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2

11、

  检察官不敢直视著沈森的头,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恶狠狠的瞪著她,听到这句话便问:「怎麽说呢?石法医?这和以往『留头魔』的案子有什麽不同呢?」
  石法医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连成一线,仔细的端详:「第一,这颗头的切割手法过於粗糙,不像前几个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来的。第二,头颅的血液未乾,整个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处理过』才拿过来的。第三,之前『留头魔』所杀害的人,凶手都会将首级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摆好,而这颗头却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种种迹象看起来,都不像是『留头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觉得不是…」归霖竞在听完石法医的见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们可别因为『留头魔』的案子,误导了其他凶杀案的判断能力…」石法医露出赞许的眼神,对归霖竞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麽意思?」归霖竞好奇的问。

  此时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女检察官便大声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国,总有一些十分变态的杀人魔,他们十分『enjoy』杀人的乐趣,而且极尽凌虐之能事,让死者在死前还饱受虐待和恐惧…这些杀人魔的心态和过程经由媒体或书籍曝光後,其他的变态杀人狂就会跟著学习,而且变本加厉,有点点像『向前辈致敬』的意思…像这样的杀人手法,美国警方称之为『copy cat』。」

  归霖竞点了点头,转问石法医:「法医,那你的意思是…」

  「没错!」石法医也点点头,小心谨慎的陈述:「我倒以为: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头魔』的新闻或者报导,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办法学的那麽像,以致於破绽百出。凶手的犯案技术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这案子要破就不难了!不过…」

  「不过什麽?」检察官问。石法医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认为,这是个分尸命案!我个人建议:最好来个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尸块会找到也说不定!」「分尸命案?!」李英才组长一听到这麽惊世骇俗的结论,吓的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来:「石法医,真的吗?要搜山啊…」

  石法医点点头,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说:「可惜,无厘头不在这儿,要不然…」「他去哪儿?」检察官追问。归霖竞好奇的看著她:「咦,他又不是警方的人,当然不会过来罗。倒是检察官,你干嘛怎麽紧张呢?我想…他应该是和新女友约会吧?行动都关机了。」

  「他…他有女朋友啦…」检察官失望的嘟喃说。

  归霖竞忍住笑:「对啊…他都三十好几了,没有女朋友不是粉奇怪吗?难道你…啊…石法医,你刚不是说…」

  「嗯,如果无厘童在,搞不好能『感应』到什麽,可惜啊…」石法医在听见归霖竞「亏」检察官的话中之话,白了他一眼。

  当我早上赶过去的时候,搜山行动还在进行当中。除了女检察官已经先回地检署报到外,石法医、李组长和鬼灵精全都在现场待命。石法医将我带到陈尸处,沈森的头颅早已送回法医室化验,被血液溅满的墓碑在豔阳高照下,鲜血淋漓的惨状依然教人怵目惊心!

  「有什麽感觉吗?」归霖竞顶著大太阳,拿著遮阳伞在一旁问。

  我将双手放在墓碑上,闭上眼睛开始感应周遭所有的「灵气」。没一会儿功夫,一股十分强劲的怨气就从我的手指直窜上我的脑门,仇恨、杀意、痛楚、无奈、妒嫉、懊悔、解脱、失神、疯狂…这些激烈的情绪,不住的撞击我的心脏,等到我回过神来,我发现整个人是跪在墓碑前,不停的发抖。

  「杀他的凶手怎麽会这麽恨他?杀他的理由纯粹只是报复些什麽,而且,把头颅摆在这儿,有『杀鸡儆猴』的味道…好像有什麽特别的用意…」我擦了擦冷汗,把我的感觉说出来:「不过,我能确定一点:杀他的人绝对不是『留头魔』!」

  李组长点了点头,看了石法医一眼,接著说:「你说的没错。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再告诉你一件我们刚刚才得到的消息:这个墓地,是死者的祖坟!凶手竟然将他的头放在他的祖坟墓碑上!可见凶手对死者泄愤的强度有多少了。他似乎不将死者用极疯狂的手法砍杀,不用这样的方式排解,无法消弥他的心头之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3

12、

  就在我们顶著烈阳,热烈地讨论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行径时,同一时间,一台旧款黄色的sentra计程车,也开到了阳明山国家公墓。车内一名男子下了车,点一根烟,小心的观察四周动静。今天是星期四,没什麽人来公墓祭拜。在确定没人後,他打开了後车厢,把一个黑色大型垃圾袋拿了出来,走到墓园中,拿出张纸条,对著每一个墓碑,然後开始一个个比照:

  「刘××、李××、王××…孙××…孙××!没错!就是她!」

  他兴奋的摘下太阳眼镜,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拿著纸条再对一次:

  「孙××!没错!就是她!好!」

  接著,他又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後打开黑色袋子,从里头竟然掏出一只断臂来!

  「不好意思,孙老太太,你的儿子呢,犯到我们的老大了,谁教你儿子他妈的不长眼呢?我也是奉老大的指示,把他的左手寄放在您这儿…如果你儿子有什麽委屈,就麻烦你帮我管教一下吧!」

  说完,他拿著血渍乾沽早已呈黑褐色的手臂,丢在墓碑前,看了看位置,最後还用脚踢了踢:「沈森,你这个大淫魔,在玩我们老大的女儿时,没想到你会死的这麽惨吧?『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这个千古以来的大道理你不懂啊?啊~~!」

  戴上了太阳眼镜,他缓缓的走回车上,一上车,前座的女子紧张的问他:

  「阿杰,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好了!小君,等到警方查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早就在大陆逍遥了…老板给了我们三百万耶,听说到了大陆还有人接应,没问题啦!」阿杰故做轻松的拍了拍身旁的女人:「这个男人死有馀辜!还害我花了这麽久的功夫『处理』他!妈的!」

  杨美君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阿杰,我好怕!你昨天在杀他的时候,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

  邵文杰弹掉手头上的烟,并不回答。过了半响才说:「饿了吧?我累了一晚了。我们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上还得要跑路偷渡哩!」

  看著身边的男人,一张稚气却又俊帅的脸庞,一身紧身黑衣皮裤,脖子上的金鍊闪闪发光,若不是经历了昨晚的事情,美君根本就看不出来他的个性中潜藏著如此疯狂暴力的因子:「这个男人,我跟他,倒底对?还是不对?」美君不由得害怕起来。

  还记得那是个周四晚上,尽管警方查缉动作频频,但是冲著「lady’s night」,还是有不少女孩子群聚在三重的「天台广场」,准备时机一到,大夥就尽情解放、大肆摇头。杨美君也不例外,几个姐妹淘相约好,打算今晚就到附近的一间地下PUB玩个痛快。

  当初会在pub里看上他,就是因为他和那群一狗票来搭讪的男孩子明显不同:在摇头乐震耳欲聋,每个人纵情声色的摇摆下,只有他,邵文杰,一个人静静的叨根烟,冷眼看著周遭朋友的举动,嘴角虽说都是笑意,不过嘲讽不屑的成份居多。

  不理会其他男生的攀谈,杨美君挨著墙角,慢慢的靠近邵文杰坐了下来,将手上的酒杯晃了晃:「怎麽都不说话?心情不好?」

  透过大阳眼镜,邵文杰眯著眼察看著前方这位长发女子:身穿迷你裙,不时露出黑色丝袜紧困住的修长双腿、胸丰臀俏、动不动就甩著她那头染头金发女孩,的确在这群呱噪的女孩间豔冠群雌,而邵文杰也不时的偷眼瞄她,甚至在她和他朋友说笑时,阿杰的心中还会浮上淡淡的妒意…不过那都只是一两秒的时间罢了。对阿杰来说,现在还有件最重要的事,是他今天到pub的目的。

  他,没有搭腔。

  不太理人的阿杰,让美君不自觉的害怕起来。忽然间,阿杰从深黑的墙角沙发站起,连看都没看美君一眼,一个人迳自往前走,正当美君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时候,忽地看到阿杰从裤子的後袋掏出一把「蝴蝶刀」,轻轻的甩了一下。

  顺著阿杰前进的方向望去:一个肥胖的男子,留个鲨鱼头,大剌剌的抽著烟,和一个瘦弱的女孩说话聊天,手中还拿著一个塑胶袋不住晃动,美君知道:那里头装著摇头丸。阿杰走过去,对那男子咬了咬耳朵。

  「……」

  「你说啥?我听不见?」男子大声回应。

  「……」

  「啊…?」

  就在男子低下头来,想听清楚阿杰的问话时,阿杰手一提,将那把蝴蝶刀迅速的在他脖子上一划…

  一声凄厉的尖叫,让原先吵杂的舞厅就像波浪舞一样逐渐安静下来,大家四处找寻尖叫声的来源:胖胖的男子巍巍颤颤的走著,右手捂著脖子,鲜血就像涌泉一样从他手掌中喷洒出来!身边的人就像退潮一样四处躲闪…阿杰冷冷的站在一旁看著胖男,吐了口口水,接著在众人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像风一样往门口窜逃。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5

13、

  「杀人的那个人是谁?!你们之中,一定有人认识他!快点说出来!」
  窄小的办公室里,闹哄哄的挤了将近两三百人,每个人的打扮都火辣劲ㄅㄧㄤ`,而且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肆喧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些是正准备参加什麽「视觉系」艺人的演唱会哩!不过,对於三重分局的员警来说,这些「奇装异服」就如同「百鬼夜行」般让他们如坐针毡、坐立难安,但是,每个员警无不小心翼翼,深怕一个疏失,破案的契机就此功亏一篑。

  在自己的管区发生这麽大的凶杀案,凶手冷静、敏捷、够狠,有计画、有同夥。在在都显示出是个经验丰富职业杀手所为。在命案发生没十分钟,三重分局的员警马上包围住所有的巷道、PUB每一个出口,然後开始地毯式的搜查,滴水不漏的阵仗,杀人凶手竟然还能逃逸无踪!除了让警方面子无光,非将凶手缉拿归案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这一刀杀的太刚好了,我看,『蔡肥』可能逃不过这一劫……!」三重分局长王庆隆摇了摇头,语带沮丧的说了这句话。

  由於辖区内摇头丸、快乐丸等禁药横行无阻,就连当地帮派也都不将警力当一回事,大摇大摆就在PUB里卖起摇头丸来,加上黑道都熟娴法律,知道如果遇上警方临检,不是将手上的药物丢到厕所马桶冲掉,就是把它散在一地都是,届时还能理直气壮的说:

  「我怎麽知道那些药是谁的?你干嘛不问我门口那一坨狗屎是谁的?」

  唯一方法,就是派一个警员混进帮派中,也就是所谓的「卧底」,方能将所有的禁药乱源一网打尽。三重分局长王庆隆口中所说的「蔡肥」,就是他们派去潜伏在「天台帮」的卧底,就在连破几个禁药的案子後,「蔡肥」还是被黑道发现:他就是警方派来的「抓耙子」!於是叫阿杰设法找个机会,给他点教训警告。

  「给条子警告?有没有搞错?这不是打草惊蛇吗?不如做掉他!」阿杰心里想。

  当天晚上,当邵文杰看到「蔡肥」缠著女孩搭讪,那一副猪哥的模样,更加深了杀人的决心。一直想闯出名号的他,所有的行动都不知在脑海里盘算过几千遍,就连退路在哪、谁来接应都已经安排妥当,和朋友跳舞只是藉口,没有人晓得阿杰今晚的计画…竟然是来杀人!

  「喂!你!你和出事地点最近!那个杀人凶手是谁?你一定认识他!」一名员警凶巴巴的对著美君一行人大声喊著。「我…我去上厕所了!」一个女生小声的说。「哼!这麽巧!那你呢?」「我…我躲在桌子下…好可怕!」面对警员的咄咄逼人,另一个女生乾脆瞎掰:「我睡著了…没看到!」

  「那…你呢?你总该没理由了吧?」笔录员警转身狠笑著对美君说。

  美君头一抬,用忍住笑的口吻说著:「我…那时候我在忙…一些事情说…」

  「忙?忙什麽?」警员好奇的问。

  「哎哟,血溅在衣服上多脏啊?我忙著用手帕『挡』血啊!」美君笑脸盈盈的说著!

  碰的一声,警员双手扑在桌上:「你…!你!好!给我记住」员警气的全身发抖,却又不能拿这些小女孩如何。

  在扣留了二十四小时之後,警方也只能将这些舞客无罪释放,美君和一群朋友笑著走出三重分局,忽然间,美君看著眼前的景像站定著,一动也不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6

14、

  原来,在马路的正对面,一个身著米色紧身背衣,身著黑色皮裤的墨镜男子正坐在YAMAHA的RZR跑车上,当他看到美君从警局走出来後,帅气的招了招手,喊了声:「嗨,你!」
  「你怎麽…」美君回头看了看警局,确定没人注意後,才小声的说:「你闯了大祸了!你杀了人了!你怎麽还敢来这儿?你不敢被抓吗?」

  他帅气的甩了甩头发,毫不在乎的说:「你,没把我供出来吧?」

  来人正是阿杰。

  「没有啦…谁敢呢?我虽然不是出来混的,但也懂得讲义气啊…」美君嘟著嘴说。

  回想到这儿,美君看了看躺在身旁的赤裸男子,他的胸膛运律地起伏著,嘴上还挂著不在乎的稚气微笑,彷佛天塌下来他也无所谓的模样,美君翻起身来,左手撑著下巴,右手玩弄著阿杰的头发……已经天黑了,美君抬头看看时间,才刚过八点,距离阿杰出发的时间还有一阵子,看著他精壮的体格,想起适才两人火热般的浪漫激情,美君还是不禁羞红了脸,一股热气从头壳直窜到双腿中间……

  在性方面,阿杰从第一次发生关系开始,就处於「强势、主动」的地位,不管时间、地点,一但他要,美君就得「迎合」他。

  美君不由得想起那天他们第一次发生亲密关系的经过…

  ……在警局前的一阵简短交谈後,阿杰忽然冒出一句:「走吧,上车吧!」一边说话,阿杰一边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帅气的跨上了机车,然後将另一顶安全帽递到了美君面前:「嗯,把它戴上。」

  就好像男女朋友般自然,美君稍稍楞了一下,在舞友的惊叹声中,也跳上了机车,紧抱著阿杰,阿杰点了火,催了油门,车子就像箭一般直飙出去,留下一阵烟飞尘扬,和众人的窃窃私语:「美君是怎麽啦?一个男人来接她就跑啦?」「那个男人是谁啊?」「好像是昨晚砍人的那个人哩…?」「真的吗?他居然敢来派出所门口等人?」

  机车不停的向前直驰,阿杰一语不发,只是默默的骑著车,美君紧抱著阿杰,虽然她知道车子骑的很快,但是她一点也不怕,彷佛只要阿杰在她身旁,她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天空不做美,没多久,天空开始飘起细雨,不一会儿,雨愈下愈大,阿杰和美君在一瞬间马上浑身湿透,车头一转,机车就骑进省道旁的一间汽车旅馆里,叫了间房,两人便进去休息。

  看著彼此被滂沱大雨所淋湿的身体,两人先是一阵尴尬的傻笑,进而开始捧腹大笑,在大笑後没多久,阿杰对著美君说了一句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就算我被抓,我也告诉自己:我要见你一面!就算是……一面也好。」

  身体虽冷,但火热的激情早已经催化两人之间的距离,顾不得身上湿淋淋的衣服,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去除了对方身上的所有束缚,就连最原始的羞耻心也一并褪去,赤裸的身躯就像两条巨蟒般纠缠在一起,阿杰粗鲁而又大胆的举动让美君又惊又喜,没有热吻,没有前戏,阿杰挥军直入,直刺向美君双腿间的神秘处……紧接著,床脚发出「叽!叽!」的摇晃声,伴随著美君放浪的长叫,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一切吵嘈在美君与阿杰的长息声中,复归於平静。

  「你…喜欢我吗?还是只喜欢我的身体?」趴在阿杰胸膛的美君,静静的看著眼前的男人,缓缓而又轻柔的吐出这句话。

  阿杰不搭腔,只是用眼睛温柔的看著美君,拨弄著美君的秀发。

  有些事,不用说,只要从交会的眼神,就能明了对方的意思。

  忽然间,美君发现阿杰的身体某个部位又开始蠢蠢欲动,她笑了笑,把头伸进薄被中,没一会儿,阿杰发现一股炙热的暖流紧紧包围住正准备卷土重来的「人间凶器」,薄被里,美君的头上下移动著,在完美而又体贴的服务下,阿杰闭上双眼,恣意地品嚐女伴真诚的奉献。这回,两人的时间更长,更久,也更尽情放纵享受。

  「有件事,在我们交往前,我要告诉你。」美君在稍事休息後,背对著阿杰,吐了口气,坚定的说了这句话。

  「我,堕过胎!!」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7

15、

  望著她的背影,阿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根烟…正准备点火,不过烟早已被雨水浸透,哼的一声,把烟揉了,往屋角一扔,顺手拿了摇控器,打开电视。又躺回床上,不发一语。
  过了半响,美君才回过头来问:「你…你怎麽都…不说话?」

  看著窗外,阿杰眯著眼,瞄著窗户上不时下滑的雨珠,就好像眼前的美君是个空气一样,完全不存在似的。经过了几分钟尴尬难耐的沉默,美君抹了抹脸上早已滴下的眼泪,背对著阿杰起身穿衣,用十分细微的声音说著:「我…我…要走了…」

  「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啊?」美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顾不得穿到一半的胸罩,整个人猛然转身,因为太用力了,就连脖子也发出「卡」的一声,虽然疼痛不已,但是美君早已顾不得了!

  「你说什麽?你再说一遍!」美君张大了眼睛提高声调,直盯著阿杰。

  阿杰把身子撑起来,用小声却极为坚定的口吻说:「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此时电视上正巧在播著新闻快报,男主播用著极清晰而又沉重的口气说著:「昨夜三重惊传凶杀血案,三十三岁的蔡温新在三重天台广场遭人砍成重伤,目前生命垂危…据了解,极有可能是两派当地黑帮因贩卖禁葯、抢地盘而起争执…目前警方正在依现场目击证人的线索,追查可疑嫌犯的下落…」

  阿杰看著萤幕,彷佛事不关己的说著:「你,杀了你的孩子。我,也杀了一个人,我们都是杀人犯…我们有相同的默契。我们…是天生一对。」

  美君睁大了眼睛,看著眼前这个不满二十岁的男子,竟然说出她从没想过,也想不到的话来。阿杰眯起眼睛,瞪著电视,绽放出一丝丝的冷酷:「杀一个人,这个人是凶手。杀一千万人,这个人是革命家。这个道理我很小就知道了。杀人不算什麽,我只想成就一个事业。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邵文杰。」

  「你…」阿杰看著美君,刚才满面的狠恶杀气迅速转换为温柔的眼神:「你…愿意做我的女人吗?」

  美君不回答,她用她那美丽的红唇,直接覆上了阿杰紧闭咬牙的嘴……

  ……想著她与阿杰交往的点点滴滴,不知什麽时候,美君沉沉睡去,「滴答滴答」的声音自窗外传来,在一瞬间大雨随即如瀑布般倾盆而下,美君揉了揉眼睛,起身看了看外头大雨,阿杰早已不知去向,她发现床头上有张纸条,上面写著:「我去买东西吃,马上回来」,这时时间是十点多,美君突然像想起什麽事一样从床上跳起,开始满床找摇控器,没多久,她打开了电视,翻到一个熟悉的频道。

  那是一个外国影集,目前已播出一年多,影集的名称叫「红粉特勤组」,是由四个十分健美漂亮的女子洁西、奥莉薇、克莉朵、伊丝蕾和菲洋,以及一个壮硕的猛男道格所组成的特勤小组,他们专门保护高官显贵、挑战犯罪。故事老套、桥段普通,但是四个女子的外型相当标致美豔,而且时常穿著当季流行服饰配件在萤幕上出生入死,也让她们每一集的衣服也成为国内外女性讨论的话题,因此「红粉特勤组」的收视率一直居高不堕,引进国内播出後也一样造成轰动。

  就在美君津津有味的看著美女们亮丽动人的服饰时,在楼下打电话的阿杰却紧握著话筒,皱著眉,听著对方传来的讯息:

  「你一出事就要我帮你擦屁股,你怎麽干大事啊!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7

16、

  「你…你说什麽?大哥?」邵文杰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先是一阵轻蔑的狂笑,接著就是一阵如机枪阵般的怒吼:「邵文杰,我只叫你给沈森一点教训!谁叫你杀了他?啊~~~~还把他分尸?嗯…这可是你自己干的,可别怪到恁爸头上!」

  听到这儿,阿杰急忙为自己辩护:「不是这样的,大哥,不是…那天,那天你明明叫『衰文』跟我说…要我『做掉』沈森的啊…你……」说到这儿,阿杰脑海里陡然电光火石的一闪,刹那间,他什麽都明白了!

  他回想起那天晚上,正和「衰文」在堂口看锁码频道,没多久,「衰文」的行动响了…

  「喂,大哥啊?我『衰文』啦,是…啥米?这『卡儿』竟然上了你的查某囝仔?是…要不要给他一点教训?是…直接斩给他死喔…?!」一听到这儿,「衰文」愈说愈大声:「嗯…大哥,你说这件代志,要交给阿杰去办哦?」

  原先只在一旁不动声色,心里早已盘算这件事要从「衰文」那边抢过来做的阿杰,听到最後那一段话,整个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不停的做著手势,要求「衰文」把手机给他听。「衰文」一边点头回答,一边不停摇手应付阿杰:

  「好!大仔,这款代志交给我去办就好了啊?干嘛要麻烦阿杰哩?喔…你说我没那胆哦?你这麽说也对啦…我是『俗仔』啦…好!我会和阿杰说…好…拜!」

  刚切断电话,阿杰马上重打了「衰文」一拳:「干!你是咧冲沙小?干嘛电话不给我接?!」

  衰文摸了摸被打的脸颊,无辜的说:「大仔就很急啊…他把代志交代完後,就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啊…我就还来不及嘛…」

  怒气未消的阿杰马上把衰文丢到沙发上:「好啦!懒的和你计较!大仔伊是说啥小?要砍人喔?」

  衰文马上就将大哥的意思转达给阿杰:原来大哥的女儿在过生日的时候,在朋友的促拥下来到了沈森的牛郎店里,却没想到被沈森给看上了细皮嫩肉、未经人事的寿星,几杯黄汤下肚、几句情话猛灌,让大哥的女儿情窦初开,酒醉加上心仪,当天晚上就被沈森给「做」了…事後沈森趁女方昏睡时,还拍了两人亲热的裸照,女方醒後,痛哭不已,沈森食髓知味,把这个女孩子视为自己的性爱禁脔,动不动就叫对方出来发泄一番。

  没几个月的功夫,女方便发现自己怀了孕,在不敢告知父亲事实的情况下,自己偷偷到妇产科拿掉了孩子,却因为医生的失误,造成子宫大量出血,到後来竟然从此无法怀孕!辗转得知这件事的「天台帮」老大勃然大怒,除了把那医生双手打断之外,也教手底下的小弟把沈森找出来,让他知道厉害!

  可是,「天台帮」的老大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老早就看出来阿杰急功近利,想要在黑道中闯出名号,上次蔡肥那件事就先帮他扛了下来,不扛自己也会被抖出来,像阿杰这样的人留在身边有如芒刺在背,整天不得安宁。於是他乾脆想了一个「借刀杀人」的计策:他和衰文商量好,先打个电话给衰文,藉由衰文的嘴,让阿杰误以为老大要杀沈森,而且他再三交代:要衰文再三强调他心中的怒气,并且要沈森在阿杰的手下死无全尸…事後再否认自己曾说过这样的话,让阿杰进退两难!

  衰文原本就讨厌阿杰平日的嚣张跋扈:自己比阿杰先进来,没想到阿杰杀了「抓耙子」後,在帮内的名声大响,不少年轻人崇拜阿杰杀人不眨眼的帅气英姿,这让阿杰更加趾高气昂,走路有风,也愈加不把衰文放在眼里,从以前「衰文哥」人前人後的猛叫,到後来「衰尾文」也都叫了出来,而且更加瞧不起他,这让衰文对阿杰更是恨之如骨!

  为了让沈森这件事闹的更大,衰文想了一晚,又刚好看到报上登出「留头魔」这案子,临机一动,就编出一套谎话:表示老大不但希望沈森死,甚至要让这案子好好给所有江湖上的兄弟一个警告,来个「杀鸡儆猴」,因此要求邵文杰不但把沈森砍死,还要将他的尸体四分五裂,放在台北市的各个角落!

  阿杰被指派这事後,十分兴奋。衰文更并且假冒大哥的名义,表示事後会让阿杰先到大陆躲一阵子,甚至还可以熟悉一下「天台帮」在深圳的业务,以便日後接掌。於是阿杰全心全意的设计圈套:先是打探到沈森平日出没的时间和场所,决定行凶的那天,阿杰甚至抢了一辆计程车,到沈森会搭车的地方接他…一切经过就和阿杰所盘算的一样:沈森上了车,阿杰持枪将他挟持到山区,先是一阵毒打,然後再开枪将其杀害,最後再把沈森给分了尸,丢弃在早已预谋好的地方。

  一心只想到大陆发展,成为人中之龙的邵文杰,万万没想到这是老大所设下的圈套,不但安家费没有拿到,就连老大也矢口否认曾经指使阿杰杀人…一想到这儿,阿杰的手握紧著话筒,咬著牙,一字一句的说:

  「庆仔(天台帮老大的名字),我这麽帮你,你却这样对我…我在暗,你在明,你不怕我去干掉你吗?」

  一阵狂笑,让阿杰整颗心凉了一半,庆仔语带嘲讽的回他:「阿杰啊阿杰,不是叫你平时多念册吗…在黑道混,不是打打杀杀就能当老大的,要用头脑的…知道吗?你想我会这麽笨吗?先看看电视吧…啊?你还敢在外面『摇摆』啊?」

  此时在楼上的美君,也被突然插播的新闻快报吓的惊惶失措,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里为您插播一则新闻快报:从去年到现在轰动一时的「留头魔」杀人事件,警方根据线报,目前掌握有利证据:三重『天台帮』的不良份子邵文杰涉有重嫌,昨天下午在信义路公墓所发现的割头命案,证实是邵文杰所为,该嫌为了杀害死者,甚至抢了辆计程车做为犯案工具,目前该嫌正在逃亡当中,警方已有线索,必将该嫌抓拿到案,同时由於他犯罪手法与发生在去年和今年的『留头魔』命案有相同之处,警方不排除该嫌也涉及上述命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8

17、

  「这是怎麽回事?你明明知道他不是『留头魔』的凶手?!」
  上午十点多,我怒气冲冲的拿著报纸头版,「砰」的一声就砸到李组长的桌上。

  报纸头版用著鲜红夸张的超大字体标示著:「留头魔悬案出现破案曙光!警方已掌握有利证人证物!」该报记者将所有「留头魔」命案和沈森血案相互比较,归纳出不少相同之处,不过有些只是臆测,而有些却是穿凿附会、胡乱拼揍,而从所有的刊载资料大致研判:提供命案细节的一定是警方人员。

  李组长面色铁青,低著头并不理我,归霖竞见状,连忙冲进组长室来打圆场:「无厘头,你先别气,我们组长他也有破案压力…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悬而未破,你应该最了解啊…」

  我怎麽可能不知道李组长有限期破案的压力?但是就是因为上级施压,所以往往会有逼供、刑求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少冤狱!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几年前台中一桩流浪汉对五岁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条硬插入下体,造成大量出血,连小肠都被刺穿,更令人发指的是:就算治愈後,小女孩不但失去了小肠帮助其吸收,就连生育能力也被剥夺!

  惨案发生後,社会大众为之震惊!对於这种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凶嫌同声谴责!也要求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舆论的压力下,没有几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汉。当地居民指证历历,说他时常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也传出他曾对当地社区小女孩有性骚扰的说法,在逮捕後,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认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愤的性侵害主嫌!

  原先这件案子因为年代稍远而被人遗忘,直到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小的新闻,才让我再度回忆起当年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出现了相当戏剧化的结果:「数年前对小女孩性侵害的凶嫌谢××,被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而无罪开释,检察官认为:现场找到的凶器竹棍上并无谢嫌的指纹,而谢嫌也没有性侵害的动机,因此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当时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缉捕下,到头来支持警方的证据,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书和笔录,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书,是绝对不能视为凶嫌犯罪的证明!这也让台中警方相当颜面无光。因为如果警方有所谓的严刑逼供,所产生的笔录自然绝非凶嫌自发所为。

  在这里,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国相当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横跨美式足球和影剧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过程中,所有逃亡的影像都被电视台以直升机凌空追踪方式现场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驾车逃亡的车上,发现他前妻的血迹,因此认定辛普森有杀妻之重嫌。

  不过,享誉国际的法医李昌松却发现:在辛普森车上所发现的血迹,是事後再「洒」上去的,这论点是源起於死者在被害时,受重物敲击所喷洒出来的血渍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血渍和以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辩护律师的追查下,才赫然发现警方在事後的确有动过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无罪开释。帮他辩护的日籍律师在大胜後接受媒体的采访时,一名记者问了他一条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律师,你觉得辛普森有没有杀人?」

  这名律师十分冷淡,却又机智的回答:「我从来都没有说他没有杀人,我只强调:『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

  就是这句:「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属的咒骂声中被无罪释放。这与我以往帮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况是一样的:我的「通灵能力」只能帮他们找到一些表面上「看不到」的蛛丝蚂迹,而真正破案线索和关键,还是得靠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方能找到凶嫌犯案的「铁证」!

  我的愤怒并没有让李组长有任何回应,他只是挥了挥手表示不愿再说,事实上我知道他的压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瞌眼…但这并不能表示他们可以栽赃:邵文杰就是「留头魔」的凶手!

  「鬼灵精」连拖带请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组长的门给关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们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属下面前这麽不给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对,我对在场所有员警点头说了声:「歹势!太大声了。」就和「鬼灵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厅里,归霖竞点了根烟,语带诚恳的对我说:「『无厘头』,我说你啊,跑新闻也跑了这麽多年,你也该了解我们警方的苦处啊…『留头魔』这件案子不破,我们一天吃不下饭,睡不了觉。上头在盯,下面在看,再说这案子又荒诞无稽到了离谱的程度…说句不中听的,就连平常无所不能的你也束手无策…」

  听到归霖竞这麽讲,我忍不住为我刚才的冲动开始後悔;人嘛,活著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倘若一个刑事组组长,连续有七、八个人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无法破案,面子上的确挂不住。而好不容易现在有个破案的线索:有个黑道分子用极为类似的手法杀了人,而他的姓名和长相也都查获,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头魔」,先将他缉捕归案後再追查也并无不妥。

  我心下颇为歉然。就在我懊恼不已的同时,「鬼灵精」的手机响了:

  「喂,我是鬼灵精,嗯…是,组长。喔!找到两只手和两只脚罗?在哪儿?三重台北桥…胡适公园…阳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周喔!了不起!组长,记得要做DNA比对喔…拜!」

  「喂!」「鬼灵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头,现在还差身体,不过出现也是迟早的事,要不要过去?石法医也会去喔!」我点了点头,拎了袋子就和他一起走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09

18、

  「无厘头我跟你说喔,这整件案子我都觉得有点古怪耶。」在前往阳明山公墓的路上,归霖竞提出他的疑点:
  「第一,沈森的头在信义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密报,说他知道这件案子是谁做的,而且他也怀疑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头魔』血案有关。」

  听他这麽说,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这麽巧的事?归霖竞又说:「再来呢,这个人不留电话,不留姓名,他只说:这件事和三重『天台帮』的老大胡哲庆有关,叫我们去找他。」

  密报後当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组员归霖竞会同三重分局局长王庆隆、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四人,就出现在「天台帮」老大胡哲庆的家中,胡哲庆听到李英才的来意後,连忙摇摇手说:

  「哪有这样的事?分尸案和我怎麽会有关系?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说完,胡哲庆点了根烟,态度优閒的陷在沙发里。

  李英才和王庆隆两人对看了一眼,王庆隆使了个眼色,刘令芳马上发难:「喂,庆仔,别说些五四三的!上个星期四,你们『天台帮』和三重『重新帮』在『东方幻影』地下PUB为了贩卖摇头丸、争地盘大打出手,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吗?」

  「哎哟,刘组长哪…」胡哲庆上身往前,一面回话,一面弹去烟灰:「我个人呢,是绝对禁止底下的人贩卖什麽摇头丸啦,什麽大麻啦,这些是违法的嘛?现在黑道啊,已经不能再做这些为非做歹的事了,现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业化来经营罗…」

  刘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灯,双腿一翘,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说庆仔,线人就说这个分尸案的杀人凶手和你有关,你是不是知道什麽?我告诉你喔,如果你不说,我天天抄你那几间PUB,十点一次,十二点一次,两点再给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卖禁葯…就叫你关门大吉,别以为我不敢!」

  胡哲庆马上心虚的转头看了看王庆隆,王庆隆头甩一边装做没听见。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向两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庆见没办法再混过了,双手一拍,躺回他那义大利全皮黑色沙发里:「好啦好啦,坦白说,沈森和我是有些过节啦,虽然说我个人是很『堵烂』他,但是…」

  他站了起来,把烟熄了,在客厅里晃了一圈後,缓缓的说:「我是和底下的人说过,不准贩毒,也不准卖摇头丸,也不可以…对沈森这个『婊啦仔』有任何不当举动…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们知道沈森这混蛋对我女儿做什麽样的事吗?」

  在听完胡哲庆语带感性、哽咽的叙述後,李英才站了起来:「庆老大,你说的话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我知道一个父亲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没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线报说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谁干这件事的,对不对!」

  「给我一个名字!庆老大,我阿才就不来烦你!」李英才个头不高,不过声音雄厚,语调坚定,任谁也不敢小觑。

  胡哲庆看了看众人,其馀三人也全站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要瞒也瞒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说过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华气派的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张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过我女儿的事啦,谁知道他会这麽冲动呢…当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马上打手机给他,没想到这混蛋怎麽找都找不著……我这儿刚好有张他和我的合照,你们要,就拿去吧!」

  王庆隆伸手拿了,转交给李英才:「你说他叫什麽名字?」

  胡哲庆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著:「他叫:邵.文.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0

19、

  在描述完当天他们和胡哲庆见面的经过後,归霖竞转过头,一脸狐疑的来反问我:「你能想像吗?这个『天台帮』老大居然连照片都准备好了…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诡异啊?」
  我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的确有点不寻常。这摆明了就是准备好让你们过去拿的…那个『报马仔』的电话是谁接的?」

  「是一个执班员警说的,他说对方说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讲完就挂电话,连他想说声谢谢都来不及哩!」归霖竞笑著说。

  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胡哲庆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杀人」。单纯的以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报,而胡哲庆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来免得惹上麻烦。车子一路开到了天母的阳明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体记者、SNG车都早已集合在阳明医院门口等待消息。

  炎热的七月,硕大的太阳好像卯起来瞎晒一样,晒的在场的每个记者,不论文字、摄影个个晕头转向、满身大汗,女记者还好,可以穿著短裙、无袖上衣,还可以撑把洋伞,在阴暗处避暑;男记者就不同了,文字记者得要四处张望,采访对象,摄影记者就得站在高处,深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精采镜头,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记者念,连上司也会给一顿排头。

  检警单位有时候态度真的很奇怪:说好上午十点相验尸体,却往往下午两点多人才会过来。有时是声东击西,不让媒体采访;有时却是故做玄虚,好像在找个良辰吉时才想出现。不过这回「留头魔」的案子实在闹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尸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扬扬、社会人心惶惶,大概没有几家媒体敢「独漏」吧?

  下了车,沿路就和几家熟悉的媒体打招呼。不少媒体记者已经抢好了背景,占了个「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现场连线,十一点一到,所有的SNG车开始运作,各家新闻台的整点新闻也立即播放,尽管每家媒体的说词、语调、重点、心态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做同样的事:各家的新闻头条全是沈森的分尸命案!

  「记者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阳明医院地下室,两天前发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尸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经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和其他的四肢,不过死者的身体并没有找到。法医和检察官即将来到阳明医院做戡验的动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镜头转向一台缓缓驰来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经抵达现场了,(紧接著画面上出现九人巴士车身上的字样:台北市刑警大队)据了解,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国内相当知名的石景城法医,另一位则是侦办此案的黄欣桦检察官,两位都曾参与轰动去年和今年『留头魔』杀人事件…,最後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

  「石法医,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您的意见?」一名先挤到九人巴门旁的女记者首先发问。

  「检察官,这件案子究竟和『留头魔』的命案有没有关系?」另一名男记者也将手上的麦克风硬塞到众多包围住的媒体记者之前。

  当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达阳明医院时,早有两辆警车在前开道,同时下来五、六位员警,一下子就将这些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层层隔开,三个人面无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从後门直接进到了地下室戡验尸体。

  刚刚争先恐後、热闹非凡的媒体记者,没一会就回复早先的平静,开始磕牙打屁。

  对我而言,我不太喜欢来医院。因为来这儿我的「灵动」感应特别多。医院什麽最多?无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医院对面的树荫下,刻意离的远远的,我还是能瞄到二楼病房的窗户里,站著一个瘦弱的老人直盯著下头闹哄哄的人群,我知道:他今天凌晨才因病过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7 17:11

20、

  他看见我,而我,也看见他,两人像老朋友似的,相互的微笑了一下。
  「你,也是记者吗?」

  「很不幸的,我是。」当我感受到他的问话时,在我心中也同时回答了他,顺便也撇了撇嘴角做了个苦笑。

  「他的头…好像前几天就送到这里了…昨天还有好多医生、护士在讨论呢…」老人说。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头放在坟墓上时,我有去看过…」

  老伯又问:「怎麽会死的这麽惨呢?」我摇了摇头,那些黑社会的作法,本来就没有逻辑可寻,想要「杀鸡儆猴」,这种方法通常是最直接有效的。

  忽然间,我看到老伯的脸开始阴沉下来,彷佛有个他不喜欢的东西接近他,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什麽不想看到的东西,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他的身旁多出一个人,一个我好像看过,却又想不起来在那见过的人。

  那个人身材高眺,体型壮硕,而且外型阳刚味十足,胡渣满面,最重要的是…他看的见老伯,缓缓的走近他的身旁。

  「我的天哪!」我开始回想:究竟在哪儿见过这个…却又不禁全身发起抖来:「他…他不就是…」

  那个人面无表情看著老伯,顺著老伯的视线,他缓缓的转过头来,看见了我,冷漠近乎冻结的神情,在一瞬间,他的双眸忽地圆瞪!脸色扭曲狰狞!整个人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在一刹那,他将全身上下所有的恨念怨气都散发出来,穿过门窗、翻过墙壁。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我发现,在场所有的媒体记者不分老幼、男女、站著、坐著、睡著、醒著…全部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没错,他,就是沈森!!!

  他的双唇紧闭,咬著牙,从他的太阳穴旁可以看到不停抖动浮起的青筋,他的双拳紧握著,不住的颤抖,而身体部份却像透明体般隐约可见,最让我不忍卒睹的,是他那头颅和脖子间被砍劈过的接缝,那不断的渗出血水,缓缓的流向他那模糊透明的身躯,他轻轻的张开了嘴,慢慢的上下张合,满嘴的鲜红血渍不住的在他双唇舌间翻搅,那种恐怖只能用「血盆大口」来形容…

  「我死的好惨…真的死的好惨…!你…你要帮我…帮我…」

  坦白说,这是我在采访新闻时最最不想碰到的事!每回遇到这种横死的人,当我感应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把整个死亡时所遭受到的不幸、苦痛、屈辱和难受一鼓脑的散发出来,就在我还来不及拒绝他的要求时,我的脑海里已经多出一些让我十分痛楚的景象。

  刹那间,我整颗头闹哄哄的,就像一阵洪水一样,忽然间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

  在恍惚模糊中,我看到一个人醉醺醺的坐在计程车里,满身的酒气,斜躺在後座,他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说著:

  「载…载我到…林…林森北…北路…呵?『运匠』?恁宰仔否?」

  前面的司机,戴著一顶运动帽,缓缓的点了点头,他的眼神飘到了後照镜,看了看坐在後方的沈森…露出阴阴的微笑。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整个心就像是被绳索紧紧纠住一般;这个司机,居然就是现在所有警方正在通缉的:邵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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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暗黑社会-之-留头魔》★☆★--作者: 吴澧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