好。”

  田建歪着脑袋看我,脸上的粉刺在灯光下泛着亮光,“我操,烟戒了,酒也不喝,有种啥时再把女人戒了,你就立地成佛了。”田建以前说话老喜欢用“我操”打头,这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我们为了不被他占便宜,跟他说话也总是加上“我操” 两个字,他在挨个操我们的同时,也被大伙轮流操了个遍。如今他在旁人面前是绝不会那样讲话了,但碰上我们这帮老朋友,还是忍不住故态复萌。

  几个朋友当然不依,一定要我喝酒,我说,“我操,你们想我早点死就灌我吧,上周喝了个胃出血,医生说了,半年之内滴酒不能沾。”林渝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过来打圆场,“既然这样,咱们就别逼他了,让这小子多活几天。”我感激地向他抛了个眼色。

  喝到晚上九点多,除了我越来越精神,其他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田建嚷嚷道,“我操,大伙喝够了没,够了就找点别的节目,一帮和尚老在一起喝酒,没劲。”孙军笑起来,“去跳舞呗,正好活络活络筋骨。”他转向林渝,“阿渝,叫几个妞来。”林渝淡淡一笑,“行,这就走吧。”

  我们开了两辆车,林渝一辆,我一辆,把几个喝的醉熏熏的家伙载到“零点”酒吧。酒吧里几乎已坐满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让人感觉地面都在颤抖,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在灯光下扭动着身体,吸引着无数色迷迷的男人目光。

  我们刚刚坐下来,田建和孙军就又叫来一箱啤酒,喝上了。林渝的手机响起来,他向我们打了个手势,独自走出去。孙军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对我说,“阿渝这家伙,路子是越来越野了。”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在我们这帮朋友中,林渝是混得最好的一个,他经营的家居公司在本市已小有名气。当然,这部分得归功于他的老子,八十年代后期,他老爸利用改革开放的有利契机,淘到了下海的第一桶金,林渝所要做的就是把雪球滚大,这点他干得非常成功,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料。

  几分钟后,林渝回来了,身后跟着五个如花似玉的女孩。

  孙军忙招呼大家散开,把位置挪出来。女孩们心有灵犀,插秧似地在我们中间坐下,坐我旁边的女孩穿果绿色露背装,有一双林心如式的大眼睛。田建乘着酒兴,开始在身边女孩的大腿、胸脯上乱摸,我们几个对他的德性早已见怪不怪,一笑置之。

  “我叫小玲,你呢?”大眼睛女孩拿出一支烟,我把桌上的红蜡烛举到她嘴边,为她点燃香烟。“我叫何方。”

  “何方?嗯,有意思的名字。”她端起我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旋即皱起了眉头,“苦死了!怎么,是咖啡?”

  我说,“是的,我不喝酒。”她瞟了我一眼,说,“我才不信,到这种地方找不喝酒的男人,就象到妓院找尼姑一样难。”

  田建在一旁大笑起来,“说得好,这话我爱听。我告诉你,他不是男人,是同性恋。”

  女孩看看他,又看看我,马上明白这不过是句玩笑话。“是吗,同性恋?我也是同性恋呢,呵呵。”她吐出一口烟雾,眼睛略带挑逗地望着我。

  几个女孩说要跳舞,把田建孙军他们拉走了,小玲见我没起身,便也坐着没动。林渝对她说,“你也去吧。”她这才站起来,摆动着腰肢向舞池走去。

  “你在饭桌上说的话,是真的吗?”林渝问我。

  “假的。”我苦笑了一下。

  “你有什么事?”

  我望着他认真的眼睛,迟疑了片刻,终于投降了。“你相信鬼吗?”我说。

  “鬼?”他疑惑地看着我,咧嘴笑道,“呵呵,我是信佛的,既然有佛,当然免不了有鬼。”

  “要是你觉得我在开玩笑,那我一个字也不会说!”他见我神色凝重,忙收敛起笑容,“出什么事了?”

  我把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了他。

  听完我的话,林渝愣了半晌,说,“哥们,你不会在编故事吧。”我摇摇头,“我知道,这事说出去没人会信。”

  “不,我信。”他的话让我很意外,“因为从小到大,你都没有骗过我。”

  我感动地握住他的手,正想说什么,他笑道,“让小玲看见我们这样子,真要当我们是玻璃了。”

  我把目光投向舞池,那里人头躜动,忽明忽暗的灯光照着一个个鬼魅般的影子,尖叫、拍掌声不绝于耳。

  “你想怎么办?”

  “他只能在这里待二十四小时,如果这段时间内不让他上我的身,他就会回到镜子里去。”我说,“所以,我不能睡。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了。”

  林渝有点兴奋地说,“是个好办法,奶奶的,我简直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他用古龙小说的语气说道。在学校时,我们都很喜欢武侠小说,经常把小说藏在课本底下埋头苦读,以度过一节节无聊的四十五分钟。

  孙军他们回来了,田建搂着两个女孩的腰,粗声大气地笑着,我看着他,心想,社会真是个大染缸。读书时,田建除了好打架和学习差,基本上没别的缺点,见了女生说不上三句话就脸红,为人憨厚得像靖哥哥。如今的他,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田建一屁股坐下,拿起桌上的啤酒灌了一大口,“你们两个今晚上就陪哥哥吧,何方老婆管得严,早已退出江湖了。”小玲呸了一声,打落他放在她臀部的手掌,一闪身坐到我身旁,甜丝丝地说,“你想得美,我陪方哥。”我对这些风尘女子的逢场作戏早已司空见惯,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并不搭腔。

  2003年5月31日 23:50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孙军率先起身说,“我先走了,再喝也要胃出血了。”田建也急不可耐地站起来,“哥几个一起撤吧?”林渝看了看我,说,“你们先走吧,我和何方再坐一会。”田建大笑道,“死玻璃,你们慢慢泡吧,拜拜。”三个人各自带一个女孩离开了。

  剩下小玲和一个高个子女孩,百无聊赖地坐在我们对面。高个子女孩打了个哈欠,说,“好困哪。”林渝拿出两张百元钞票,压在她酒杯下,“你走吧。”高个子女孩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林哥,我不是这意思。”林渝不耐烦地挥挥手,“快走!”话音不高,却很严厉。那个女孩不敢再说什么,飞快地抽出那两张钞票,转身离开了。

  林渝瞟着小玲,小玲却拿起酒杯,若无其事地说,“别撵我走,我还没喝够呢。”林渝的眼神柔和了一些,高声招呼侍应生,“再来一打啤酒。”

  2003年6月1日 2:00

  满肚子的咖啡和浓茶让我的神经兴奋异常,我一边狂抽香烟,一边不停地看表。酒吧里早已换成了舒缓的轻音乐,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还赖着不走,等待让时间变得格外漫长。

  林渝伸了个懒腰说,“换个地方吧,这样坐着太累。”

  我说,“要不,你先回去?我一点也不困。”

  他摇摇头,“再过几小时就不一定了,我得看着你。”小玲用右臂支着脑袋,嘴里轻轻哼着歌,眼珠子在黑暗中转动着,她一定在猜测面前的这两个男人内心在想些什么,可惜她无论如何也猜不到。

  “我去一下洗手间。”我站起身来,穿过空荡荡的大厅,拐进角落一条不引人注目的小走廊。在走廊的尽头,有个洗手间的标志挂在墙上,明亮的灯光从侧面透出来。我推开洗手间的门,站到一个小便池前面,随着膀胱内的液体排出体外,我浑身轻松了许多。这时我听到背后传来门被推开的声音,我转过身,看见缪塞斯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微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2:03

第五章

  “亲爱的朋友,你做了个愚蠢透顶的决定。”他向我走过来,挖苦地说道。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将它付诸实施了。

  我象离膛的炮弹一样撞在缪塞斯身上,把他高大的身躯撞得向后仰倒,我冲过门口,往外跑去。

  林渝枕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小玲望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眼中露出惊奇的神色。我顾不上跟他们打招呼,径直向酒吧的大门飞奔而去。

  夜幕依然浓重,惨白的月亮挂在头顶,象死人的脸。

  我跑到自己的车子旁边,以最快速度掏出车钥匙,插进门里。这时我的身后响起一串脚步声,我已经来不及打开车门,只好停止手上的动作,转过头去。

  “喂,跑这么快干嘛?你去哪里?”小玲气喘吁吁地说。

  我向她身后望去,没发现缪塞斯追上来,稍稍松了口气,一低头,钻进了车子。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小玲用手拍着另一侧的车门,不满地大声说道。她挡住了我转弯的方向,我迟疑了半秒钟,推开右侧的车门,命令她,“上来。”

  “这还差不多。你是不是被人追杀啊?或者警察在追你?”她睁大眼睛看着我,一脸的好奇。

  “我没功夫跟你解释,你去哪里?”我说。

  她报了个地址,然后问我,“你呢?”是啊,我去哪里?回家是绝对不行的,那等于自投罗网,在马路上乱转也不是个办法。我叹了口气,心想一定要坚持住,再过五六个钟头,就满二十四小时了。但我对这个方法能否成功开始产生怀疑,因为刚才在缪塞斯的脸上并没有显出紧张的神色,这动摇了我的信心。也许他在故作镇定?

  我只能祈求他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欺骗我。

  2003年6月1日 2:40

  车子在几座灰色的建筑物旁停下,小玲住的地方远离市区,很偏僻,我看见附近有一个采石场,几辆卡车停在山脚下,山体被炸药弄得面目全非,裸露出的岩石象大面积烫伤的皮肤。

  “你怎么住这种地方?”我皱起眉头问她。

  “因为租金便宜。”她说,“这么晚了,你不会赶着回去吧?”我本想拒绝她的邀请,但转念一想,改变了主意,“当然不。”

  就算缪塞斯知道我所有朋友的住址,也不可能找到这里来。

  楼房很旧了,墙体原来的颜色已经辨不出来,看上去很肮脏。小玲的房间面积很小,厨房和洗手间差不多大,剩下就只有一个卧室兼客厅了。一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茶几,上面的烟灰缸里盛满了烟蒂,床上的毛毯没有叠好,乱七八糟地丢着好几件衣服,其脏乱差程度与我单身时完全有一拼。

  小玲察觉到我的目光,脸上微微一红,“出来得匆忙,没来得及整理。”说着走到床边,一边收拾一边对我说,“你随便坐吧。”我打趣说,“我找不到坐的地方。”

  她回过头瞪了我一眼,但马上发现我说的是实话。因为门口的沙发上放着她的一对胸罩。她嘴里低低咒骂了一句,快步走了过来。我看着她捡起那玩意儿,打开衣柜的一个门,随手扔了进去,不禁微微笑了起来。这女孩子很对我脾味。

  “你笑什么?”她睁大眼看我。

  我忍住笑,说,“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说呀。”

  “你真的想听?”

  “你爱说不说,卖什么关子?”

  “好,我说。某医生精于包皮手术,行医数十年,在退休前,他想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件纪念品,便将行医割下的包皮全部交给皮匠,让皮匠替他制作一样精巧的纪念品。数日后,皮匠把一个小皮包交给他。医生失望地说,没想到我辛勤劳作一辈子的成果,只有这么一个小皮包!皮匠神秘地笑了笑,说,如果你用手轻轻摩擦它,小皮包有可能变成大皮箱哦。”

  听完我的笑话,小玲干笑了几声,说,早听过了。说完当着我的面脱掉衣服,钻进了毛毯。“喂,你知道我做什么的,你到底要不要?”她打着哈欠问我。

  我坐在沙发上没动,自从和小文认识以后,我就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

  小玲翻了翻白眼,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2003年6月1日 4:30

  凌晨即将来临。要命的是,我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紧张过后的倦意正在袭来,而且势不可挡。我从放在茶几上的烟盒中抽出一支三五,想用它刺激一下神经中枢,然而收效甚微。如果不找点事做,我恐怕撑不过最后的这几个小时。

  我走到床边,轻轻拍了拍小玲的身子,叫她名字。她一动不动,鼻子里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有些失望,正准备走开,小玲翻了个身,盖在身上的毛毯滑到一边,露出一条光溜溜的长腿。我望着那条白得耀眼的腿,吸了口气,把手放在上面,慢慢摩挲着。过了一会儿,小玲突然格格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别再弄了,我怕痒。”她抓住我的手腕,喘着气。我笑了笑,说,“那怎么办?”她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让我适应一下,从这里开始。”我顺从地按她的意思做了。

  两小时后,小玲停止了呻吟,看着我说,“你和我遇到的男人不大一样。”我看出来,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感动。刚才,我故意把过程拖得很长,每个环节的动作都力求到位,象在做一件必须精雕细刻才能完成的艺术品,这艺术品就是使她体验到充分的愉悦。当然,她不知道我这么做只是为了消磨时间。

  2003年6月1日 7:45

  窗帘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中,象着了火。小玲把脑袋倾靠在我怀里,睡得很沉,我心里既紧张又兴奋,仿佛一个谋杀案的被告在等待法庭的最终裁决。我清楚地记得,昨天睡醒时正好是八点钟,现在距离那个时刻还有十五分钟,这是最后的十五分钟。

  一阵狂风吹来,将窗帘刮得猎猎作响。没来由的,一股恐惧感猛然袭上心头。我向窗外望去,屏住了呼吸。

  一个人头隔着玻璃窗冷冷地盯着我,脑后的长发在风中飞扬。是他!我的心差点跳出了喉咙。

  缪塞斯单手在窗台上一撑,轻而易举地跳进了房间。我竭力想保持镇静,但全身却难以控制地颤抖起来。

  “我很遗憾,你背叛了我们的友谊。”他向我走来,手里高举着一块石头。

  蓝色的抛光砖地面向我猛扑过来,我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半边脸麻木不堪。我摸了摸前额,被石块砸中的地方丝毫不觉疼痛,甚至连细微的伤口也没留下。我迷惑不解地环顾周围,小房子里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洗手间里传来抽水马桶哗哗的放水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缪塞斯呢?我凑到洗手间门口,看见门半开着,小玲站在洗手盆前面,正在往脸上涂洗面乳。我松了口气,见自己身上赤条条的,便回去找衣服,但找遍了沙发和床上,也没找到。

  “小玲,我的衣服呢?”我把脑袋探进洗手间,问她。小玲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用手指把洗面乳的泡沫抹得满脸都是,好象没听见我说话。我只得提高声调,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她慢吞吞地低下头,开始用蘸了清水的毛巾擦脸,对我的问话充耳不闻。

  她怎么能如此无视我的存在?我心头火起,伸手去抓门上的把手,不料抓了个空。我定了定神,看见小玲终于扭过脖子,向我望过来。我一手遮住下身,难为情地说,“你把我的衣服放哪了?”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眼神茫然,见不到任何情绪的波动。

  我突然害怕起来。事情有点不对劲!

  小玲把毛巾挂在墙上,径直向我走来。我站在原地不动,等待和她相撞。她没有做出躲避的动作,我们的脸碰到了一起,我本能地一眨眼,睁开时,她已经不见了。我掉过头去,不禁倒吸了口冷气。

  小玲在我的身后!

  我一个箭步蹿进洗手间,望着墙上的镜子,象跌进了冰窟,手脚冰凉。

  那面镜子里,什么也没有!

  我想起了缪塞斯的话——“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

  我眼前一阵发黑,伸手想扶住墙壁,但那堵墙如同没有实质的液体一样,从我手上滑了过去。

  是世界变得虚幻,还是我?

  我梦游般向外面走去,脑子里一片空白。从小玲身边经过时,她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我变成了一个影子,一个没有重量,没有感觉的游魂。

  楼下的车子不见了,就算在也没用,我开不了它。阳光刺眼,但我的皮肤丝毫感觉不到它的热度,地面如密度极大的液体,将我的双脚托了起来,仿佛踏在云端。

  事情的经过我完全能够猜到,缪塞斯用石块袭击了我,并趁我昏迷时占据了我的身体。

  现在的问题是,他去了哪里?不过我很快发现这个问题不难解答,因为我知道他在哪。

  他在我的家里。

  确切的说,应该是我的身体在家里。

  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找到小玲的住处了。我的身体虽然离开了我,但它去了哪里,我却一清二楚,就好象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一样。

  我只能步行回去,虽然不必躲避来往的车辆和红灯,这段路程还是用了将近两个钟头的时间。

  家里的防盗门锁住了,但这难不倒我,我先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结果很轻易穿了过去,象穿过一堵薄薄的水墙。这让我想起了崂山道士的穿墙术。

  我经过客厅,向卧室走去。在门口,我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是小文的声音,她好象被人用湿毛巾捂住了口鼻,艰难地喘息着,听上去很痛苦,但又带着一丝难以抑制的快意。

  这样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

  我站在门口,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卧室的床上,小文一丝不挂地仰躺着,头朝向我的方向,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从她的呻吟声可以想象,她正在欲仙欲死。“我”的两只手抓住小文胸前雪白的乳/房,肆意地揉捏着。看见我进来,他的嘴角露出一缕恶狠狠的狞笑。

  我的牙齿咬进了嘴唇里,但感觉不到疼痛。屈辱和愤怒象高浓度的酒精一样蹿过我的五脏六肺,迅猛燃烧起来。我向他猛扑过去,然而什么也没碰到,我撞在墙上,脑袋有一半陷了进去,视线似乎泡进水中,变得朦胧一片。我爬起来,耳边依然响着小文的呻吟声,那声音如此刺耳,让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从墙的另一边出来,穿过隔壁邻居的房门,飞一般跑出去。

  污浊的江水拍打着岸堤,各种垃圾在黄水中载浮载沉,有易拉罐、内衣、拖鞋、废纸,以及许多难以辨认形状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没有成为垃圾以前,都曾经与某些人发生过联系,可能是某个有权有势的名人,也可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这些人背后,或许隐藏着耐人寻味的故事。

  我以一个沉思者的姿势坐在岸边,居高临下俯瞰着这条几万年前就把城市一分为二的大江,心情象潮水一样无法平静。

  离家后,我在马路上晃悠了很长时间,直到太阳的高度被一座座高楼大厦超越。我成了一个异类,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就连悲伤和气愤的情绪也显得不那么真实了。这时候,我开始羡慕小文的母亲,可是我注定没有她那种从废墟中崛起的勇气。

  我在地上躺下来,合上了眼睛,连挪动一粒小石子的能力也没有,我跟死人有什么区别?直到此刻我才明白,那天的预感是多么准确,我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我是多么想念小文啊,这种情感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来得强烈,我不能相信在最爱一个人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如果这是老天爷开的一个玩笑,未免也开得太大了。

  那辆熟悉的车子在不远处猛然煞住,轮胎和地面发出很响的摩擦声。我慌忙爬起来,木然面对着雪亮的前灯。缪塞斯打开车门走了出来,身上穿着我的衣服,手里提着个黑色公文包。

  他脸上挂着胜利者的微笑,漫步走来。我狠狠地盯着他,厉声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1 02:04

  “我要干什么?嗯,这是个好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不会让你失望。”他收起了笑容,“我把你当成朋友,尽我所能来帮助你,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你拥有数不清的金钱和权势。可是你呢?你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

  “今天来找你,没别的,只想问你个问题。”他拉开公文包,拿出一个东西。我看得清楚,他手里拿着的正是那面有魔力的铜镜。我预感到大事不妙。

  “你和我分享一切,或者,把你的身体让给我。”他顿了一下,语气中含着沉甸甸的威胁意味,“你可以把这看做是最后通牒。”

  我感到喉咙发干,悬在我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有落下的可能。“我同意。”我有气无力地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笑了起来,把镜子装回包里,“记住,镜子的事别再满世界宣扬了,我不想老是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伤脑筋。再见。”

  我回到家时,除了洗手间,其余房间的灯光都已熄灭。我走进卧室,看见床上躺着两个人,小文双臂搂着我的身体,已经睡着了。我小心地移到自己身体的上方,慢慢躺了下来。与此同时,我感到了小文手臂的重量,我欣喜地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那鼻梁、眉毛,都是实实在在的,并非幻影。我长吁了一口气,感谢上帝,我回来了。

  我不得不接受和缪塞斯共同生活的现实,这让我充分体验到忍辱偷生的滋味。他对我的态度非常恶劣,好象我不过是一个低声下气的奴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他使用我身体的间隙里,我象个遭放逐的幽灵,四处闲逛,足迹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我可以轻易进入别人的住宅、政府大楼,甚至银行的金库,偷窥成了我满足空虚心灵的唯一慰籍。我看到了许多丑恶的东西,它们让我对人类感到彻头彻尾地失望,包括我自己。

  我厌恶这个行尸走肉般的自己,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小文身边保护她,这可能是我活下来的唯一理由。我乞求缪塞斯不要碰她,他不以为然地说,“我对她没什么兴趣,那一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这城市有成千上万的美女,何方,你不能想开点吗?”他辞掉了天宇公司的职务,这对我也是种解脱,至少可以避开程婴了,上次的事情发生后,我实在缺乏面对她的勇气。

  麻烦事还是接踵而来,首先要应付的是小文,对于我突如其来的财富,她早已心生疑虑,我编了很多谎言欺骗她,然后为了圆谎,又不得不撒更多的谎,周而复始,我觉得她越来越不信任我。

  “我为什么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个女人身上?她没完没了的质问让我烦透了!”缪塞斯生气地说,“我要你跟她分手。”

  “你说什么?”我吃惊地瞪着他,“你疯了吗?”

  他眼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这个女人在束缚我的手脚,她真碍事!我想要绝对的自由,明白吗?我受够了镜子里那样的生活!”

  我叫起来,“不,我办不到!”

  “办不到也得办!”他的语气不容质疑,“你以为还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给你三天时间,甩了她。”

  他离开后,我接到林渝的电话。“哥们,有空吗?出来聊聊。”

  我把缪塞斯新买的宝马车停在王朝大酒店楼下,走进一楼的咖啡厅。林渝从座位上举起了手,他的身边坐着位长发披肩的女子,背影似曾相识。我大步走过去,那个女孩也回过头来,我一下认出了她,是小玲。

  “听说你最近混得不错,果然是真的。”林渝向窗外呶了呶嘴,“鸟枪换炮啦?”显然,他已经看见我那辆新车了。那个家伙真爱招摇。

  我忍住内心的不快,“最近做点生意,赚了一些。”

  “是吗?”林渝漫不经心地应道,看得出,他对我做什么生意并不关心。这让我松弛了一些,不必为如何跟他解释而伤脑筋。

  “小玲上次对你印象特好,知道我约你,要死要活非得跟过来。”他指着小玲对我说,“你对女孩子,就是比我有办法。”小玲伸出两根涂满了透明指甲油的手指,掐了他一下,“喂,别把人家说得这么不堪好吗?我也要面子的。”

  “那倒是,野百合也有春天嘛。”林渝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把小玲的脸都弄红了。我仔细观察小玲,今天她只化了淡妆,显得眉清目秀,比那天晚上看起来要清纯得多。“你不化妆比较好看。”我适时地称赞了她。她低下头,说了声谢谢。

  话题漫无边际地延伸开去,不期然谈到了五月三十号的晚上。“你小子真能编故事,我那天可能喝多了,居然真的信了你。”林渝脸上忿忿然,骂道,“你终于把从不对我说假话的不败金身打破了,奶奶的。”我差一点就要把事情的真相和盘托出,但脑海中随即掠过缪塞斯那冰冷的目光,我打了个寒颤,不禁回头向背后看了看,说,“开个玩笑嘛,只是想验证一下你对我的信任度而已。”

  “你老兄在我心目中的信任度,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林渝嘿嘿笑道,“事实告诉我们,盲目地相信他人,是多么有害啊。”我心中有苦说不出,只得干笑了一下。

  “你们讲的什么事嘛?”小玲很感兴趣地问道。林渝把我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小玲听得睁大了眼睛,“喂,你还真是能编啊,干嘛不去写小说?”

  下午分手的时候,林渝把小玲托给了我,“带她好好玩玩吧,别辜负了人家一番情意。”我看向小玲,她把手插在牛仔裤兜里,眼睛望着虚无缥缈的某个地方。我和林渝道了再见,转而问她,去哪里玩?小玲抬起眼,视线从我脸上滑过,说,无所谓。我让她等在原地,然后走向酒店的住房登记处,要了个单人房。

  我们经过大厅,向电梯走去,她把散发着洗发液清香的脑袋靠在我肩上,我内心的第一反应是把她推开,以免让熟人撞见,实际却做了相反的动作,用手臂搂紧了她的身子。

  上周的某天,我很努力地趴在小文身上时,偶然睁开了眼,却意外地发现小文在盯着我,她的眼神如此冷静,让我的身子一下子凉了半截。

  我停止了动作,她疲倦地闭上眼说,“继续吧,不要停。”可是我冷却的身体就象淋湿了的木头,再也燃烧不起来。我从她身上下来,伸手去摸床头的烟盒。

  “你不是把烟戒了吗,怎么还抽?”

  我停下手,把烟盒塞回原处。

  “你不觉得我们之间有问题吗?”小文躺在床上,眼睛直视着天花板。

  “什么问题?”我明知故问。

  “告诉我,你最近到底在做什么?那些女人的电话是怎么回事?”

  “我对你说过多少次了,只是些客户。”我不耐烦地说,心里只想早点结束和她的谈话,这种交谈方式我越来越不喜欢。

  “客户?一些很亲密的客户对吧?”她挖苦道。

  我惊讶地看着她,难道缪塞斯露出了马脚?“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她叹了口气,转过身去不说话了。我想扳住她问个清楚,却又没那个勇气。

  那次不欢而散的对话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第二天小文回自己家去了。我打她手机,关机。电话打到她家里也一直没人接,我怀疑她把电话线拔了。

  我没去找她,因为我需要时间冷静一下,我相信过一阵子,等她消了气,会回到我身边的。我考虑跟缪塞斯好好谈谈,让他收敛一点,或者,把我们的事情告诉小文,也许那样会好些。可是,当我对缪塞斯提出自己的想法时,他却说出了那么蛮不讲理的话。

  我没有资格讨价还价,我只不过是一个出卖自己灵魂的人。

  我感觉小玲在亲吻着我的眼睛,她的嘴唇柔软,湿润,我忍不住想哭。

  “你那么漂亮,为什么做这种事?”我知道这个问题问得有点白痴,但还是忍不住想问,我觉得她这样很可惜。

  “因为漂亮,所以才吃香嘛,你以为长得丑有人要吗?”她叼着一根烟,吞云吐雾,房间里满是香烟的味道。

  “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吗?”

  “有些生活就象吸毒,染上了就戒不掉。”她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半个脸,有股说不出的妩媚。“要是时不时碰上你这样的男人,日子也算没有白过。”

  “我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又能给你什么?”我从她手里接过吸了一半的香烟,放在嘴上。

  “至少可以给我钱,还有,让我快乐。”

  “那你就这样过一辈子?你有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一辈子是多久?一百年,还是十年?我的一辈子可能只有这么点。”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那根烟头,“将来,象不象天上飘着的云?风一吹,就什么都没了。”

  “你真是个悲观主义者。”

  “是啊,就你乐观。可我好象没见你怎么高兴过。”她俯卧在床上,以手支颐,问我,“你的生活是怎样子的?”

  “我有一个女朋友,我很爱她……”小玲打断了我的话,“那你跟我一起,有没有负罪感?”我笑起来,“这问题值得我认真思考一下。也许,过几年再告诉你。”

  “不嘛,我要你现在就告诉我。”她撒娇地拉着我胳膊,晃来晃去。

  “没有。”我说,“我跟你的关系,只是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不会影响到主旋律。”我以为我的话可能会刺激她,但小玲只是笑了笑,“你们男人,都这个德性。”她的话让我想起了小文,心里莫名的一酸,小文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有一次我们去爬山,最后的一百多米我是背着她上去的,到了山顶,我们脱掉鞋子,把脚伸进凉爽的溪水里泡。小文说,何方,你对我真好,你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吗?我说,那当然了,我会一直对你好的。她说,那我要是变丑了,变老了,你还会对我好吗?我说,你要是变老变丑了,我也好看不到哪去。小文笑了一下,突然止住了,轻声说,你要是哪天不想对我好了,一定要告诉我,不要让我猜疑,也不要骗我,好吗?我不明白她为何变得忧郁,便把她搂在怀里说,傻瓜,根本没那种事,你怎么会那样想呢?她说,不知道,反正什么事时间一长,我就没把握。她靠在我怀里,扬着头望天边的一抹云霞,你看,那片云真漂亮。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确实,那云的形状酷似一匹通体火红的独角兽,美极了。

  送走了小玲,我躺回床上,不一会就睡着了。缪塞斯是怎么进来的我不知道,当我醒来时,他已经躺在我身旁了。我看着自己的身体,觉得一阵难以抑制的悲伤。他睡得很香,一点也不介意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影子。

  我出了酒店,不由自主向小文家走去。已将近一周没见到她了,这又创造了我们交往的新纪录,我们冷战的持续时间从未超过三天。我记得两次比较大的磕碰,一次是我生了病不去看医生,她怎么劝也没用,很生气,我知道她为我好,但我一向不喜欢去医院,这可能跟我的父母有关,他们对医院非常反感,原因是一个亲戚因医生的误症送了命,那个官司打了很长时间。但我第二天就妥协了,我打电话给小文,表示愿意去医院检查。通完话半小时不到,她就出现在我面前,说已经跟单位请了假,要马上陪我去医院。这让我很惊讶,我说自己去就可以了,用不着劳师动众。她说不行,不陪着我,她不放心。直到我在医院做过检查,开了药,她才笑嘻嘻地说,这样才乖嘛。

  还有一次情况要严重些,一个跟我有过几夜情的女孩打电话来纠缠我,那是我和小文认识前保有肉体关系的最后一个女孩,网上结识的,她说自己有二十一岁,但我怀疑她不到二十。那个女孩有好多男朋友,大多是些和她一般大的男孩子,我可能是其中最老的一个。她说自己怀孕了,言下之意是我应该为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我不相信她的话,因为我每次都做安全措施的。我让她把医院的检查报告拿出来,结果她慌了神,只剩下哭了。我的道行还不够深,这表现在我面对女孩子的眼泪就会手足无措,硬不起心肠。

  后来我帮她把孩子弄掉了。为此,小文三天没跟我说话,但最后还是原谅了我,理由是在她之前发生的事,她管不了。

  那件事促使我下定决心同过去一刀两断,开始一心一意和小文交往。

  我走进小文家里,看到客厅那熟悉的布置,如果我还有心脏的话,它一定跳得很快。我穿过那道形同虚设的门,进了她的卧室。粉红色的墙壁,放满了玩具的书架,这一切都透出温馨的气氛,让我回忆起初次来到她房间的感觉。我在床前停住,低下头,痴痴地望着熟睡中的小文。她的眉毛微微蹙起,嘴巴的线条也不如往日柔和,让我感觉她入睡前一定满腹心事。窗帘间漏进的星光在她脸上漂浮,使她的容颜更加朦胧,美得令人心碎。

  我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庞,我的手指一遍遍在她皮肤上游走,即使这样虚无的触摸,似乎也能让我得到一点点心灵上的满足。

  突然间,小文额前的头发无风自动,而且动得相当夸张,这正是我手掌放着的地方。我看了一眼窗户,窗子紧闭,我注意到墙上的空调指示灯亮着,但出风口的叶子朝上,也就是说,房间里不可能平空生起这么大的风。我疑窦顿生,再次伸手摸了摸小文的头发,她的头发顺着我手的动作平伏下去,象风中的麦浪。接着,小文的身子动了动,从鼻腔内发出一声叹息。

  我紧张地瞧着她,等待局势的下一步发展。

  她张开了眼睛,目光掠过我的脸,我满怀期待,以为她会看到我,但这样的情形显然没有发生。她掀开被子,赤着脚走到窗前,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喝水一边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我看见她的喉咙一动一动,以及咽水时发出的咕咕声。我们间的距离不到一尺,可是却象隔着亿万光年。我定了定神,颤抖着伸出手,碰了碰她的手臂,小文恍若未觉。刚才我所看到的,是神迹,抑或仅仅是错觉?现在不管我怎么触碰她,小文都没有反应。

  我心底仅有的一点希望破灭了。

  她终于把空的杯子放下,回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了身体。

  我没有离开房间,就算她感觉不到我的存在,但只要待在她身边,哪怕只是看着她,我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在她旁边躺下,充满爱意地注视着她睡觉的模样,直到自己也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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