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要保养 发表于 2015-8-12 23:06

请教大家,关于父母持有两年多次德国往返签证的时间停留问题!!!

如题,我父母是签的探亲两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停留时间90天,一年不超过180天,我想问问各位,如果父母只在德国停留30天,然后回到国内,也必须停留三个月才能再来德国吗?180天能否分几段时间来使用?
谢谢大家了,确实搞不清楚啊!{:3_258:}

暖暖的风 发表于 2015-8-13 00:18

当然可以分段来,只要你不在乎机票钱

Sky23 发表于 2015-8-13 07:51

只要在任意的180天内不超过90天,来多少次都可以。

比方你父亲2015年3月1日8时第一次(以前没有)入境,3月30日20时出境,共30天,那么他可以在3月31日再次入境
如果他4月1日出境,那么他在180共用32天。因此他可以在5月2号再入境后住58天后出境。下次再来时就要将上次来的天数一起计算,也就是说在任一180天中的在德国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乐乐 发表于 2015-8-13 08:47

只要保证任何180天都没有停留超过90天就可以吧? 我家人也只呆一个来月. 呆久了他们也烦. 没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还是国内有趣啊. 

flofler 发表于 2015-8-13 09:15

之后再来不用再去使馆签证了吧。只要换个新保险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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