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gjl 发表于 2016-2-9 15:52

德国法律判定盗窃行为,分为客观(objektiv)行为和主关(subjektiv)意愿。两者都成立就按照盗窃行为处理。只有客观成立,主观不成立就警告。

客观盗窃行为是否成立有很多判例的,其中包括揣夹克兜里,很小的带拉锁的手袋……一般透明无拉链袋子不会做为客观盗窃行为的证据。模糊地带靠法官感觉(还包括该被怀疑人行为,比如是否有意躲摄像头等等)。

客观盗窃行为一旦成立(比如揣夹克兜里了),就不再承认放弃盗窃的行为,即使出超市之前又把东西放回去了。也就是说盗窃行为可以在没出超市Kasse之前被判定。

别说别人或者自己书包装菜之类的例子,超市对小孩子或有些成人在店里吃东西,装东西的有限度的宽容,不能作为法律上的无罪推定。

简单地说,商店做的一点不过分,商店只能怀疑,不能搜身,所以叫警察。另外,即使警察认定你无罪,超市如果愿意,也可以禁止你以后入该超市(Hausverbot),实际上是否这么做取决于你们协商是否友好解决该问题。

总之,楼主没理由抱怨商店。将心比心,你自己开个小卖部,进来个人把你东西兜揣兜里逛,你怎么想?

hh2 发表于 2016-2-9 19:44

楼主用词很讲究。

小偷是非常不爽、很镇静;

受害人是很蛮横、嚣张的气焰、应该有一点道歉的意思。

jujuwjm 发表于 2016-2-9 19:50

我有时候在超市买菜,如果没有推车,但是又临时买太多,会放在包里,但是很大方那种,到了收银传送带,再把东西全部拿出来。目前没有遇到任何问题。今后我会小心。不过我觉得在Saturn这种地方,东西小,监视的保安人员也多,不适合这样做。

hudir 发表于 2016-2-9 22:37

LZ以后还是网购吧,商场这种地方太危险

天使问号 发表于 2016-2-12 13:23

超市东西放购物逗或者书包从来不拉拉链。

mixmas 发表于 2016-2-13 18:11

本帖最后由 mixmas 于 2016-2-13 19:13 编辑

你被谁拿什么东西铐住?工作人员把你身上所有的口袋角落都翻了,还是让你自己掏?

如果你觉得自己一点儿都没错的话,请问在中国的时候是否也可以这么做?你要不要明天去趟珠宝店,多试几个戒指,然后放兜里



Lucas80 发表于 2016-2-15 00:04

请问在商场买东西的时候把东西放在童车下面算偷吗?

ladulit 发表于 2016-2-15 00:29

jujuwjm 发表于 2016-2-9 19:50
我有时候在超市买菜,如果没有推车,但是又临时买太多,会放在包里,但是很大方那种,到了收银传送带,再把 ...

你放在那个超市的购物袋里一半不会有事。。首先不是电子商店(这些本身就比较严),另外那个很大口袋的袋子明显的不是偷。。。

ladulit 发表于 2016-2-15 00:29

Lucas80 发表于 2016-2-15 00:04
请问在商场买东西的时候把东西放在童车下面算偷吗?

如果不是明显的能看见的地方,可以算偷。

清源师 发表于 2016-2-15 09:05

是的, 放自己包里算偷窃错不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在saturn被认作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