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是拨你面子。能发的部分我都贴在帖子里了。剩下的是跟我爸妈的具体行程日期有关系的,他们的情况更 ...
没事儿,多谢了。{:5_336:}
你们那时候是怎么发现时间不对的啊。那个excel是个好建议。我都没想到。编起来应该也不难。我自己可以搞定 webcxc 发表于 2015-10-19 11:09
没事儿,多谢了。
主要是因为第一次拿一年多次往返,而且是第一次一年想来两次(最后是三次)。又看了另外那个lz关于半年的提醒。 实在头都大了,所以才給使馆写的信问的。 march 发表于 2015-10-19 11:14
主要是因为第一次拿一年多次往返,而且是第一次一年想来两次(最后是三次)。又看了另外那个lz关于半年的 ...
还好不是也像我一样,用钱买经验 我也问过使馆,好像不是按1到6月,7到12月算半年,而是从你入境来算,180天内只能呆90天。不是你今年7到12月呆了90天,明年1月从新开始新个半年。 妹妹要不要和航空公司打打电话,好好说一下情况。有的时候会少损失点。 本帖最后由 绿色的田园 于 2015-10-19 13:55 编辑
又看了下爸妈版那个帖子,按照汉莎地勤的规矩,好像是离开德国那天起倒推回去半年,比方你妈下次是1月14号到4月11号,那么上次离开德国就必须是前一年的 10月11号。你妈是10月14号走的,这样算就是差了3天。
但是按照那个lz下面贴的德使馆回信,好像汉莎地勤的算法也不对,应该是从上次入境算起的半年后再来德国,但是,如果人父母只呆了40天,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在 入境日期+6个月_50天的时候就能再次入境? 没看懂,但是很关注,mark一下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10-19 13:31
又看了下爸妈版那个帖子,按照汉莎地勤的规矩,好像是离开德国那天起倒推回去半年,比方你妈下次是1月14号 ...
那个帖子的lz后来又发了一个帖子,写了使馆的回复。地勤算的也不对。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就是原本想让爸妈来的那天都是不可以入境的日子。 march 发表于 2015-10-19 18:11
那个帖子的lz后来又发了一个帖子,写了使馆的回复。地勤算的也不对。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就是原本想让爸妈 ...
但是按照那个lz下面贴的德使馆回信,汉莎地勤的算法也不对,应该是从上次入境算起的半年后再来德国,现在问题是,如果人父母只呆了40天,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在 入境日期+6个月_50天的时候就能再次入境?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10-19 18:24
但是按照那个lz下面贴的德使馆回信,汉莎地勤的算法也不对,应该是从上次入境算起的半年后再来德国,现在 ...
如果在第一个6个月,先来了40天,那么在这“第一个6个月”里还可以再来50天。 但是再想来第三次的计算时间就复杂了。从那“50天”的入境日期开始算“6个月”,然后这六个月里再次不能超过90天。
以此类推。。。。。
这样的说法其实理解起来很复杂,有具体日期比较好说。
本帖最后由 绿色的田园 于 2015-10-19 20:29 编辑
march 发表于 2015-10-19 19:50
如果在第一个6个月,先来了40天,那么在这“第一个6个月”里还可以再来50天。 但是再想来第三次的计算时 ...
其实很简单,就比如说1月1日入德国,呆了50天,到2月19日回中国,那下一次入德国就不是非得7月1日了,因为过去的半年里,90天里还有40天没用完呢,所以可以从7月1日往前推算40天,即5月20日就可以再次入境欧盟了,
接下去再计算的半年就要从5月20日开始算,到11月19日,又是一个半年,在5月20日到11月19日的半年里,也只能最多呆90天。
当然这都是基于现在使馆回复的6个月里呆90天那个基准来算的。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10-19 20:25
其实很简单,就比如说1月1日入德国,呆了50天,到2月19日回中国,那下一次入德国就不是非得7月1日了, ...
不是这么算的。。。mm还是没理解。你再看看我贴的德语部分吧。说的极端点儿,你要是乐意,可以这六个月里每天都出入申根区一次,中间无需间隔。 march 发表于 2015-10-19 21:13
不是这么算的。。。mm还是没理解。你再看看我贴的德语部分吧。说的极端点儿,你要是乐意,可以这六个月里 ...
不懂,要不你就着那个1月1日第一次入境50天的例子说说你的理解?否则这么玄乎玄乎的表达,更容易误导别人。 march 发表于 2015-10-19 21:13
不是这么算的。。。mm还是没理解。你再看看我贴的德语部分吧。说的极端点儿,你要是乐意,可以这六个月里 ...
Wo我也迷糊了。。。你再给解释一遍吧。{:5_362:}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10-19 21:18
不懂,要不你就着那个1月1日第一次入境50天的例子说说你的理解?否则这么玄乎玄乎的表达,更容易误导别人 ...
这种算法适合一年多次或者五年多次:
1月1日第一次入境50天,6月30前还可以来40天。比如说,3月10号到4月19走。
从3月10号开始算另外一个6个月的区间,已经用掉40天(3月10号到4月19)。那么这6个月的结束9月9号之前还可以来50天。
以此类推。。。。。
这就是使馆回信中的算法。
march 发表于 2015-10-20 08:32
这种算法适合一年多次或者五年多次:
明白,你说的和我说的其实是一回事,只不过你把后40天割裂开算单独的一次出入境,并且从这个40天入境算起,重新开始一个半年期。
我说的情况就是把40天和下一次的50天合并成90天算一次出入境。也是从这个40天入境算起,重新开始一个半年期。
这两种算法都满足使馆要求的半年内只呆90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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