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愚智 发表于 2015-9-11 14:23

收到Bussgeldbehoerde的Anhoerung

各位前辈,求助。我9月3号延签,签证官指出,我去年大学注册(01.10.2014)时,没有及时到外管局更改信箱,说明情况。我是2013年10月入德后,一直在语言学校学习,直到14年9月通过DSH。初次签证时,备案信息是语言班在读。今天刚收到Bussgeldbehoerde的信,给了个Anhoerung, 指出签证官控告我违反了以下条例: Der Abschluss der studienvorbereitenden Massnahmen ist der Auslaenderbehoerde unverzüglich anzuzeigen. 针对Anhoerung,我该如何辩解应对。

Triberg千钟屋 发表于 2015-9-11 14:36

你14年9月至今干什么了?注册在大学了?你去年没去延签还是你2013年10月份拿的是为期2年的语言学习签证?语言学习签证不是不给批2年的吗?这种情况下需要找律师了,Anhoerung不是好兆头,弄不好大学不让你在德国念了。如果找律师,律师会根据相应居留法给外管局发函,语言签证最长怎么能批2年。。。估计律师也只能找这个原因了。否则你1年改变居留性质都不通知城市,属于违法,让你Anhoerung还算轻的,我遇到的外国人没看清楚居留法和拿到居留卡上的内容没改变居留性质结果是限期出境!

钟愚智 发表于 2015-9-11 14:43

嗯,从14年10月至今,都在TU Dresden学习。我在读语言时,拿到的签证是从15.01.2014到17.10.2015.

irvine 发表于 2015-9-11 14:48

如果能出示确实在学习的证明,比如考试成绩等,恐怕参加听证会才会比较有说服力。

gaogeng 发表于 2015-9-11 23:44

就是你通过语言了,注册了,签证里面的限制性内容改变了,你没有及时通知外管局。你原来的签证限制是智能在语言学校读语言,你应当在注册后换成限制只能在XXX学校XXX专业就读的签证内容。

Dresden的话,估计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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