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里的鱼丸 发表于 2016-4-26 14:10
是米尔海姆小白楼。我上次已经跟他们吵过了。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给我寄律师信。只是一个账单甚至连汇款截至时间都没有写。我觉得这700 欧我没理由交。汤里的鱼丸 发表于 2016-4-26 14:12
而且这个hm感觉是跟房屋公司一头的。组合起来坑钱。天使问号 发表于 2016-4-26 14:48
你押金多少?基本追不回来了。因为你在nach的时候默认了当时的房子情况。所以你要恢复到房东出租时的状态而不是nach时候的状态。很多人吃过这个亏。所以最简单的就是你再找nach。除非能找到给力的律师,反正当时我没有找到。天使问号 发表于 2016-4-26 14:57
接收房子的时候有问题就需要当时指出。正规的公司都会双方签证的。如果不达到要求就继续自己处理或是交给房屋公司处理你付钱。你现在情况是说不清。当时收房子的时候怎么说的?dennik 发表于 2016-4-28 11:50
没有接收房子和退房时的协议吗?如果没有,估计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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