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离婚
本人51岁,中国籍,德国5年居留权,今年6月份拿到的,在德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老公荷兰人,但居住在德国。我们今年3月在北京登记结婚。但老公10月份提出,12月份到北京离婚。也就是我们现在登记结婚8个月,我拿到德国居留4个多月。这种情况下离婚,我能得到他的什么补偿吗? 你离婚之后居留会有问题为什么他提出回国离婚?要办也在这办呀 一年都不到的婚姻应该几乎没有任何补偿。你老公也不嫌累。。。。 补偿就不用想了,你们反正也没娃。
离婚了,你应该担心的是你的居留,能不能待下去。 结婚不到2年的并且没有孩子的,离婚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赡养费。但是如果有什么婚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分的。这说的是德国法律。如果你们现在在德国居住,可以在德国办理离婚。无论你们在哪里结婚,你们2个是不是德国人。在德国居住就可以在德国离婚。你找个德国律师问问就知道了。不过前面回帖说的对,你居留就得取消了 在德国办 回中国办对于你争取权利会有利,毕竟是本国人,但是德国居留估计保不住,除非你在德国有工作 你的情况肯定可以申请 PKH Prozesskostenhilfe如果离婚的话。如果只是想找律师咨询 可以去法院申请Beratungschein.具体要求google. 嫌麻烦而且被拒风险比较高那么就直接掏钱找律师先Beraten 一下 不建议离婚,拖也要拖他3年,拿到永久再说 他说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简单。居留无所谓了,不喜欢德国的环境,想继续学德语,但VHS没座位,要等半年以上,而且找不到工作,英语好但用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