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公司的过程中可否领取失业金
我想请问一下,1. 自己辞职创立公司,三个月限制期后可以不可以在公司建立的过程中领取失业金?
2. 我已经交了原来雇主的表格和KUN信到劳动局,请问之后是不是和前雇主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谢谢
1的话,理论上法律上都不可以,因为你是受雇于劳工局,你要去面试,实际上么。。。 公司建立的过程中,啥意思?注册成没?还是筹备阶段? bukeyi fusion 发表于 2015-8-10 18:47
1的话,理论上法律上都不可以,因为你是受雇于劳工局,你要去面试,实际上么。。。
但是我在等公司注册的过程中确实是失业状态哦 本帖最后由 沛沛 于 2015-8-10 19:02 编辑
雅情 发表于 2015-8-10 18:52
公司建立的过程中,啥意思?注册成没?还是筹备阶段?
公司 注册先要写章程,去公正,等公证书,银行等开会,等注册资金,然后才是正式注册,之后还要等工商注册等等,要等营业号和税。
起码要四五个月。 本帖最后由 沛沛 于 2015-8-10 19:08 编辑
那第二个问题,我在劳动局报道以后,是不是我的雇主就是劳动局了?
然后我的任何情况都和前雇主没有关系了对吗?
我之后不管再就业或者创业,领取或不领取失业金,都和前雇主没有关系对么?
(前雇主有填一个表,然后加上KUN信我都有给劳动局。)
因为我应该下个月要搬家,而且我不愿意留新的电话给原来的雇主了,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什么需要联系的。 如果有长居可以去问问 如果签证就是以此为理由的话不太好 amoy 发表于 2015-8-10 19:23
如果有长居可以去问问 如果签证就是以此为理由的话不太好
我已经拿了长居了 本帖最后由 今天好天气 于 2015-8-10 19:59 编辑
领失业金期间自主经营,劳动局照常发失业金,而且每月多300补助,应该是补助医疗保险。kun信交给劳动局就没关系了,等着劳动局和你签新合同
这是我那个洲的政策,别的洲不知道是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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