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钱应该谁来付?
地下室的水表上系了根小铁丝,这个东西叫verplombung,为了防止偷换水表用的。上次买了洗衣机接上之后发现水表比较斜,把水表摆正之后,那个细铁丝就断了。通知了hausverwaltung,他们叫了另外一家公司来更换了一个新的,今天收到账单75欧元,车费外加工作时间。这个费用我们是不是必须自己出? 我觉得应该逃不掉吧。当初就应该改装作什么也不清楚的样子。 你自己是房主吗?如果是那肯定你自己支付。如果你只是租房子我认为应该你的房东来支付。 是你弄断的不应该你付吗?
这费用可以用于年底退税。 alternativ 发表于 2015-8-26 13:03
是你弄断的不应该你付吗?
这费用可以用于年底退税。
人工的部分的税的部分。 看你的租房合同了。
N年期我的合同上写的是 100欧一下我付,100以上房东付 你的过失造成的损失,不管多大都是你或者你的保险公司支付。
租房子不等于说任何损失都让房东承担的。 费用合理,由于你自己原因造成的,需要你自己支付 harryzs 发表于 2015-8-26 12:12
看你的租房合同了。
N年期我的合同上写的是 100欧一下我付,100以上房东付
这个不适用啊,
楼主并不是正常使用的时候,把东西弄坏了。 自己弄坏的,当然自己支付啊,而且我觉得这个价格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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