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mieten1 发表于 2016-4-14 08:05

请教一下,市场上有些房子售价偏低,但有租客住在里面

租金比较低的情况下,都能以自住名义赶走租客吗,然后实际上并未入住或短暂居住而已,然后再提高租金出租给其他人,这样会有监管机构监督吗,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如果这样可行的话,现在已经有的出租房租金偏低的话,我说自己要住了赶人家走可以吗,那不是先自住名义赶走人家再卖个好价钱或出租个好价钱不行吗,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4-14 08:10

本帖最后由 Don't_speak 于 2016-4-14 09:11 编辑

有长期租客的你很难赶,特别老人。而且有等待期一说,通常是三年。譬如柏林这里笼统说,换手了要自住,要等个十年。很多人有自住需要的等不来那么长,等得了,有租客的你也很难升租金。你要是这头赶了旧租客,那头转租,给旧租客发现了,是可以告你的。具体看德文网站。所以投资房比可以立刻入住的房便宜得多肯定有便宜的道理。

jingnan 发表于 2016-4-14 08:16

如果人家被赶出去了,你又只是暂时住,人家以后可以回头告你的,有先例,能搞到你破产。

既然决心不买房,就别想投机取巧。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6-4-14 08:35

jingnan 发表于 2016-4-14 09:16
如果人家被赶出去了,你又只是暂时住,人家以后可以回头告你的,有先例,能搞到你破产。

既然决心不买 ...

那如果是假如我现在住自己的房子,我看中一个更好的房子但带租客的,我真要搬过去住,然后把原来的那套出租,这样的自住要求会允许吗

sisifly 发表于 2016-4-14 08:58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6-4-14 09:35
那如果是假如我现在住自己的房子,我看中一个更好的房子但带租客的,我真要搬过去住,然后把原来的那套出 ...

没事的,根据BGH的判决只要你的确入住过,哪怕只有一天都可以。证明你入住的户口登记就可以了。

marklin 发表于 2016-4-14 09:07

神回答!

询问 发表于 2016-4-14 09:11


劳心伤神,除非你折腾之后再出租收益特别好,否则最好别弄这些。

shiroki 发表于 2016-4-14 10:00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6-4-14 09:35
那如果是假如我现在住自己的房子,我看中一个更好的房子但带租客的,我真要搬过去住,然后把原来的那套出 ...

一般不可以。只有几种特例情况可以,比如你家人口增加,目前的房子不够住,新的房子大很多够住。或者新的房子离单位比旧房子近10km以上之类的。

marklin 发表于 2016-4-14 10:14

靠普!
只要你的理由能说服法官,住几天,住几年都无所谓!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6-4-14 11:10

shiroki 发表于 2016-4-14 11:00
一般不可以。只有几种特例情况可以,比如你家人口增加,目前的房子不够住,新的房子大很多够住。或者新的 ...

噢,看来租客的权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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