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2458 发表于 2016-4-20 13:35

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我一朋友最近好郁闷,他住的小区最近投票决定,把一集体垃圾桶放在离他厨房窗户不远的地方。难道民主就是这样少数服从多数的吗?他如何保护自己作为住户的权利,也许因为这个垃圾桶使他的房子贬值了,夏天多了臭味和飞虫,他的厨房窗户不能打开了……大家帮忙出出主意,他该怎么办,让那垃圾桶不要放在这个位置?

chezshen 发表于 2016-4-20 14:06

没办法的,可以不买eckehaus阿,买了就有这个问题,不是这个边上,就是那个边上,一般都是入口的那家边上,我们邻居 边房 隔着一个自行车库,也还好,

marklin 发表于 2016-4-20 14:12

第一方案:卖房,搬走!
第二方案:租房,搬走!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4:37

本帖最后由 EPOSY 于 2016-4-20 14:39 编辑

可以重新制定一个规则,类似机票超卖这样的

具体来说,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将垃圾桶放在自己家旁边,那放在谁家旁边谁家就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钱由别家平摊。比如开价5000欧,谁愿接谁接,没人接的话就加1000欧,再没人接就再加,一直加到第一个人愿意出来安置垃圾桶为止。

没有在德国的买房经历,只是瞎说的哈,仅供参考

jenpearl 发表于 2016-4-20 14:41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4:37
可以重新制定一个规则,类似机票超卖这样的

具体来说,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将垃圾桶放在自己家旁边,那放在 ...

赞 !

雅情 发表于 2016-4-20 14:42

楼主说的是wohnung,不是haus吧?

marklin 发表于 2016-4-20 15:06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4:37
可以重新制定一个规则,类似机票超卖这样的

具体来说,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将垃圾桶放在自己家旁边,那放在 ...

美好的愿望!
你都中枪了,还指望有谁有偿代你这枪,费用还希望让所有看到的人分摊。
可能吗?哈哈!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5:28

marklin 发表于 2016-4-20 15:06
美好的愿望!
你都中枪了,还指望有谁有偿代你这枪,费用还希望让所有看到的人分摊。
可能吗?哈哈!

公共决策当然应该通过讨论获得个解决方案了,觉得不合理的难道不该提出来据理力争么?

另外我觉得你那两个方案更不合适,要租要卖也得是按照利益受损后的价值处理了,得不到一个好价钱,相当于自认倒霉了

marklin 发表于 2016-4-20 15:42

本帖最后由 marklin 于 2016-4-20 15:56 编辑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5:28
公共决策当然应该通过讨论获得个解决方案了,觉得不合理的难道不该提出来据理力争么?

另外我觉得你那 ...

垃圾桶放在那里,或许不是必须的,但肯定有一定的道理。

如果你觉得游戏规则不合理,那你就的想办法先去改变这个规则,你觉得,行吗?
如果改变不了这个游戏规则, 你必须说服半数以上的业主,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法律是公正的,但也是相对公正!

最后,在业主会上力争是可以的,但是在利益面前,几乎不可能成功!

暮色港湾 发表于 2016-4-20 15:59

EPOSY 发表于 2016-4-20 15:28
公共决策当然应该通过讨论获得个解决方案了,觉得不合理的难道不该提出来据理力争么?

另外我觉得你那 ...

他可能根本就就没有去参加业主大会的讨论吧,这种接受讨论的方案事前应该都有通知的,他当时可能没注意,如今讨论结束、票也投过了,没法再在同一层面据理力争了吧?

另外小区原来设定的垃圾桶的地方呢?为什么另设或者增设?楼上楼下的业主反映如何?是否可以联合起来?等等。为什么你那朋友不自己上来说说情况啊?

具体的法律条例我不懂,但原则上这种集体决议应该以不损害住户的利益为基本前提,如果可以证明利益受损了,可以告上法庭驳回这个方案的。另外可以考虑向 Eigentümerverein/verband寻求咨询和帮助。

gamesracy 发表于 2016-4-20 16:49

开业主委员会投票的时候,为啥不据理力争。现在都投票决定了,多说无用。

djxyzs 发表于 2016-4-20 17:26

我们的楼和你的情况一样,谁都不想放在离自己家近的地方,后来就放在停车库门口上下坡那段上。你再和他们建议一下。

682458 发表于 2016-4-20 22:54

谢谢大家的回复!刚又说那垃圾桶前两天已经放了,外面还围了木栅栏。是否要想拆除,费用得朋友自己出?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6-4-21 10:33

"他住的小区最近投票决定," Wann?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woeigg/__46.html
Die Klage eines oder mehrerer Wohnungseigentümer auf Erklärung der Ungültigkeit eines Beschlusses der Wohnungseigentümer ist gegen die übrigen Wohnungseigentümer und die Klage des Verwalters ist gegen die Wohnungseigentümer zu richten. Sie muss innerhalb eines Monats nach der Beschlussfassung erhoben und innerhalb zweier Monate nach der Beschlussfassung begründet werden.

682458 发表于 2016-4-22 14:16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6-4-21 10:33
"他住的小区最近投票决定," Wann?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woeigg/__46.html


谢谢回复!这个“最近”应该有段时间了,超过期限了。估计他不知道这条规定。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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