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2015 发表于 2016-6-30 13:52

msl一等公民啊!
{:5_339:}

yanzi2007 发表于 2016-6-30 15:21

抛头露面,她是虔诚的吗{:5_347:}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5:47

这个实习生难道不应该一天五次祈祷么? 她可以要求法院提供一间房间,里面铺上小毯子,还可以要求清真餐,这些都是宗教信仰所需基本外部环境。
如果实习生参与开庭审理,祈祷时间一到,要休庭敬候。
噢对了,她最后是到了外交部,那外国元首到访时间要避开实习生的祈祷时间,不然你国旗升一半,是停下来等呢,还是等呢还是等呢?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5:51

其实跟异教徒混在一起怎么也做不到全清真的。这个国家就该划区而治,或者,最起码党政军民警分开两套系统。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6:01

宗教权是最重要的人权,某些人要是不把这件事办好,别的事办再多,也是个罪人,不配做干儿子的亲妈。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6:03

你有能力才可以请人家来,不然你是请来伤害人家的吗!

allanx 发表于 2016-6-30 17:16

本帖最后由 allanx 于 2016-6-30 18:17 编辑

看看把楼上的金秋给气得,一口气儿回复了一大串,热线是故意发这种帖子吧,知道这样能引起大量回复。{:5_346:}

ph2006 发表于 2016-6-30 17:39

德国在这方面的态度比瑞士差远了啊

degewo 发表于 2016-6-30 18:01

ph2006 发表于 2016-6-30 17:39
德国在这方面的态度比瑞士差远了啊

德国哪里比得上瑞士?当年希特勒攻打瑞士,就是打不赢。

mach9 发表于 2016-6-30 19:06

本帖最后由 mach9 于 2016-6-30 20:07 编辑

等穆斯林慢慢多起来,伊斯兰教法逐渐影响扩大的时候,也就是大多女性不去游泳,不愿握手或者身穿黑袍的时候,其他的女性自然也会觉得这是正常,也会自觉的不去游泳握手,以不遮盖的肢体为羞耻了。
到时自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大家要有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狭隘和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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