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bird 发表于 2016-3-9 21:47

有沒有人知道這 Patientenverfuegueng vollmacht 是不是每對夫妻都要去做呢??

一位鄰居的老太太今天在散步的時候對我說 我應該做Patienten Verfügung vorsorgen vollmacht 因為我
LG常常開車出差,她對我說這很重要叫我要有空的時候做一下對日後比較好。不知道各位姐妹們對這清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去做一下,請各位指點指點一下~萬分感謝~也希望對此不知道的姐妹們也共同了解。

ladybird 发表于 2016-3-10 18:32

都沒有人知道嗎???{:5_334:}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5: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无权对自己的配偶做任何决定,包括手术要不要做,要不要进养老院,房子要不要卖之类,最后有决定权的是一个法律指定的毫无关系的第三方。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5 18:14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5: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 ...

啊?结婚了还没有权利?怎么会?

雅情 发表于 2016-3-25 20:06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5: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 ...

你这说的是夫妻或者直系家属关系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1:04

当然必须做,其实很简单,找个模板改改,签名就行。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1:07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5 18:14
啊?结婚了还没有权利?怎么会?

德国并非配偶就是默认的拥有这些权利。不仅夫妻间要做,对德国的父母也要做。子女也不是父母默认的监护人。否则一旦国家指定,用一分钱都要经过监护人允许。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21:51

是的。我婆婆vollmacht的人是二姑姐。我老公一个舅舅和他老婆就没做这个,当然跟夫妻关系不好也有关系,去年年底查出癌症晚期,扩散到脊椎,人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情况稳定后医院是找的第三方做的进养老院的决定。,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6 00:0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1:07
德国并非配偶就是默认的拥有这些权利。不仅夫妻间要做,对德国的父母也要做。子女也不是父母默认的监护人 ...

这样啊, 听着好吓人。。。。

红茶C 发表于 2016-3-26 11:19

上次银行的人说如果只是账户,比如银行户头都在一个bank,那俩人一起去签个啥就行
但是这种普遍性的vollmacht就需要公证,不是自己写就算数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有沒有人知道這 Patientenverfuegueng vollmacht 是不是每對夫妻都要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