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orama
发表于 2016-2-8 21:45
难道不是楼主你应该付的?在书面通知要来换阳台把手之后,你既没有否决,也没有在Termin之前通知房管你不在家,房管看到你家有人,按门铃不开,你说你老婆没听到,堵你家阳台你老婆也不知道?
v_sniper
发表于 2016-2-9 09:43
你老婆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在睡觉,德国的门铃有多响大家心里都明白
kaiserswasser
发表于 2016-2-9 09:53
花钱买教训吧。 如果请律师的话,你可能不用交这个钱,但律师费可能更贵,而且还要赔上时间和精力。
少交点房租说不定可以和房东计较一下。
v_sniper
发表于 2016-2-9 11:34
交钱了事,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Kiyii
发表于 2016-2-9 14:01
yslf0327 发表于 2016-2-8 17:45
你这个例子举的倒是很让我信服,但是我认为总应该在信上写清楚,如果nicht anwesend要谁来支付吧?他只是 ...
遇到你这样的Mieter 真是倒霉.
这钱你必须付. 真闹到打官司你必输无疑.
红茶C
发表于 2016-2-9 14:11
每天下午两点都是弄孩子睡觉的点,如果睡着了,听见了也不愿意起来,在她眼里,孩子睡觉最重要。。。
晕,那不就得了,百来块钱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4_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