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怎样委托妈妈出售入籍前在南京买的房
请教各位,委托书用南京市公证处给的版本,让德国的Notar弄成德文版的,再去几个地方公证认证,然后在德国beeidigtem Übersetzungsbüro 翻译成中文,或是直接让南京公证处翻译成中文,这个流程对吗?关于本人的德文名和原中文名,及当前的护照号和原身份证号在委托书上写清楚就可以了,是吗?
请教有经验的大侠指点,或者给我个精华帖,我仔细研究一下。多谢! 搞这么麻烦干什么?让你妈找好下家,谈好价格,你飞回去签字。再去国内公正处开个委托公证,后续事情她处理就是了 不行呀,国内不给入外籍的人出委托公证。而且我孩子在,我实在走不掉。也不想带他回去折腾。 在国内有房产确实入籍后会比较麻烦, 再次证明任何事情都有优缺点 我问过大使馆,好像还有德国的在科隆的一个什么buero开个证明。在德国可能好要交个人所得税麻烦的很。现在房子出租呢。 不明白,你不要告诉国内人入籍了,拿着自己身份证去卖房子就好了啊。除非你已经积极的把自己户口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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